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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

时间:2023-09-14 1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自2019 年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信访总量稳中有降,最高检和省级院接收的群众信访逐步呈下降趋势,市级院和县级院在家门口接收的群众信访开始多了起来,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持续改善

信访申诉案件无不涉及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个案件关乎一个家庭甚至多个家庭。为了回应广大群众的现实需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检察院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件件有回复”,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压实领导包案办理制度,通过公开听证和司法救助,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在2019年3月召开的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张军检察长在作最高检工作报告时明确提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

为达到这一目标,2020年最高检制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定》,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化;
建立健全群众信访审查、办理和答复机制,质量保障和督促督查机制,采取挂图作战、点名通报批评等方式,推动制度落实到位;
以司法责任制改革和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推进办案组改革,配齐配强信访队伍,成立以检察官为主体的控申办案组织,实现控申检察部门全员办信、办访;
搭建全国四级检察机关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对受理的每一件信访、每一个办理环节的录入、流转、跟踪督办和查询、反馈,实现快速流转、全流程监控;
派员赴各地检查“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实情况,定期通报落实情况,对于落实不力的,直接向省级检察院检察长通报;
定期开展“回头看”,围绕是否存在应回复未回复情况、是否存在办案不规范不尽责问题开展督查,广泛听取信访群众意见。2022年,最高检开展“件件有回复”电话回访工作,向信访群众了解情况,加强对群众反映相对较差的省份进行督导和提醒。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施行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3423937件群众来访,均在7日内告知“收到了、谁在办”,3个月办理结果和进展答复率超过97%。

“当时我还在想,检察院提出的这个目标能不能做到?从两年多的实践来看,检察机关不仅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不仅做到了程序性回复,还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实质性解决,实现了信访总量的下降。这确实很不容易。”2021年10月2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工作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吴玉良感慨道。

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施行之前,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群众信访长期呈现出“倒三角”状态,即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接收的信访多、案件多,而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则较少。2018年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748453件,最高检接收群众信访192352件,占比全国检察机关信访总量的25.7%。

声音

魏金龙(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每一件信访申诉案件都涉及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检察机关要加大办理基层信访案件的人员力量,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把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同时还应注重答复的质量,明确责任,真正解开信访人的“法结”“心结”。

刘忠斌(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图书馆研究馆员、紫金文创研究院研究员)

经过诉讼环节进入检察监督的信访申诉案件,往往是法律关系错综复杂、争议持续多年的“硬骨头”案。检察长到一线啃“硬骨头”,可以发挥他们协调对接外部资源的优势,有利于让信访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社会的温暖。检察长的办案素能也要及时跟上时代发展需求,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智能手段,以案释疑,以案教学,在类案办理中更好地发挥“风向标”作用。

马文芳(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通许县大岗李乡苏刘庄村乡村医生)

落实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是一项民心工程。检察机关应及时对每一个上访信件都给予认真耐心的解答,让矛盾在第一时间疏解,社会也会更加和谐。建议检察机关带着案件走入基层,向群众解释案件的办理过程和理由依据,把背后的情理法“掰开揉碎了”说明白,把群众的心结彻底解开。

徐华铮(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荆州市实验中学语文特级教师)

司法救助是一头牵着百姓疾苦,一头系着司法关怀的民心工程。建议检察机关下一步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司法救助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知晓率;
吸纳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及社会工作志愿者等救助力量广泛参与,帮助更多特殊人群走出困境。

自2019年推行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信访总量稳中有降,最高检和省级院接收的群众信访逐步呈下降趋势,市级院和县级院在家门口接收的群众信访开始多了起来,信访结构“倒三角”问题持续改善。与2019年相比,2021年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到最高检信访量分别下降4.7%、7.5%和8.9%;
县级检察院受理信访占比从24.5%升至29.8%,信访“倒三角”结构持续改善。与2021年同期相比,2022年1月至10月,信访总量、重复信访量、到最高检信访量分别再次下降17.6%、18.4%和4.9%。实践证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顺应人民群众急切期盼,有利于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控申检察部门检察官指导来访群众填写身份信息等相关资料。

“压实首办责任和属地责任,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可以从源头上减少重复访、越级访。”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介绍,最高检要求到市、县两级检察院申诉的首次信访必须落实领导包案,包案后再次申诉率控制在一定的比例,确保包案的质效。

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各级院检察长包案办理信访案件近4.7万件,化解率超过80%。2022年以来,最高检院领导包案20件,已化解18件。张军检察长包案2件,经过张军检察长亲自释法说理,信访人都表示认可检察机关的工作,不再信访。

公开听证是领导包案办理中经常使用的方式。2020年10月,张军检察长率先示范,在福建省检察院听证室,以首席大检察官身份主持了陈某刑事申诉案公开听证会,这也是最高检检察长主持的第一场公开听证会。公开听证后申诉人陈某和被不起诉人吕某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公开听证案件“三个效果”良好。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长主持公开听证7760件,听证后信访人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76.3%,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制度的要求,紧紧围绕息诉罢访、案结事了的工作目标,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来抓,有力地促进了矛盾纠纷化解,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政和。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组织控告申诉案件公开听证4272件,是2019年的3.4倍,听证后当场表示息诉息访的占67.6%;
2022年1月至9月,全国控申检察部门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14557件,同比增长近1.6倍,矛盾有效化解率为81.9%。

2021年3月以来,在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基础上,最高检探索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简易公开听证,与律师协会、公益组织等沟通联系,建立了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心理咨询师等的听证员队伍,申诉人来访提出公开听证的要求,或接访检察官认为有必要进行听证,当天即可安排听证,做到了“即访即听”。制定下发《控告申诉案件简易公开听证工作办法》,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开。截至2022年10月,全国检察机关控申检察部门共开展简易公开听证19340件,占控申检察部门公开听证案件总数28733件的67.3%;
听证后当事人表示息诉息访的15173件,信访矛盾有效化解率为78.5%。

2022年以来,最高检对因民间或家庭纠纷引起或存在申诉人行动不便等情形的案件积极探索开展上门听证,更加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1月至10月,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共开展上门听证2721件,占控申检察部门公开听证案件总数17262件的15.8%。

在解决重复信访问题上,最高检探索建立了绿色、橙色、红色“三色信”分类办理制度,首次来信的,标为“绿信”;
重复来信1至4次的,标为“橙信”;
重复来信4次以上的,标为“红信”。坚持引导办好“第一封信”,对首次来的“绿信”,必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做到件件有回复,争取让老百姓“只寄一次”。对待“橙信”,坚持“早摸排早化解”原则进行治理,通过全面查看历史信访情况,分析产生“多余件”的原因,通过12309热线说理、跟踪督办、预约接访、简易公开听证等,将程序引导、释法说理和矛盾化解工作做到位,努力治理和减少“橙信”。对待“红信”,坚持“上下联动”原则进行治理,通过带案下访、检察长包案、公开听证等方式治理,“红信”“骨头案”“钉子案”逐步减少。

2020年3月,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信访积案清理活动,清理重点5年以上信访积案。2020年11月,梳理出的348件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各地同步化解了1000多件信访积案。

根据党中央部署安排,2020年8月,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3年的集中治理重复信访专项工作。截至2021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16656件重复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

针对终结率过高、终结案件听证率偏低等问题,2022年最高检决定开展为期一年的重复信访治理“回头看”专项检查工作。2月,最高检向各地交办第一批重复信访案件350件,已全部办结,其中化解187件,化解率为53.4%。8月中旬,再次向各地交办第二批320件重复信访积案(含首批尚有化解可能的15件),已办结289件,办结率90.03%,其中189件符合化解结案标准,化解率65.4%。

信访群众受案件影响,生活陷入困境,有的直接致贫、返贫。对这类案件如只解决法律问题,矛盾、积怨往往难以化解。

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遭受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司法救助“救急救困”,让信访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司法的温情、社会的温暖。

2018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办案规模持续增大,从2018年的1.3万件上升至2021年的3.8万件,发放救助金从2018的1.9亿元上升至2021年的6.1亿元,并在2020年首次实现消灭司法救助空白院工作目标,救助工作成效显著。

最高检修订完善了《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强调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都应当及时、主动提供救助,力争100%在检察环节予以救助。各地检察机关还注重加强与法院、公安、民政、教育、劳动、卫生、残联、妇联、团委等部门衔接,充分发挥各单位扶贫解困的作用,形成了司法救助、政府救助、社会救助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提升了救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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