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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9篇

时间:2022-10-04 20:20:03 来源:网友投稿

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9篇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三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9篇,供大家参考。

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9篇

篇一: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 1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 1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三) ................................................................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一)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 年 12 月 2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

 从未停止过。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 年和田的 6.29 事件叶城的 6.28 事件,2013 年巴楚的 4.23 事件,莎车的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

 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二)

 促进新疆发展是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祖国的认同感,实现长治久安

  从全国来看新疆地区相对边远、区情和周边情况复杂,经济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聚集,这些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也一直借口区内一些边远、局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对我大加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因此,只有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改善人民生活,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周边国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人民生活水平上的优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感,从而压缩“三股势力”的活动空间,实现长治久安。

  作为一名研究生,更应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坚定地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的稳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准确将非法宗教与正常的宗教活动准确区分开来,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区分开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反复证明,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

 恒的主题。新疆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线,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政治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三)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 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 年和田的 6.29 事件叶城的 6.28 事件,2013 年巴楚的 4.23 事件,莎车的 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

 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篇二: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新春四月,学校组织我们学习《反恐怖主义法》。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的体会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丌断的,丌能一劳永逸,只有丌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作为一名大学生,一名丨共党员,尤其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坚决不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劢、进行各种恐怖活劢的人划清界限,同时不这种分裂势力做坚决地斗争。对此,我只想说:今天的丨国是强大的丨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丌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幵以彻底失贤而告终。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丌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丌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丌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丨华民族是一丧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丌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丌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劢乱是祸,这是颠扑丌破的真理,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清分裂集团的反劢本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不分裂集团斗争到底的信心,深入揭批分裂分子政治上的反劢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牢固树立

 “三丧离丌开”思想,坚决地同分裂分子、恐怖主义进行斗争,用自己的实际行劢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劢荡丌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劢升级的状况。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並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劢。针对丨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丨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丨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丨国作为一丧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丌能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丌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劢,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稳定. 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并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劣的、和谐的社会。作为一名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和平的国家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通过该法的学习,使我们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劣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篇三: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7 篇合集

 目

 录

  1、学习反恐怖法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2、最新-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 精品 3、反恐怖主义法心得精选范文 3 篇 4、学习反恐怖法的心得体会_心得体会 5、年学习反恐怖法的心得体会精选三篇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三篇 7、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新规

 学习反恐怖法心得体会_ _ 心得体会

 学习反恐怖法心得体会_ _ 心得体会 1 1

 2015 年,恐怖主义对国际社会构成的威胁与危害不断上升。新的一年,国际反恐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从全球层面看,一些国家在反恐上投入越大却导致恐怖活动愈发猖獗的现象值得深思。

 在不到两年时间里,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恐怖威胁,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中东地区的局势动荡。该地区宗教、民族冲突激烈;历史、现实矛盾突出;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成为动荡导火索。事实表明,这些因素都已为恐怖分子所利用。二是西方国家的插手干预。2003 年伊拉克战争、2011 年以来西方对利比亚和叙利亚的军事干预等,加剧了中东地区的混乱局面,为恐怖主义发展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广阔的空间。

 当前中东地区域内和域外国家组成不同的打击“伊斯兰国”阵营,但并未结成统一战线。各个阵营都声称要不断加大打击“伊斯兰国”的力度,可效果并不十分显著。究其深层原因,虽然各阵营打击的“共同目标”都是“伊斯兰国”,但背后的政治动机却各不相同。一些国家把“反恐”当作工具而不是目的,仅是为实现本国的其他国家利益服务。

 与此同时,反恐单纯依靠军事手段的固定思维仍旧主导着很多人的思考,伊拉克和叙利亚几乎成为新式武器的试验场。然而,局势的演进已经表明,军事打击只是反恐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寻求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从现实来看,如果不能恢复地区与相关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反恐就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

 长期以来,为维护霸权和私利,美国等西方国家强推“颜色革命”“和平演变”“民主改造”,最终结果却是四处制造麻烦,引发动荡,使恐怖主义有了可乘之机。当危机出现之后,西方国家对自身面临的恐怖威胁选择严打之,而对于其他国家面临的恐怖威胁则在很多时候选择利用之。美国在反恐问题上,如何打、打不打、打多狠,都是从本国利益来考量。

 中国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在国际上中国遭受恐怖袭击殃及和侵害的事件也有所增多。中国采取各种措施阻止中国籍人员出境参加国际恐怖活动,是国际反恐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防范、打击境内恐怖活动是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根 本利益出发,既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大局,也是为国际反恐发挥自己的作用。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免遭恐怖袭击的危害,中国重视与所在国的安全合作,而不是“单边反恐”。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这与一些西方国家所奉行的阻碍国际反恐合作的“双重标准”有着本质不同。中国坚持以联合国安理会为主导,协调国际反恐合作,这与西方国家仅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功利型”反恐有着显著区别。中国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的反恐战略,这与一些国家仅重视“以暴制暴”的治标式反恐有着很大差异。

 学习反恐怖法心得体会_ _ 心得体会 2 2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 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 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

 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学习反恐怖法心得体会_ _ 心得体会 3 3

  反恐怖法学习心得认真学习,坚决落实--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体会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9 年 12 月 2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

 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

 201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9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9年和田的 629 事件叶城的 628 事件,2019 年巴楚的 423 事件,莎车的 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民的生活中。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

 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

 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

 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

 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

 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2019 年 8 月 17 日篇三: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学习《反恐怖主义法》心得为推动我省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活动深入开展,办公室全体人员为了提升自身防恐反恐法律意识,履行好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反恐怖工作的政治和社会责任感,进行了深入的学习。

 心得内容如下:2019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反恐怖主义法》,作为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加强周边地区反恐合作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我们认真学习并深入思考,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

 然而自 201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9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9 年和田的 629 事件叶城的 628 事件、2019 年巴楚的 423 事件、莎车的 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

 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

 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

 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

 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

 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

 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国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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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品 1 1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 年 12 月 2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 201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 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 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

篇四: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怖主义法心得精选范文 3 篇

  反恐怖主义法心得精选范文 3 篇 1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 年 12 月 27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 年和田的 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

 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

 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反恐怖主义法心得精选范文 3 篇 2

 2014 年 6 月 18 日的下午,全体师生在操场集合,学习了“反恐防恐”法制教育的讲座。

  据媒体报道,3 月 1 日 21 时许,昆明火车站广场发生严重暴力恐怖事件,造成 29 人死亡、143 人受伤。这次事件是继去年 10 月份北京天安门金水桥恐怖事件之后,又一次在内地发生的严重恐怖事件,引起了中央及全国公众的高度关注。暴恐分子丧尽天良,惨无人道地屠杀手无寸铁的无辜群众,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损失。血的教训和当前反恐斗争的严峻形势警示我们,加强公民反恐防恐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民的反恐防恐意识,动员全民开展反恐防恐

 斗争势在必行。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防抢、防盗、防骗、防震、防火、防毒等方面的宣传教育搞得比较好,基本达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而对反恐防恐知识宣传教育抓得却不够,许多公众对什么是恐怖组织,恐怖袭击采取什么手段和如何防范恐怖袭击等知识知之甚少,当突然遇到恐怖袭击时,势必会心慌意乱,不知所措,遭受损失。在反恐斗争中,公众既是恐怖活动的攻击对象,又是反恐行动的参与者。因此,我们在加强反恐工作中,必须强化对公众进行基本的反恐防恐知识宣传教育。

  其一,要教育和引导公众充分认识开展反恐斗争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反恐防恐意识。恐怖组织是恐怖分子组成的网络与组织,这些组织通常分于世界各地,通过各种极端的行为与手段来发泄、引起关注或强迫他人接受自己的主张,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国内社会安定的重要因素。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要针对昆明火车站的恐暴罪行及当前国际恐怖袭击多发的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反恐防范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清恐怖组织反社会、反人民的本性和反恐斗争的长期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在思想上提高警惕,时刻绷紧防恐这根弦,发动群众打一场反恐防恐的人民战争,以坚决态度、有力措施严厉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其二,要广泛宣传普及防恐知识,提高全民防恐应急反应能力。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打防结合”的工作方针,采取“进企业、进场所、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通过对过往群众发放防范恐怖袭击明白纸、防范恐怖袭击手册、张贴安全防范常识、设立咨询点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反恐防恐知识,让全民了解和掌握有效的规避危险、自防自救及报警处置等基本常识,营造“全民反恐、全民防恐”的群防群治氛围,确保社会治安稳定。一旦发生恐怖袭击时,能够做到沉着冷静,快速反应,采取正确及时的措施避险,保证生命安全,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当身处险境时,知道如何要以大无畏的精神,勇敢机智地与恐怖分子作斗争,千方百计制服歹徒,化险为夷,获取胜利。

  其三,开展反恐防恐知识宣传教育,要注意方法,谨防出现偏差。在宣传教育中,要讲究方式方法,教育和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反恐防恐,牢固树立忧患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防范工作,不为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所吓倒,增强反恐防恐的信心和勇气。要谨防出现两种倾向:一是防止反恐防恐宣传工作落实不到位,人们对反恐防恐轻视麻痹,满不在乎,掉以轻心,导致吃亏受害;二是防止过度渲染恐怖危情,人为制造紧张空气,使公众产生恐惧感,谈恐色变,人人自危。同时,还要坚决依法打击恐怖谣言制造者。谣言对人们的思想信仰有很强的杀伤力。一些别有用心的人

 唯恐于下不乱,总是利用各种场合制造和散布谣言,造谣惑众,扰乱人心。要教育广大群众不信谣、不传谣,大胆检举揭发造谣者。对于制造和散布恐怖谣言的不法分子,坚决进行打击惩处,决不手软,以维护社会稳定。

  反恐怖主义法心得精选范文 3 篇 3

 反恐教育心得体会七班马平 9月7号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反恐教育专题讲座,通过学习使我对少数民族地区反分裂斗争形势和现状有了新的认识,对在意识形态领域开展反斗争再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长期性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心得一:维护并加强民族团结是新疆稳定和发展的基本保证

  新疆自古以来就是我们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即使到了腐朽的清王朝和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新疆也没有从祖国怀抱中分裂出去。新疆各族人民具有民族团结的光荣传统,在新疆搞民族分裂活动的是极少数,他们不能代表任何民族,是各民族的敌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民族团结是新疆各民族人民的生命线。新疆半个多世纪以来形成的民族团结的大好局面来之不易,新疆当前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各民族和谐共处局面必须十分珍惜和坚决维护。我们一定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珍视民族团结,

 自觉地为维护民族团结作贡献。

 心得二:认清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反复证明,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新疆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线,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政治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破坏新疆稳定的主要问题是以“东突分子”为代表的“三股敌对势力”,即民族分裂势力、极端宗教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我们也清楚的了解到新疆的民族分裂活动由来已久,新疆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斗争在不同阶段均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并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严峻复杂的对敌斗争形势决定了新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和艰巨性。也促使我们迅速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使我们保持清醒头脑,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认清西方敌对势力“西化”、“分化”中国的真实面目,认清与“三股势力”斗争的实质,增强应对复杂政治斗争的能力。我们要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旗帜鲜明地与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坚决维护国家

 最高利益和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分裂恐怖势力在不放弃搞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同时,在意识形态领域利用群众性传统娱乐活动、广播电台、书刊、音像制品、文艺演出以及其他方式,持续不断地进行非暴力的分裂破坏活动,以公开或隐蔽的形式鼓吹和宣扬极端宗教意识和分裂主义思想,歪曲、篡改、编造新疆历史,恶毒攻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经济政策,攻击现实社会,进行渗透和分裂破坏活动。这种活动手段更加隐蔽,对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危害也更大。在“武扰“的同时,他们还极尽欺骗、煽动之能事,频频发动“文煽”。近几年,在西方反华势力的培植下,热比娅及“世维会”通过编造谎言、歪曲事实、颠倒黑白的手法,杜撰和篡改新疆历史,挑拨民族关系,煽动“反汉排汉”,抹杀新疆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他们恶毒攻击党的民族政策,造谣生事、蛊惑人心。而事实上,热比娅是一个道德低下、不讲诚信、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的不法商人;是一个偷税漏税、骗取贷款、逃债赖帐、坑害国家和商户的经济犯罪分子;是一个长期蓄意分裂国家、分裂民族、危害新疆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分子;是一个暗中策动暴力恐怖活动、企图分裂主权国家的暴力恐怖分子。民族分裂主义自喻为“少数民族利益的代表和维护着”,提出要“争取民族自觉权”,但却以西方敌对势力和国际反华势力为后台,置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于不顾,口口声声为了“宗

 教”,却把枪口和屠刀对准了一个又一个少数民族爱国同胞,他们标榜说是为了“人权”,却残忍地杀害无辜的老人、妇女、孩子,他们编造各种谎言欺骗愚昧无知的群众,天天让别人“献身、尚天堂”,但自己从来不敢站出来,不敢先上“天堂”。我们在共产党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下取得的成绩,他们百般扭曲、攻击和否认,他们攻击我们的计划生育政策,说是灭绝种族,但事实上,我们的政策是少数民族可以比汉族多生一胎,他们根本就是信口雌黄,不能自圆其说。他们根本就没有为少数民族群众作半点好事不说,还屡屡破坏各族人民群众生民健康安全和幸福美好的生活。一切事实告诉我们:民族分裂分子是国外反华势力彻头彻尾的走狗,是一伙丧心病狂的残忍暴徒,是一伙颠倒黑白的谎言家,是建设文明富裕和谐社会的“绊脚石”。我们与他们的斗争,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一场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你死我活的斗争,根本没有调和的余地。

  心得三:坚持党的领导是维护民族团结,促进新疆稳定的重要保证

  读史而知新,回顾新疆的历史,新疆解放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是新疆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无可比拟。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从根本上改变了新疆各族人民的前途命运,决定了新疆历史的发展方向,开创了新疆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各

 族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好局面。半个多世纪以来,新疆发生了巨大变化,已经改变落后面貌。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大力建设,在国家的关心支持和各省市区的援助下,现在新疆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程度、人民生活水平都取得辉煌成就,这可以与周边国家进行对比,毫不逊色。当前新疆进入了历史上发展与稳定的最好时期,党始终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者和坚定维护者,始终是全心全意为新疆各族人民谋利造福,没有共产党领导就没有新疆的稳定发展,就没有各族人民的幸福生活和美好未来。对此,我们援疆干部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所肩负的政治责任,自觉地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不移地站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立场上,在援疆工作组领导下,在阿克苏地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力维护好社会稳定。

 心得四:促进新疆发展是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祖国的认同感,实现长治久安

  从全国来看新疆地区相对边远、区情和周边情况复杂,经济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聚集,这些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也一直借口区内一些边远、局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对我大加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因此,只有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篇五: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 3 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 ( 一) )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15 年 12 月 27 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于 2016 年 1月 1 日起施行。《反恐怖主义法》让我们充分认识到了反恐怖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通过对《反恐怖主义法》十章内容的学习,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心得体会:

  一、充分认识反恐怖法出台的必然性和重要性。

  中国出台反恐法既是现实需要也是国际责任。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当前,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仅以新疆地区为例,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 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这些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在新疆人民的生活中。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恐怖主义早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中国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同样显示了我国作为国际大国的责任、态度与决心。

  二、坚决学习反恐怖法,提高自身防恐应急反应能力。

  该法是中国首部反恐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 S 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对反恐怖工作原则、领导机构、联动配合机制、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安全防范、情报信息工作、应对处置、法律责任等内容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它的出台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认真学习此法,我们大家学会了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预防

 和应对发生恐怖活动时的处置方式和方法。通过学习,我们掌握了如何发现可疑人员、可疑车辆、可疑物品等反恐基础知识,在紧急情况下如何开展自救和救护知识,了解了有效应对恐怖袭击活动的方法和措施。通过学习,我们知道了对恐怖事件的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如何在当地人民政府申请适当的救助,如何向失去基本生活条件的受害人员及其近亲属及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如何向卫生、民政等主管部门申请心理、医疗等方面的援助。

 总之,通过该法的学习,我个人认识到国家出台此法的深远意义和作用,也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知恐、识恐、防恐、反恐”的意识和能力,这些都有助于形成全民反恐、依法反恐的良好氛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 ( 二) )

 促进新疆发展是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祖国的认同感,实现长治久安

  从全国来看新疆地区相对边远、区情和周边情况复杂,经济相对落后,少数民族聚集,这些年来,境内外“三股势力”也一直借口区内一些边远、局部地区的贫困问题,对我大加攻击,煽动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不满。因此,只有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步伐,大力改善人民

 生活,使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对周边国家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势和人民生活水平上的优势,这样才能从根本上增强各族人民对党和政府的向心力、对社会主义祖国的认同感,从而压缩“三股势力”的活动空间,实现长治久安。

  作为一名研究生,更应该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和大局意识,更加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形式的民族分裂主义,坚定地维护新疆社会政治的稳定。要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准确将非法宗教与正常的宗教活动准确区分开来,将敌我矛盾与人民内部矛盾区分开来。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反复证明,在新疆这个多民族、多宗教地区,民族团结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新疆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线,确保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政治稳定是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的首要政治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学习心得体会( ( 三) )

 看到这部法律,让人情不自禁地想到我们美丽的新疆,这块雄阔大地占据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似一枚定海神针稳稳坐落在祖国的西北边陲,而且也是我国邻国最多的省市。历经千年风雨,百年沧桑用宽大的臂膀接纳了汉、维、哈、回、锡等多个民族,生活在这里的人民基本上都是扎根新疆的知青和军人的后代,这里的人民热爱这块热

 土,用勤劳朴实在这块热土上创造价值,源源不断的向外界输送石油、天然气、棉花、番茄等资源,这里的人民过着幸福稳定的生活。然而自 2009 年乌鲁木齐的 7.5 事件,2011 年喀什的 7.30、7.31 事件、2012年和田的6.29事件叶城的6.28事件,2013年巴楚的4.23事件,莎车的 12.30 事件,鄯善的 6.26 事件,像阴霾一样笼罩。回溯历史,新疆和平解放以来,分裂与反分裂、恐怖与反恐怖斗争时起时伏,几乎从未停止过。我们新疆人生活在水生火热中,为了维护地方稳定,我们承受着其他地区无法想象的巨大压力和责任。我为我们新疆人点赞,我们新疆人是勇敢的,是坚强的,更是无法动摇的。

  恐怖主义已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因素,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与相应历史时期的国际大背景有着深刻的联系,具有特殊的复杂性。反恐怖主义法是在总结近年来我国防范和打击恐怖活动工作的经验、借鉴国外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制定的,是一部规范政府和社会开展反恐怖工作的法律。该法全面系统地规定了我国反恐怖工作的体制、机制、手段和措施,它的出台必将为我国依法打击暴恐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加强国际反恐合作提供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证。

  当前,在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周边局势动荡不安、国内外各种矛盾问题相互交织的情况下,呈现出境外暴力恐怖组织加紧渗透,境内民族分裂分子破坏活动升级。这些暴力恐怖分子目标明确、手法多样,穷凶极恶、丧心病狂地伺机使用暴力恐怖手段实施各种分裂破坏活动。

 针对中国的暴力恐怖事件呈多发频发态势,对中国的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中国是法制国家。制定反恐怖主义法是完善国家法治建设、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要求,也是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的现实需要,体现了中国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责任,是十分必要的。

  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斗争准备,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绷紧维护稳定这根弦,决不能因为这些年我区社会政治大局持续稳定而产生麻痹松懈思想;对于反恐维稳工作,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分裂破坏暴力恐怖活动,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坚决维护新疆稳定。

篇六: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 学习《中华人民共国反恐怖主义法》 盘县双凤镇凤城小学

  2016年2月29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2

  (2015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第三章 安全防范

 第四章 情报信息 第五章 调查

 第六章 应对处置 第七章 国际合作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十章 附则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4 •

 第一条 为了防范和惩治恐怖活动,加强反恐怖主义工作,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第二条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依法取缔恐怖活动组织,对任何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国家不向任何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作出妥协,不向任何恐怖活动人员提供庇护或者给予难民地位。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5 •

 第三条 本法所称恐怖主义,是指通过暴力、破坏、恐吓等手段,制造社会恐慌、危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财产,或者胁迫国家机关、国际组织,以实现其政治、意识形态等目的的主张和行为。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6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是指恐怖主义性质的下列行为: •

  (一)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造成或者意图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公共设施损坏、社会秩序混乱等严重社会危害的活动的; •

 (二)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或者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

 (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的; •

 (四)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其他恐怖活动。

 •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组织,是指三人以上为实施恐怖活动而组成的犯罪组织。

 •

 本法所称恐怖活动人员,是指实施恐怖活动的人和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

 •

 本法所称恐怖事件,是指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7 •

 第四条 国家将反恐怖主义纳入国家安全战略,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加强反恐怖主义的能力建设,运用政治、经济、法律、文化、教育、外交、军事等手段,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

 国家反对一切形式的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极端主义,消除恐怖主义的思想基础。

 •

 第五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防范为主、惩防结合和先发制敌、保持主动的原则。

 •

 第六条 反恐怖主义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

 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应当尊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民族风俗习惯,禁止任何基于地域、民族、宗教等理由的歧视性做法。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8 •

 第七条 国家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国反恐怖主义工作。

 •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县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在上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本地区反恐怖主义工作。

 •

 第八条 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应当根据分工,实行工作责任制,依法做好反恐怖主义工作。

 •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并根据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部署,防范和处置恐怖活动。

 •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联动配合机制,依靠、动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同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9 •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义务,发现恐怖活动嫌疑或者恐怖活动嫌疑人员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

  第十条 对举报恐怖活动或者协助防范、制止恐怖活动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在反恐怖主义工作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第十一条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民或者机构实施的恐怖活动犯罪,或者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恐怖活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刑事管辖权,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0 第二章 恐怖活动组织和人员的认定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1 第三章 安全防范 •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反恐怖主义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反恐怖主义意识。

 •

  教育、人力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学校、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将恐怖活动预防、应急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培训的内容。

 •

 有关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严密防范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扩散或者流入非法渠道。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2 •

 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

 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配备、更新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指定相关机构或者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实行风险评估,实时监测安全威胁,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定期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

 •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

 •

 对重点目标以外的涉及公共安全的其他单位、场所、活动、设施,其主管部门和管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责任。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3 第四章 情报信息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4 第五章 调查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5 第六章 应对处置 •

 第五十五条 国家建立健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体系。

 •

 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针对恐怖事件的规律、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分级、分类制定国家应对处置预案,具体规定恐怖事件应对处置的组织指挥体系和恐怖事件安全防范、应对处置程序以及事后社会秩序恢复等内容。

 •

 有关部门、地方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制定相应的应对处置预案。

 •

 第五十六条 应对处置恐怖事件,各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指挥机构,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负责人可以担任指挥长,也可以确定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指挥长。

 •

 第五十七条 恐怖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应当立即启动恐怖事件应对处置预案,确定指挥长。有关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织,按照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和指挥长的统一领导、指挥,协同开展打击、控制、救援、救护等现场应对处置工作。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6 第七章 国际合作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7 第八章 保障措施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8 第九章 法律责任 •

 第七十九条 组织、策划、准备实施、实施恐怖活动,宣扬恐怖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的物品,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的服饰、标志,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为恐怖活动组织、恐怖活动人员、实施恐怖活动或者恐怖活动培训提供帮助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第八十条 参与下列活动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19 •

 第八十一条 利用极端主义,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

 第八十二条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篇七:反恐怖主义法培训体会

恐怖法和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恐怖法和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恐怖法和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2016-04-29 浏览:分享人:曾美健手机版

 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通过这次学习我深刻的体会到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斗争再教育是长期的,连续不断的,不能一劳永逸,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提高认识,增强免疫力。反分裂斗争是一项长期的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从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进一步认清反分裂斗争形势,树立坚强的政治意识、坚定的阵地意识、强烈的责任意识、牢固的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

 当前我们面临着与西方敌对势力渗透与反渗透、遏制与反遏制、分裂与反分裂、颠覆与反颠覆的激烈斗争。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从大局、全局的高搜索度来充分认识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意义,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感,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自觉地、主动地站到反分裂斗争第一线,义不容辞地担负起反分裂斗争的重任。

 作为学生的我们要小心,守住我们的阵地,将分裂分子的丑恶阴谋杜绝在外。有些干部群众受分裂势力反动宣传

 的煽动、影响,对维护祖国统一、反对分裂斗争中的一些大是大非问题存在模糊认识,一些错误的甚至过头的言行得不到及时的抵制和斗争,还有少数人甚至对被打击的十恶不赦的“三种分子”表示同情或赞美。所以,在宣传反分裂教育活动的力度一定要大,要扎实地进行。这些错误的东西对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影响很大。特别是在当前新的形势下,反分裂斗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而且将会因敌人策略的改变而更加突出、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

 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紧密联系反分裂斗争的现实,始终牢记和实践党的宗旨,堂堂正正做人,老老实实工作,讲民族团结的话,做民族团结的事,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增强新优势,赢得新发展。

 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高度警惕。

 我作为一名社会成员,一名共青团员,尤其作为祖国的未来,我们要坚决与那些妄图制造谣言、搞分裂破坏活动、进行各种恐怖活动的人划清界限,同时与这种分裂势力做坚决地斗争。对此,我只想说:今天的中国是强大的中国,团结进步是当代的历史潮流,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闹独立、搞分裂只能是螳臂当车,不自量力,必然遭到各族人民的坚决反对,并以彻底失败而告终。一个团结、稳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一定会不

 断地走向更加辉煌的明天!

 坚持反对分-裂维护稳定,就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多少年来,新疆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各民族是一家,团结一心,共同繁荣、共同进步、共同发展。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旋律,中华民族是一个大家庭,任何人在任何时候搞分-裂、搞破坏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各族人民不答应的。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这是颠扑不破的真理,我们一定要进一步认清“东突分子”分-裂集团图谋“新疆分-裂”的反动本质,进一步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与“东突分子”分-裂集团斗争到底的信心,深入揭批“东突分子”政治上的反动性、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坚决地同”东突分子”集团分-裂活动进行斗争,反对分-裂,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祖国统一。自觉地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还要进一步提高讲政治、讲党性的能力和水平,牢固树立“民族团结无小事”的思想,团结一切力量,带领新疆各族人民做好反分-裂和维护稳定工作,为新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跨越式发展,为新疆走中国特色、新疆特点发展路子,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政治局面

 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要努力就能改变!

  只有稳定才能有发展,只有稳定才能有和谐,才能有经济的腾飞,才能有人民的安宁幸福、安居乐业,才能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社会。作为一名学生,更应该立场坚定、态度明确、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从思想上筑起反分裂的钢铁长城,积极为建设平等的、团结的、互助的、和谐的民族关系而贡献自己的力量。

  反恐怖法学习心得

 2016 年,恐怖主义对国际社会构成的威胁与危害不断上升。新的一年,国际反恐形势依旧不容乐观。从全球层面看,一些国家在反恐上投入越大却导致恐怖活动愈发猖獗的现象值得深思。

 在不到两年时间里,极端组织“伊斯兰国”成为国际社会面临的重要恐怖威胁,原因主要有二:一是中东地区的局势动荡。该地区宗教、民族冲突激烈;历史、现实矛盾突出;一些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问题成为动荡导火索。事实表明,这些因素都已为恐怖分子所利用。二是西方国家的插手干预。2016 年伊拉克战争、2016 年以来西方对利比亚和叙利亚的军事干预等,加剧了中东地区的混乱局面,为恐怖主义发展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和广阔的空间。

 当前中东地区域内和域外国家组成不同的打击“伊斯兰国”阵营,但并未结成统一战线。各个阵营都声称要不断加大打击“伊斯兰国”的力度,可效果并不十分显著。究其

 深层原因,虽然各阵营打击的“共同目标”都是“伊斯兰国”,但背后的政治动机却各不相同。一些国家把“反恐”当作工具而不是目的,仅是为实现本国的其他国家利益服务。

 与此同时,反恐单纯依靠军事手段的固定思维仍旧主导着很多人的思考,伊拉克和叙利亚几乎成为新式武器的试验场。然而,局势的演进已经表明,军事打击只是反恐的一个方面,更重要的是寻求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从现实来看,如果不能恢复地区与相关国家的安全与稳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反恐就很难取得实质性效果。

 长期以来,为维护霸权和私利,美国等西方国家强推“颜色革命”“和平演变”“民主改造”,最终结果却是四处制造麻烦,引发动荡,使恐怖主义有了可乘之机。当危机出现之后,西方国家对自身面临的恐怖威胁选择严打之,而对于其他国家面临的恐怖威胁则在很多时候选择利用之。美国在反恐问题上,如何打、打不打、打多狠,都是从本国利益来考量。

 中国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在国际上中国遭受恐怖袭击殃及和侵害的事件也有所增多。中国采取各种措施阻止中国籍人员出境参加国际恐怖活动,是国际反恐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防范、打击境内恐怖活动是从维护人民生命财产的根本利益出发,既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大局,也是为国际反恐发挥自己的作用。维护中国的海外利益免遭恐怖袭击

 的危害,中国重视与所在国的安全合作,而不是“单边反恐”。

 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坚决反对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这与一些西方国家所奉行的阻碍国际反恐合作的“双重标准”有着本质不同。中国坚持以联合国安理会为主导,协调国际反恐合作,这与西方国家仅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功利型”反恐有着显著区别。中国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的反恐战略,这与一些国家仅重视“以暴制暴”的治标式反恐有着很大差异。

 当世界从 2016 年走进 2016 年时,与往年有所不同,很多国家,特别是一些西方国家取消了大型场所的跨年欢庆活动,有的国家甚至是在恐怖威胁警报声中迎来新的一年。中国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表明,中国依法反恐的决心丝毫不会动摇。中国既要坚持打击对中国国家安全构成威胁的恐怖主义,同时也从国际社会整体利益出发,积极参与国际反恐斗争。中国将继续坚持正确的反恐理念,积极同众多国家加强合作,不断促进国际反恐斗争走上正确道路,为早日铲除恐怖主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随着第一部反家暴法的正式实施,我省第一个家暴庇护所也成立了,对于家暴受害者来说,这无疑是多了一种庇护的方式,是一个可以暂时缓解伤害的驿站。更重要的是,对于反家暴法的有效实施,这也是一种积极的实践,是一种

 社会化的救济途径。有此庇护,善莫大焉。

 其实,从全国来看,近几年,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各地都在建设,有的省份甚至已经有近百个反家暴庇护所,可是从实施效果来看,却并不理想,一些反家暴庇护所数年内的受助人次仅有十来次,这与逐年增加的家暴投诉、家暴案件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多种多样,而在家庭暴力的认识上,整个社会的重视程度很低,公共部门也无法强制实行干预,家暴受害者觉得“家丑不可外扬”,大多选择默默承受,实在不行就让亲人调解,很少有人会向政府寻求庇护,更不会诉诸法律。这不但纵容了家庭暴力的滋长,更是家庭暴力难以有效干预解决的症结所在。

 如此看来,家庭暴力庇护场所的成立只是初步,要让家暴受害者真正免予伤害,要预防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还需要依靠法律解决。

 首先,法律制度必须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起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反家暴的舆论共识。许多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并未意识到可以向亲人以外的诸如社区、妇联、派出所等公共机构进行求助。这就需要大规模的普法宣传,加强道德宣传和法律法规教育,扭转人们的错误认识,使反对家庭暴力的观念深入人心,让更多的人知道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其次,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干预

 模式,不同体系形成合力。家庭暴力问题的解决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哪个部门和个人能够单独解决的,社区、妇联、工会及诸多社会公益团体,均是反家暴的主要力量。这就需要建立起防范家庭暴力的社会综合治理体制和机制,只有多管齐下,方能有助于反家暴的不断推进。

 更为关键的是,在审判实践中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给家庭暴力案件量罪定刑,使其真正体现法律的威慑力。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家暴案件仍然受到“举证难”“取证难”以及“认定难”等现实因素的制约,这就需要进一步制订细则,一方面,明确家暴案件中司法机关可以调查取证的对象、范围和手段,同时规定对于因遭受家暴而面临生活紧急困难的当事人,该如何进行司法救济,以及反家暴法与相关法律法规如何衔接运用等等。

 只要法治发力,全社会共同努力,就能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撑起一片蓝天。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目前,家庭暴力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社会问题。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对家庭暴力行为给出了具体的定义:“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主要包括夫妻间的暴力、父母子女间的暴

 力和其他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笔者由于工作关系对家庭暴力以及“反家暴”工作有一定认识和体会,特别是通过参加2016 年 3 月广元市多部门联动开展的“反家暴”专题培训,对家庭暴力的现状、危害及警察怎样介入“反家暴”的对策等方面进行了一些思考。下面就谈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警察介入“反家暴”的现实性和必要性

 据报道,全世界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据中国全国妇联的一项调查表明,在全国亿个家庭中,有亿个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约占全国家庭总数的 30%,且施暴者有 90%是男性。家庭暴力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安宁,甚至影响社会的安定和发展。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家庭的危害。家庭暴力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特别是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和自由权。由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绝大多数是女性,因此,她们受到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伤害。家庭暴力造成一些家庭长期不和,甚至家庭解体。在调查中发现,孩子是家庭暴力的一个潜在而又隐性的受害群体,尽管他们的伤害可能不直接表现在肉体上,但对他们的心灵伤害却是永久的,对他们未来行为和成长的影响也是间接而漫长的。在暴力家庭环境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会有诸多的心理和行为障碍。研究表明,在暴力环境中长大的男孩,成年后虐待女性的可能性比其他人要大,也

 更容易犯罪。年龄较大的子女则以流浪方式逃避家庭暴力。二是对社会的危害。家庭暴力严重地危害社会安定,阻碍了社会发展进步。家庭暴力若不加以制止和约束,将愈演愈烈,不仅在数量上增加,施暴的程度和手段也日趋加剧,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影响了他们参与社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家庭暴力问题已日益受到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的重视。近年来,很多国家相继出台了防止家庭暴力法案。2001 年我国新颁布的《婚姻法》已把“禁止家庭暴力”作为重要条文载入其中,这意味着“家庭暴力”不仅仅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且作为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纳入法律调整的范围。禁止家庭暴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已成为当前各国都十分关注的社会问题,“反家暴”也已成为警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反家暴”是法律赋予警察的职责和义务

 一是从行政法规方面。《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婚姻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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