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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脱贫攻坚阶段贵州反贫困政策研究

时间:2023-09-18 19:25:03 来源:网友投稿

辛超丽

(贵州商学院管理学院 贵州贵阳 550000)

2020年之后,贵州将与全国一道,实现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历史性目标,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性跨越,从整体上进入后脱贫攻坚阶段。课题组通过分析贵州农村贫困的原因、回溯贵州战胜贫困的历程,分析2020年之后贵州农村脱贫攻坚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后脱贫攻坚阶段贵州反贫困的政策建议。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向世界宣布:“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党全国全社会共同努力下,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接近完成,贫困人口从2012年年底的9899万人减到2019年年底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区域性整体贫困基本得到解决。”[1]与全国一样,贵州脱贫攻坚也取得了历史性的巨大成就。从党的十八大到2019年,贵州贫困人口由923万人减少到30.83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6.8%下降到0.85%,[2]消除绝对贫困只剩下最后的“临门一脚”。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贵州脱贫攻坚产生了严重的冲击,农村外出务工受阻,乡村旅游遭遇重创,工业化、城镇化对农村的带动能力相对减弱,面对这一危机和挑战,贵州各级党委、政府带领各族群众全力抗击疫情,迅速恢复生产生活秩序。按照国家公布的数据,2020年前三季度贵州经济增长3.2%[3],顺利实现由负转正,继续保持全国领先的发展速度。总体上看,贵州农村脱贫攻坚的大环境、大趋势和目标任务都没有变。同时,各级党委、政府在财政面临减收的形势下,依然竭尽全力增加各类扶贫投入,提高对贫困人口的政策保障水平,督促驻村干部细化帮扶工作,促进了贫困地区持续发展和贫困群众收入稳定增加。可以预见,到2020年底贵州将与全国一道,如期实现消除农村绝对贫困的历史性跨越。

2020年之后,全国整体消除绝对贫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农村脱贫攻坚形势将会出现重大变化。同样,贵州农村脱贫攻坚的形势也会出现重大变化。

(一)继续推进扶贫的任务由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转变

2019年,贵州省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6433元,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5.5%[4],预计2020年这样的差距不会有大的变化。今后一段时期,贵州仍然是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省区之一,农村相对贫困问题仍将长期存在。但要看到,贵州农村的贫困问题是解决了“两不愁、三保障”之后的相对贫困,群众生产生活的整体水平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从这一时期开始,战胜贫困的历史任务将由消除绝对贫困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转变。相应地,群众的收入水平和国家的保障水平都应按新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地提高。

(二)继续推进扶贫的重点由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向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转变

2020年底,贵州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将全面实现脱贫奔小康,全省所有贫困县都将实现国家的减贫摘帽目标,这也标志着扶贫工作进入了新的历史起点。由于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长期积弱积贫,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以后,还不能取消国家的优惠政策和扶持办法。一方面,刚刚越过贫困线的群众解决贫困的经济社会和家庭基础不够稳固,仍然存在因灾、因病等情况导致返贫的可能;
另一方面,缺乏基本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需要政府进行长期的政策兜底。但从总体上看,原有的贫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现返贫的毕竟只是少数,需要政府长期给予政策兜底的特殊贫困人口数量不会出现大的变化。因此,继续推进扶贫的重点不在减少贫困人口数量,而在提高困难群众生活质量。

(三)继续推进扶贫的难点由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向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转变

经过多年的建设,贵州农村水、电、路、学校、医院等基础设施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大规模、大范围的异地移民搬迁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基础设施条件与群众生产的匹配状况,特别是全省“四在农家·美丽乡村”行动,增强了农村生产、生活、生态对城镇人口的好感度和吸引力。因此,继续推进扶贫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已经不是温饱型、保障式基础设施建设,而是如何实现乡村振兴,实现更高水平的城乡协调发展。

(四)继续推进扶贫的策略由实施精准脱贫向实现共同致富转变

精准脱贫摸清了各地的真实贫困状况,找准了每个贫困家庭致贫的原因,实施了精准滴灌的扶贫措施,让最困难的群众得到了最需要的帮助。但在贵州农村,总体发展水平不高,各地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问题仍将长期存在。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继续推进扶贫的策略,将由精准脱贫的集中攻坚模式向常态扶贫、整体推进、统筹治理模式转变,最终实现全省城乡的共同致富。

根据上述形势变化,2020年之后,贵州农村继续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必将面临新使命、新任务。

(一)如何化解因政策兜底滋生惰性与靠政策普惠激发动力的矛盾

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玛蒂亚·森提出:“贫困不仅仅是经济上收入低下的表现,更是一种权利缺乏或者其他条件不足的表征,体现了社会参与能力、收入创造能力与机会获取能力的缺失。”[5]公平需求不仅包含了收入需求,还涉及权利获取需求、社会参与需求、劳动技能提升需求、就业机会需求、改革成果共享需求等,这些需求体现在多方面,有的体现在对物质上的需求,有的体现在对精神上的需求。2020年贵州农村贫困县脱贫摘帽之后,一方面,享受高度集中式脱贫攻坚政策的部分人口缺乏自我发展动力或能力不足,滋生惰性,惯于政策依赖,如果不激发其内生动力,解决精神贫困,将会出现过度重视公平而损害效率的农村发展困境;
另一方面,还有一些未能享受高度集中式脱贫攻坚政策的边缘户对贫困户的嫉妒心理和不公平愤恨,会转化为对基层干部的不满,继而发展成为对政府的不满,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升级,防止产生冲突,这是需要面对的新问题新挑战。

(二)如何解决产业发展不扎实、不充分对贫困地区长远发展的影响

在脱贫攻坚中,不少地方在产业谋划上缺乏通盘考虑,对后续发展存在不利影响,难以支撑贫困地区长远健康稳定发展。一是优质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不足。贵州农村各类“小、散、弱”的农业企业和“空壳”等不规范的合作社占比较大,缺乏规模化、集约化的优势产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强,难以对贫困地区发展产生持续长远的带动作用。二是市场龙头与贫困群众的利益联结不紧。本课题组在实地走访5个茶叶项目时发现,茶园或加工车间标识有利益连接人的相关信息,但抽查发现利益连接人中贫困户不到20%,所谓参加合作社的贫困户只是依靠零时做工收益,没有入股分红或直接参与项目受益。三是开发项目存在低水平重复现象。比如,贵州许多地方适宜种植中药材,各地都搞了许多相同品种的药材种植,但是种植规模都不大,配套的加工企业实力都不强,难以抵御市场风险。比如,全省大力发展山地农业,各地都种葡萄、种樱桃、种枇杷、种猕猴桃,各自规模都不大,难以形成品牌效应,常因市场滞销出现浪费、产生损失。

(三)如何提高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水平

总体上看,贵州农村规划布局不合理、建设标准不够高的问题较为普遍。一是乡村振兴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衔接不到位。按照乡村振兴统一部署,各地都制定了2018—2022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但从规划的内容看,优先进行环境改善和产业升级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基础条件较好、交通位置优越的村庄,而最需要扶持的边远山村项目考虑少、产业带动难,有的贫困山村难以列入振兴计划。二是缺乏后续管理影响了使用效率。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比较少,自我积累能力弱,“有建设、无管护”的问题比较常见。同时,由于群众生产生活习惯难以改变,有了供水设施不会用、卫生设施不会管的问题也很常见,一旦上级党委、政府和外部帮扶的力度减弱,往往出现设施闲置、卫生恶化的情况。此外,贫困山村与外部连接的道路、供水、电力、通信等设施,也常因山高路远、缺乏维护而出现障碍,制约了公共基础设施的保障水平。上述情况表明,贵州农村贫困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虽然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让这些改变成为常态化、可持续的支撑能力,还需要付出艰苦的努力,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四)如何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稳得住、能致富”的问题

“十三五”期间,贵州188万人“搬得出”的问题已得到全面解决。[6]能不能“稳得住、能致富”,还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一是安置点承载能力的制约。一些地方过度追求安置点规模,实行城镇化集中,会出现新移民与原住民资源竞争等问题,一些人再度外出,不一定“稳得住”,可能会出现“空壳村”。二是公共措施配套服务的矛盾。一些地区热衷于项目建设,特别关注建了多少房,住进了多少人,对后续的产业发展重视不够,安置点的就业机会不足,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有但服务质量不高,不一定“能致富”,可能会出现“诉苦村”。三是迁出地遗留的问题。不少地方,群众搬出去了,户口迁移工作跟不上,社保、医保接转工作不到位,搬入地的社区管理跟不上,儿童看护、老人关爱工作做得不及时、不细致,遗留了一些社会问题。同时,一些地方,原有承包地流转抓得不到位,宅基地复垦复绿等工作难度大,不同程度存在房子“建新不拆旧”、老人“搬新不离旧”的问题。搬出的人口不一定会回流,却可能会出现破烂不堪的“烂尾村”。

(五)如何统筹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在农村贫困地区尤为明显。农村贫困村整体脱贫之后,集体经济薄弱的问题仍较普遍,大多数村“两委”无钱办事。同时,由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乡村教师流失和乡村学生不足的问题并存,农村人力资源进城、人口负担回乡的问题并存,农村缺医少药和群众健康需求上升的问题并存,类似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不协调的问题还有不少,这给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发展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六)如何有效抑制返贫的难题

贵州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的接近三分之一,无力脱贫、无业可扶的超过三分之一。对于这些贫困人口,依靠开发式扶贫难以彻底让他们稳定脱贫,必须通过综合社会保障政策进行兜底。做好这部分特殊群体的兜底保障已成为防止返贫的最大任务和挑战。实施脱贫攻坚以来,教育、医疗、卫生等公共资源不断向贫困地区倾斜,贵州农村贫困地区的兜底保障机制不断完善。2020年,贵州城乡低保继续提标,平均标准分别按照4.9%、5.2%的增幅提高到每月645元、每年4318元。[7]兜底保障工作成效显著,但在具体执行中,错保、漏保问题时有发生。经过反复检查、多次筛查、不断弥补,应保尽保的问题基本解决,但是国家扶贫政策与农村低保制度的衔接还需持续努力。从长远来看,要为贫困群众“兜住基本生活底线”,需要持续增加公共财政支出,这会增大地方财政收支的矛盾。

针对贵州农村贫困地区存在的问题,综合分析2020年之后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贵州继续推进扶贫工作,应当构建“机制+可持续发展+常态化增长”的“三位一体”反贫困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一)以政策为导向,完善反贫困的鼓励机制

1.建立常态化扶贫机制,促进反贫困战略转型。2020年之后,反贫困的战略思路应该在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坚持常态化开发式扶贫基本思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长效减贫中的有效作用。由阶段性高度集中式歼灭战向常态化撒网清剿方式转变,通过深入挖掘体制性、机制性等因素,依靠制度体系建设实现可持续脱困。由政府调配资源向市场配置资源转变,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力量,激活农村各种生产要素,激发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农村的持续“造血”功能。要利用农村青少年适应网络化生存、善用网络化展示的趋势,充分运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宝贵机遇,引导农村群众用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方式加入互联网经济,创建各种农产品网店,大力培育带动农村增收致富的新型实体,全方位激活农村发展动能,让农村群众在新经济发展中获得实惠、享有尊严。

2.建立思想引导机制,解决精神贫困问题。相对贫困的关键,在于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为人的意识淡薄、观念不强、受教育低、素质不高、能力不够等方面。通过建立健全思想引导机制,帮助贫困群众从思想上摒弃“等靠要”心理,从信心上激励自己,从能力上提升自己,从行动上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从结果上实现自我发展,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一方面,加强“扶志”,继续做好对贫困群众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扶思想、扶观念、扶信心、扶自力,帮助贫困群众树立摆脱贫困的向上精神和勤劳致富理念,引导他们靠辛勤劳动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另一方面,加强“扶智”,在帮助发展产业的同时,向教育、文化、卫生、科技等领域拓展,注重扶知识、扶技术、扶思路,促进观念互通、思路互动、技术互学,提高农村教育质量,坚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帮助贫困群众进一步筑牢防止返贫堤坝。

3.完善防范返贫机制,有效化解返贫风险。健全防范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有返贫致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及时纳入帮扶范围予以干预。建立返贫风险扶持机制,对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而返贫的,建立健全临时救助机制,采取应急措施,给予经济救济、医疗救治等社会保障,确保生命安全和生存;
对于因产业发展影响收入的,从生产、管理和销售等环节给予高度关注,并给予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支持,确保其收入稳定增长;
对于因就业困难的,通过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拓宽就业渠道,或通过扶持产业项目,促其自我发展生产,稳定脱贫致富。

4.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构建大扶贫格局。实现长效和可持续减贫,必须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扶贫,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扶贫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对口帮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的主导作用,继续依托中央和国家机关、沿海发达地区和相关企事业单位搞好对口帮扶工作。完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乡村治理、社区管理和农村经济市场化方面的作用。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对参与开发扶贫的社会组织和企业等主体,在税收、融资和贷款等方面给予一定政策支持;
广泛宣传报道社会力量参与开发扶贫的成功经验和典型事迹,注重从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者中选拔优秀人才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自治组织后备干部培养。利用互联网信息化平台创新扶贫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名人、网络主播、网上直销等形式,发布扶贫信息,对接各方需求,实现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需求和社会力量资源的有效对接。

(二)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反贫困的瓶颈和短板

1.抓住农村产业革命不放手,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农户增收难的问题。按照农村产业革命“五个三”要求,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重点抓好茶叶、食用菌、蔬菜、生态畜牧、石斛、水果、竹子、中药材、刺梨、生态渔业、油茶、辣椒等重点产业、主导产业。按照“突出特色,长短结合”原则,统筹优化产业规划、品种布局,努力实现产业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发展。继续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依据农户特点分类设计利益连接机制,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推动订单化销售,持续开展农产品“七进”活动,解决贫困地区农产品的基础定单。继续搭建农校对接、农企联盟、农超对接、农批对接、农餐对接等平台。依托大数据优势,发展电商化销售,推动线下与线上有效结合。组织开展大型博览会、推介会、展销会等,帮助贫困地区生产企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户打开销售通道。继续对接上海、广东、深圳等对口帮扶市场,通过改进农产品的品种和档次,持续稳定占领省外市场,适时冲向海外市场。按照“一个重点产业、一个技术团队”的要求,组织省内外院士、研究员、农艺师、兽医师等专家,建立特色产业专家团队,实施指导培训,培育能人,提升农业科技服务能力。

2.推进乡村振兴,切实解决贫困乡村可持续发展问题。立足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同步小康实际,着眼谋划“十四五”规划,做好乡村振兴和反贫困规划衔接,通过政策措施的有效衔接,从多维度减贫视角找到破解相对贫困的办法。以乡村振兴为契机,做好扶贫对象与乡村振兴对象的紧密衔接,将脱贫村作为乡村建设的规划重点,把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重点放在贫困地区,继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做好乡村振兴和反贫困工作机制衔接,统筹抓好振兴乡村和反贫困工作,完善反贫困和乡村振兴领导机制。坚持党政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和扶贫。做好乡村振兴和反贫困扶持措施衔接,强化资金项目统筹,补齐发展性基础设施短板,将贫困村作为乡村振兴优先发展区,在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础上,继续加大资金政策倾斜,通过联合持股等方式撬动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投入交通、电力、网络等支撑性基础设施,[8]提升贫困村与非贫困村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能力,发挥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等整体效应。

3.完善扶贫搬迁后续建管,切实做好搬迁“后半篇文章”。狠抓搬入地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村基础教育、就业培训、基本医疗、公共卫生、社区服务等社会保障和公共管理能力,确保满足搬迁群众就业、就学、就医需求。要把做好搬迁群众的社会保障政策接续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覆盖每家每户、做到应保尽保。推进周边城镇公共服务设施与安置区对接延伸,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对移民安置社区实行一体化管理,将社区管理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把创造就业机会作为搬迁群众的民生之本,开展形式多样的就业培训和供需对接,一方面,按照省内外企业用工需求开展技能培训,组织各种招聘活动,打通就业的供需渠道;
另一方面,适应农村外出劳动力大量回乡创造就业的趋势,制定实施“雁归工程”计划,组织回乡群众在搬入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服务业,带活搬入地经济活动,完善搬入地配套服务。同时,要重视搬入地的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感恩教育、文明创建、公共文化、民族传承“四进社区”,运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道德讲堂、移民夜校等载体,丰富搬入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搬入地有良好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结合搬入地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合理设置村居“两委”,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健全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社会治安和物业服务保障功能,努力使每一个搬入地都成为群众安居业的幸福家园。

4.加快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解决公共服务体系薄弱问题。在教育保障方面,要把提高教育水平是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之策,从政策上解决贫困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的实际困难,通过对口帮扶、定期轮岗等方式解决教师缺口、提高老师素质、保证教学质量;
同时,继续对低收入家庭孩子给予政策补助,坚持实施农村中小学营养餐计划,让孩子安心读书、健康成长。在医疗保障方面,重点提高县城医院收治能力和救治水平,多措并举解决农村低收入群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特别是要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护设施和隔离条件,大力提高农村重大传染病、慢性病和职业病、地方病防治能力,不断健全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住房保障方面,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鼓励农房县域流转和宅基地置换,盘活利用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同时,在做好乡村规划的前提下,由党委、政府推动解决道路、供水、用电、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农民在符合规划条件、具备发展潜力的地方集中建房,提高农村居民的居住质量和配套环境。

5.完善分类保障体系,切实解决政府兜底难题。要激发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努力改变贫困群众对政府兜底政策的过度依赖。对于农村重度残疾群体,各级政府应担负起应有的政策保障责任,全面落实生活补助和护理补助资金。正视农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断增加的现实,用政策措施引导社会和家庭强化正面干预、积极治疗。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状况,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调整和正常调升制度,在精准核算低收入群众家庭收入水平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必要的生活补助。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建立后脱贫攻坚阶段政府解决相对贫困问题与农村低保制度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既让有实际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的补助,又让有增收潜力的低收入群众得到政策支持、受到政策激励,实现两者之间的和谐发展。针对农村青壮年流失、老龄化突出的问题,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乡村振兴、移民搬迁,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养老院;
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合作互助帮扶、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完善农村分散供养照料方式,解决农村老人的实际困难。通过就地创造岗位、子女随同进城、老人进城养老等方式,逐步从根本上破解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的社会难题。此外,可以总结推广农村的“三变”改革方式,加强各级政府投入的资产管理,建立稳定的农村集体收入渠道,并鼓励农村集体收益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困难群体的实际问题。

(三)以结果为导向,高质量实现反贫困的目标任务

1.注重摸清底数,优化升级贫困监测的大数据平台。一方面,加强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完善精准扶贫数据库,通过动态化管理,从收入、支出、教育、健康、权利等多个维度,建立完整的数据库信息,实现扶贫对象识别的精准、致贫机理的精准、帮扶方式的精准和退出结果的精准,实现识别从个体——家庭——区域贫困程度的精准。另一方面,开放贫困信息系统,为全民科学甄别贫困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提供方便,为决策者快速、便捷、准确、动态把握贫困人口特征提供高效服务,为政府部门分析致贫原因、落实扶贫措施等提供科学依据,为社会力量了解贫困情况,找到扶贫的路径提供有效信息。

2.注重扶贫绩效,构建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管理体系。将各级党委、政府消除贫困的主体责任全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部门与单位消除贫困的任务全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将政策、资金、项目等措施全面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调整纠错机制,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作部门与单位整体工作水平和实施效果。将绩效目标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减贫对象识别、执行、监督全过程,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将所有的返贫人口、相对贫困人口,以及还处在贫困地区、欠发达地区全部纳入扶贫计划管理,不断提高扶贫资源配置效率。

3.注重共同富裕,建立科学合理的战略决策机制和评价体系。完善贫困人口稳定脱贫量化指标体系,确保实现“一超过二稳定”、全面巩固“两不愁、三保障”。确保“一超过”,即农民人均纯收入稳定增加并超过年度国家确定的扶贫标准。确保“二稳定”,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一个掌握一门劳动技术,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至少一个稳定解决就业。巩固“两不愁”,即不让不愁吃、不愁穿的情况出现反弹。巩固“三保障”,即让贫困人口义务教育有良好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基本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成为常态。继续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减贫治理战略,完善接续减贫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政策导向、激励机制和工作体系不断优化升级。结合国家编制“十四五”规划和制定实施中长期城乡发展战略,将稳定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纳入贵州未来发展的顶层设计之中,细化政策支撑体系和工作执行机制,真正实现大格局、常态化、可持续的高质量反贫困治理模式,探索出一条贫困地区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共同富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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