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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负责人带班制度11篇

时间:2023-09-20 08:55:03 来源:网友投稿

负责人带班制度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采油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各职能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根据采油厂领导带班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采油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负责人带班制度11篇,供大家参考。

负责人带班制度11篇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督促采油矿各级领导干部深入生产作业现场,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各职能组在安全生产中的关键作用,根据采油厂领导带班制度的相关要求,结合采油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采油矿领导干部、各职能组“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

第二章定义

第三条特殊作业是指新建项目投产、重大工艺改造、二级以上动火等风险系数较大的特殊施工作业。

第四条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指重大活动期间、节假日、夜间、恶劣天气等特殊时段实施的高压油气层射孔作业等非常规作业。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四条对于“两特”作业,采油矿分别安排科级、各相关专业职能组室主任及职能人员现场带班作业。

第五条采油矿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安排及实施。

(一)正常生产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由采油矿各职能组每天下午生产会前提交重要工作量,根据本细则要求明确带班领导,由值班主任在生产会上安排或通知到带班领导。

(二)紧急情况下的安排及实施。发生紧急险情,且符合“两特”范围要求时,由矿调度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安排各相关专业职能部门人员到现场组织处理,并及时通知带班领导。

第六条带班领导干部在实施特殊工序带班作业前,应满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油田相关安全知识培训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

第七条带班领导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期间,负责指导和督促落实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及应急保障措施,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协调处理现场安全问题及突发事件(必要时需取得上级领导或主管部门的授权),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带班结束后,应及时将带班记录反馈至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存在以下情况的,采油矿将追究带班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

(一)酒后上岗的;

(二)不填写或不按规定填写带班记录的;

(三)现场检查巡视不力,未及时发现并制止“三违”行为而引发事故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未履行带班职责、违章指挥或指挥失误、**引发事故的。

第四章特殊作业期间的领导带班

第九条以下特殊作业,由采油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带班作业。

处理溢流、井喷事故等修井作业期间、注汽井井喷由采油矿主管矿长和分管地质作业、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油气水井大型酸化压裂施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工艺的副矿长带班;

新建、改建、扩建联合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新建、改建、扩建注汽站投产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油田二级用火作业期间,按照施工区域的不同,分别由采油矿主管安全、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活动锅炉搬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油气泵站内实施大型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泵站内3项及以上不同部门组织(或实施)的联合(交叉)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出现大面积停电或电网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分管电力的副矿长带班;

出现接转站及以上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出现计量站外输管线穿孔处理,由采油矿分管采油的副矿长带班;

单拉井投产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采的副矿长带班;

大修作业井开工验收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带班;

含硫化氢井及复杂情况井的井下修井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高压油气层、含硫化氢地层射孔作业;
由采油矿分管地质作业主管师以上领导的带班;

16各种大型技术比武及一切活动,由采油矿分管培训的副矿长带班;

工会组织的体育比赛、文艺汇演等各类大型活动,由采油矿工会主席带班;

大型公共聚集活动期间,由采油矿教导员带班;

出现与地方政府部门联合行动处理特殊事件,由采油矿分管综治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条以下特殊作业,由矿机关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采油队油井、联合站、污水站、注汽站站内三级用火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油气泵站内实施普通机械破土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吊装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集输、注采、作业的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注汽活动支线连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重点井、特殊工艺井作业施工,由采油矿分管作业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出现影响油井产量的管穿、电力故障、设备故障、工农关系等处理,由采油矿生产办主任或值班主任、各有关分管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五章特殊时段实施非常规作业的领导带班

第十一条恶劣天气下的生产运行,由采油矿矿长指挥生产,采油矿分管生产运行、注采、集输、地质、安全环保、设备、用电的副矿长带班作业。节假日、夜间由值班矿领导带班。

第十二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副矿长带班作业。

雨季、汛期、敏感区域水体污染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环保的副矿长带班;

进入有毒有害气体危险场所实施作业期间,分别由采油矿分管集输、注采、作业的副矿长带班;

污水处理设施检维修作业期间,由采油矿分管集输的副矿长带班;

注汽锅炉大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副矿长带班。

第十三条以下特殊时段实施的非常规作业,由采油矿各分管职能组人员带班;

雨季、汛期、节假日、阶段性隐患巡查期间,由采油矿分管各职能组人员带班;

注汽锅炉普通检修期间,由采油矿分管注汽的职能组人员带班。

第六章检查和考核

第十四条采油矿HSE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采油矿科级、职能部门和基层队干部的带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采油矿HSE委员会按照监督情况,提出考核意见,并报采油矿经营组落实考核。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细则由采油矿HSE委员会负责解释。各基层单位应参照本细则,制定本单位的领导干部“两特”作业现场带班管理细则。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2篇

一、根据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山东省建设工程管理局有关规定,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公司领导及项目部领导值班带班工作,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领导(包括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副总经理、安全部经理、质检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必须在节假日连续生产作业期间轮流值班并定时巡查,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

项目部领导(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主任工程师、现场负责人、施工员;
分包单位项目经理、工程师)必须在施工现场轮流带班,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并与施工人员共同上下班。

三、公司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工作;

2、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并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情况,认真组织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进行检查巡视,发现隐患及时消除,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

3、值班领导负责当日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
安全值班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4、负责对项目部领导带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的填写当班期间轮流值班记录表。

四、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轮流带班职责

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4、严格交接班制度,详细告知接班领导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五、监督检查

对项目部日常带班情况,由公司安全部对其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实际带班人员、档案管理、带班记录填写真实性及交接班记录等情况。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3篇

1、目的

为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安全生产,保障公司生产工作的安全、高效、连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2、管理制度的原则

“预防为主,防救结合”,做到“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

3、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

4、职责

4.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4.1.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1.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消除可能发生事故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1.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1.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4.1.5做好做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要积极组织伤员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

4.1.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4.2车间领导值班职责

4.2.1布置当日生产时必须同时交代安全,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本部门、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4.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组织班组员工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4.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4.2.4要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2.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5、要求

5.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保证一人24小时在厂值班,如遇节假日有特殊要求的,按上级文件执行,

5.2公司级领导配以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按顺序由下一组人员带班,需进行换班、替班提前报公司调度,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由生产部统一安排。

5.3车间领导按照排班顺序每日轮流值班,如工作忙或出差须进行换班的,车间要提前报公司调度。

5.4带班、值班领导每天早上8点前到生产调度室签到

5.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领导交待清楚。交接班必须当面进行,严禁短信、电话交接班

5.6超过交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班人不得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处理,应及时通知生产调度,并坚守岗位至有人接班。

5.7公司带班领导对当日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车间值班领导对当日安全生产直接负责,各级领导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公司领导带班期间下现场巡检不得少于5次,带班和值班领导必须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填写记录

5.8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管、对于大修,开、停车时的带班、值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6、处罚

6.1对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按照请销假制度履行请假和替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分。

6.2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接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6.3带班、值班领导不下车间检查,不履行职责,每次罚款500元,弄虚作假,忽视生产安全的,经查明后按严重违纪处分,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4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及时汇报的,相关责任人罚款500元,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7、附则

7.1安环部负责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制度的修订。

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8、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安环部。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4篇

1、目的

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XXXX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

3、术语、定义

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责任人和领导班子内的其他成员。

现场带班:是指企业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值班:是指企业领导在节假日期间为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而专门进行的值守和监督的管理行为。

4、职责

公司办公室负责本规定的制订和公司领导值班与现场带班表编排;
负责本规定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
负责对违反本规定人员的考核。

各子(分)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现场带班、值班表的编制;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5、管理内容

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8时—16时、16时—24时、次日0时—8时)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18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

正常情况下领导值班和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8小时。值班或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公司办公室负责每月27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报送公司安技环保部、人力资源部(保卫)备案。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公司办公室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由公司办公室安排其他领导值班,同时向安技环保部和人力资源部(保卫)通报变动信息。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股份公司领导现场带班范围为公司本部所在区域,子(分)公司遇有较大事件时可由总经理同意后前往处置。

子(分)公司领导带班制具体规定参照本规定执行。

考核

公司办公室或子(分公司)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
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考核责任人50元。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不认真履行带班和值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领导责任追究规定》执行。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第5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5篇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要求,对生产岗位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2、范围

公司经理层、各部门中层及管理员。

3、带班领导的工作职责

3、1掌握公司安全生产现状。带班领导干部要通过检查、抽查、巡查等形式,全面掌握公司生产期间安全生产现状,做到心中有数,严格按要求组织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生产安全。

3、2落实规章制度。带班领导在带班期间要检查、抽查各部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发生,使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严格执行。

3、3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带班领导在检查、抽查中发现事故隐患的,要严格落实监控、整改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时,要果断决策,立即组织停产撤人。

3、4强化对重点部位、环节的管理。带班领导要加强对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2公司重点部位、关键生产环节和重要设备设施的检查,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储罐、重大危险源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认真查看重点设备、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重要设备设施正常运行。要加强对关键生产环节的检查,尤其是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安全作业证管理审批程序,认真落实危险作业现场管理措施,确保生产作业安全。

3、5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严禁违章指挥。

3、6处置紧急情况。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4、领导干部带班类别

领导干部带班分为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和车间值班两类。

4、1现场带班干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分管安全、工艺、生产)、副总经理(分管设备、技术负责人)及职能部门中层领导组成;
带班领导负责指挥公司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各部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公司的连续安全生产。

4、2车间值班由各车间中层干部及管理人员组成。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及时报告和处理异常情况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3和突发事件。

5、发生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置原则

公司发生事故或险情时,带班领导要根据《事故突发应急预案》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应急救援,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在规定时限内将事故情况上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相关监管部门。

6、带班值班规定

6、1公司领导干部现场带班检查规定

6、1、1由公司现场带班人员对在岗员工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两日内交安全环保部处理。

6、1、2现场带班人员每班到各部门至少一个岗位(不能多次固定在同一岗位)巡检一次,并做好签到记录。

6、1、3各部门和重点部位要设置领导带班巡检记录簿,带班领导要将本班次安全生产情况和巡查的时间、地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

6、2各部门领导值班检查规定:

6、2、1各中层值班人员作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有权按照公司规定对本部门纪律进行检查并予以奖惩。

6、2、2各中层值班人员应不定期巡检,每班至少两次,到本部门所有岗位签名并做好巡检记录。

6、2、3各中层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岗离岗,并按时到生产值班室签到。

6、2、4各部门要在本部门每一个岗位建立专门的查岗记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4录本,以备本车间管理人员及夜间值班领导签到,同时保存完好以备相关管理部门查阅。安环部负责对签到表审核检查,凡不签到、替签者扣款100元/次。

6、3相关要求

6、3、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的安排,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6、3、2现场带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每班次带班领导必须与下班次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确保平安后方可离开。

6、3、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6、3、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公司现场负责人签字。

6、3、5现场带班人员因出差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带班时,自行安排好替班,并到调度处备案。

7、考核规定:

7、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若每月违反规定累计超过2次者,当月绩效工资发放80%。

7、2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广西华益电池新材料有限公司57、3因故不能值班未及时安排人员替班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200元以上。

7、4现场带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酗酒、外出吃饭等违纪行为。

7、5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7、6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8、本制度由安全环保部制定、监督实施并负责解释。

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6篇

1、目的

为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提高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有效程度,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加油站。

3、定义

领导带班人员:XXX、XXX、XXX、XXX、XXX、XXX

带班长:XXX

领导带班:是指加油站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4、职责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

5、具体规定

领导带班必须按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值班领导必须与下个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的,必须向站长请假,并由站长统一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6、考核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每个月对领导带班进行考核,填写《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AQBZH-JL/2-7)。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给予责任人50元的处罚。

(一)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二)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三)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四)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

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惩罚。

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7、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8、相关记录

《领导干部带班考核记录》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7篇

1、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有效程度,强化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与管理,确保生产组织的各个环节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保障职工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职责

3.1公司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抽查公司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对本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做好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重大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6)负责完成上级交办的临时性安全工作,并根据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班期间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处理情况。

3.2值班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规定,对安全工作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汇报;

(3)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4)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立即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领导汇报,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工作要求

(1)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

(2)公司带班、值班表由办公室排班;

(3)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需提前向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带班、值班人员每天早上8:30前到门卫室签到;

(5)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带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6)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检查并做好记录;

(7)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于大修、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

5、考核与奖惩

(1)公司对《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检查与考核结果直接与本人的业绩挂钩;

(2)对带班、值班人员迟到、早退的,每人次罚款50元;
带班、值班期间外出,未履行请假或换班手续的,按照严重违纪处理;

(3)对值班记录填写不认真或交班不清楚的,每人次罚款50元;

(4)对带班、值班领导不到现场检查,不履行职责的,每人次罚款100元;

(5)对弄虚作假、忽视安全生产的,经查明后按照严重违纪处罚;
造成事故者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并接受上级部门的追查和处罚;

(6)对突发异常情况不能做到及时汇报的,处以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对突发异常情况处置不积极,造成事故扩大或次生事故发生的,按公司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8篇

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严格责任的有效落实,预防出现安全隐患,领导能在极短时间内进行解决,特制订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值班时间

公司、分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领导值班为24小时值班制,其他值班人员为当日下午到次日早上班时间。

二、值班人员组成

⑴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及有关人员组成。

⑵分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有各科室、生产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三、值班地点

值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值班。

四、值班人员的管理规定

⑴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并在值班室进行签、消到。

⑵值班人员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负责将对值班人员进行严厉处罚。

⑶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值班领导带队对分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⑷分公司领导值班时,由当日值班领导带队,对各生产车间的值班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并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⑸分公司生产车间值班人员在值班时,如遇到较大安全隐患时,必须及时向当日值班领导汇报,并将人员进行撤离。

⑹值班领导在交班时,必须将值班记录交到值班室,值班记录要保存完好,月底交有关部门归档保存。

五、值班责任

⑴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及事故处理;

B、办公室值班负责公司机关外务接待、接传电话、大楼值班等事务;

C、安全部值班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安排救护车随时待命;

D、财务部值班负责本部安全。

⑵分公司值班人员责任:

A、行政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督促检查事故处理;

B、综合办值班负责接传电话,外务接待、合理安排值班车辆等事务;

C、安全科值班负责本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险情的.信息传递与组织抢救等;

D、生技科值班负责协调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并配合安全科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等工作。

E、各生产车间值班人员负责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9篇

第一条为转变企业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强化企业现场管理,切实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第339号令),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企业领导轮流带班,是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轮流带领工人到井下作业现场指挥和监督安全生产;
轮流值班,是指包括矿山企业在内的所有工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安全值班,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和其他工业生产企业。本制度所称的矿山企业,是指井工和露天开采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煤矿、非煤矿山生产企业,以及新建、改建、扩建矿井。本制度所称的工业生产企业,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业生产企业,总公司、集团公司所属二级或三级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建设施工单位,是指铁路、公路、桥梁、隧道、水利建设指挥部或项目部。

第四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落实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值班全面负责。企业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应当自觉履行值班带班责任。

第五条矿山企业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应遵循下列规定:

(一)应按月制订轮流带班计划,明确当月内每天每班带班领导,带班场所、带班时间、带班任务、登记考核办法、奖惩内容等事项。

(二)每班必须坚持有矿领导带班。井工开采的矿山,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到达作业地点,同时出井;
露天开采的,带班领导应与工人同时到达作业现场,同时离开作业现场。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不得少于6个工作日。

(三)实行交接班制度。带班领导升井后,要向接班的带班领导详细说明生产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写明上下井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隐患及处置情况。带班领导下井时,其领导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告。领导带班下井情况,每月在矿山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企业领导带班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带班记录,应妥善保存备查。(五)建立进矿(或作业场所)带班档案,每月对照带班安排组织考核,因特殊原因不能进矿带班的,必须事前写出申请,报矿主要领导批准,落实顶班领导,同时交企业安管部门备案备查。带班档案信息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第六条矿山企业轮流带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第七条企业领导轮流值班应遵循下列要求:

(一)生产经营单位要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制度。每天必须至少安排一名企业领导安全值班。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企业生产作业时间内不得离开作业岗位。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前,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三)建立安全轮流值班记录。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安全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各生产作业场所公布,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四)领导安全值班计划安排和值班情况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建立安全值班档案。企业领导轮流值班计划安排,应按月报当地行业管理部门备案(没有行业主管部门的直接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高危企业同时抄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八条企业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安全值班领导是企业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置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值班领导在当班期间,要巡查重点生产作业场所,负责协调处置或解决当班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突发事故,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规现象。

(三)安全值班期间,各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应积极响应值班领导指挥,协助值班领导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出现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积极配合领导迅速进行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第九条监督检查

(一)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的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每季度至少对辖区内矿山企业带班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通报。

(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对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现场随机询问从业人员、查阅值班或带班日志、交接班记录和值班安排考核等档案资料、听取从业人员反映、调阅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人员定位系统监控记录等方式。

(三)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对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应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领导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制度,包括井下交接班制度、带班和值班档案管理制度;

2、企业领导特别是矿山主要负责人带班下井情况;

3、企业领导每月轮流带班和安全值班工作计划执行、公示、考核和奖惩等情况;

4、领导带班和安全值班的履行职责情况、交接班记录,特别是重大事故隐患和险情的处置情况;

5、群众举报有关问题的查处情况。

(四)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举报;
对于受理的举报,应当认真调查核实;
经查证属实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十条法律责任

(一)对无企业负责人带班下井或该带班而未带班的,对有关责任人按擅离职守处理,同时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二)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或值班的企业,由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该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依法严格查处。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10篇

1、值班领导为各值班日的总负责人,并负责安排、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按照排班表进行巡查、值班工作。

2、每天上午8:00、下午5:00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天事务,接待好来电、来文、来访,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注:本值班实行值班零记录)

4、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5、原则上各班次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6、值班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要尽快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各组要主动对接,正常情况下不受节假日影响,如遇重大节日党委政府临时安排除外。

8、值班日,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联合派出所,对镇区各村居巡逻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并于及时填写相关巡查情况记录,并签字。

9、镇政府值班人员要参与镇政府院内夜间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人带班制度 第11篇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确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

三、具体规定

1、公司所有中层、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轮流带班,其中:生产部门中层人员实行车间级带班;
高层管理人员、后勤系统中层人员实行公司级现场带班。

2、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安排由企管部负责。

3、带班人员因出差等原因无法带班的,应提前安排替班人员。

4、带班人员应详细、如实填写值班记录,企管部负责按月装订成册后转安环部存档备查。

四、带班职责

带班值班领导要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规作业,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超能力组织生产;
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值班领导应真实准确填写当天值班的情况,并按要求做好轮流值班记录的交接手续。

1、公司级领导带班职责

(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车间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部门级领导带班职责

(1)布置当日生产必须执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时”(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车间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帮助班组职工共同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并对其安全生产状况负责;

(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协助厂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处罚,性质严重的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级报告

(4)要认真检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按“三定(定整改措施、定完成时间、定整改负责人)、四不推”(查出的问题班组能整改的不推到工段;
工段能整改的不推到车间;
车间能整改的不推到厂;
厂里能整改的不推到公司)的原则处理;

(5)当日发生的事故,必须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协助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五、考核

1、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和办法,保持本单位长期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的有关领导

(2)领导在带班过程中及时发现或报告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

(3)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

(4)对本单位“三违”人员能大胆管理,严格执行处罚规定,成绩显著者。

2、处罚:

(1)无故不带班的,每次罚款200元;

(2)带班记录简单不认真,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3)安全带班领导不检查、不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应承担相应安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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