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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7篇

时间:2022-09-23 18:45:15 来源:网友投稿

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7篇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7篇

篇一: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监督是党章和宪法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首要职责,如何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打牢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的基础,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课题。

 近日,xx 省 xx 市结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的工作实践进行专题调研,重点查找监察体制改革后日常监督存在的短板,并在深入分析基础上提出提升日常监督效果的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监察体制改革后,各级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前后台”分设,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主要承担日常监督、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处置以及谈话函询等职责,重在发现问题。

 但是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上普遍出现了“不便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等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监督信息不足,存在“无的放矢”问题。过去开展日常监督的信息来源主要依赖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专项监督检查、信访举报以及违纪违法党员干部的立案查处等渠道,既没有“事前”对被监督单位的基本情况、政治生态、权力运行风险点进行全方位研判,也没有对监督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履职状况等深入了解。信息匮乏造成日常监督往往是一叶障目、就事论事,难以从政治的高度和全局的角度把握,精准确定监督重点。以 xx 市为例,近年来靠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足 5%,多数还局限在“四风”问题上。

 (二)监督方式不多,存在“缺乏抓手”问题。虽然在监察体制改革前对日常监督进行了一些探索,比如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重要节点进行提醒谈话、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等,但仍然没有真正把监督融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日常监督的形式大于内容。日常监督抓什么,从哪里抓,新成立的监督检查室普遍感到茫然。特别是对非党监察对象如何开展日常监督,还找不到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办法不多、方式不新。

 (三)监督效果不显,存在“事倍功半”问题。突出表现为:一是抓早抓小效果不明显。由于“事前”功夫下得不够,很多问题未能在苗头性、倾向性显现时及时纠正。二是线索处置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线索由于缺乏日常监督的信息支撑,导致在处置研判时不够全面精准,经常出现“一谈了之”“初核未果”等问题。三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很多问题处理往往就事论事,既没有加深教育、警示惩戒,也没有举一反三、堵塞漏洞,还缺乏主体责任的反思剖析,未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目的。

 二、原因分析 (一)重审查调查轻日常监督,存在认识偏差。监察体制改革前,各纪检监察室承担对联系地区、单位的日常监督和查办案件的双重职责,主要精力集中在查办案件上。监委成立后,虽然将部分纪检监察室改名为监督检查室,专司日常监督职责,但传统思维定势根深蒂固。特别是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很多地方将建章立制的重心放在履行调查处置职能上,而在履行监督职责上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探索不够。认识的偏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日常监督和调查处置“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状况。

 (二)重业务培训轻素质提升,存在本领恐慌。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普遍侧重对查办案件等业务知识的培训,

 忽视了对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政策水平等综合能力的提升,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的基本属性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仅仅满足于按程序做好具体的事、按步骤完成既定的工作,既不能够紧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思考问题、谋划工作、处理事务;也不善于把握运用政策、耐心细致做思想政治工作、积极运用“四种形态”稳妥处置问题线索。能力素质差距,也是掣肘日常监督的重要因素。

 (三)重单兵作战轻联动协作,存在机制不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构建起了权力监督新格局。但是长期以来,各监督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中往往是各管一块、各自为战,相互之间缺乏有效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不仅造成大量监督信息闲置浪费,而且使纪委监委的日常监督长期处于单兵作战的状态。这种体制机制上的不适,势必造成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对策措施 (一)做好“三篇文章”,夯实监督基础。一是做好“研判”文章,要将掌握政治生态状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点,做到既见“树木”又看“森林”,通过建立日常监督综合信息库、畅通监督信息共享交流渠、实行干部廉情双向分析制

 等方式,使日常监督有的放矢。二是做好“学习”文章,既要注重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和调查处置的业务能力,又注重培训提升运用“四种形态”、加强日常监督的能力水平,特别是把握运用政策的能力,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能力。三是做好“拓展”文章,要在向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加强对各领域监察工作,着力实现监察监督“全覆盖”。

 (二)构建“三项机制”,创新监督方式。一是构建发现问题机制,要主动列席被监督单位重要会议,“经常旁听”发现问题;定期组织专项监督检查,“主动出击”发现问题;经常与“关键少数”谈心谈话,“沟通互动”发现问题。二是构建问题线索处置机制,在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意见时严把“三关”,即线索处置研判关、谈话函询质量关、初核了结案件审核关,确保问题线索处置意见科学合理。三是构建联动协作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室与巡察机构、派驻机构以及机关其他内设机构“一抄三报一提供”的工作制度。“一抄”,即信访举报、党风政风监督、巡察监督和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信息,及时抄送相关监督检查室;“三报”,即派驻机构及时报送驻在部门“三重一大”事项情况、驻在单位领导班子及“关键少数”相关情况和问题线索、自办案件及党纪政务处分情况;“一提供”,即监督检查室主动向巡察机构提供被巡察地区和单位有关情况,必要时可派员参加巡察工作。

 (三)突出“三个到位”,提升监督效果。一是突出延伸谈话函询效果,“红脸出汗”到位。要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中的职责定位,强化谈话函询成果在民主生活会上的运用。二是突出强化问责整改通报,“以儆效尤”到位。通过在典型案件发生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督促当事人检讨、分管领导反思“一岗双责”、党委书记牢记主体责任,促进案发单位汲取教训、全面整改。三是突出政治生态评价,“惩前毖后”到位。综合日常监督情况对联系地区和单位的政治生态定期“会诊”、作出客观评价,并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督促问题单位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篇二: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监督存在的问题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18 年,**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934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65 件,仅占比 7%,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

 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

 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

 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市委“六创赶考、三年答卷”部署,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

 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 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纪委在落实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监督缺乏信心。部分基层纪检干部对纪委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认识不深刻,责任感、使命感不强;部分基层纪检干部把监督与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就某项工作进行督查等同起来;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不敢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

  (二)机制不完善,监督难度增加。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从目前工作开展情况看,监督方式单一、老套的问题依然存在。如责任制考核是落实监督责任的重要方式,但由于考核方式单一、考核内容和指标设置不够科学等,导致考核中发现不了问题,实现不了监督。部分乡镇纪委重监督检查,轻责任追究,导致监督检查流于形式;部分纪检干部不愿得罪人,不想钻研纪检监察业务,导致监督底气不足、力度不大

  (三)同级监督难,监督存在缺位。很多乡镇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乡镇党委政府领导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一些重点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书记作为党委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领导的力度还不够大,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落实难以到位。而基层纪委对于下级党组织的监督大多注重于对工作效能、廉洁自律方面的监督,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不到位。

 (四)“三转”推进慢,监督存在错位。一是乡镇工作点多、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部门都存在人手不够的现象,乡镇纪委书记虽是专职的,按照“三转”要求,乡镇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他工作,实际上还是不能把全部精力放在主抓的纪检监察工作上,还得必须服从乡镇党委安排,除纪检监察工作外,乡镇纪委书记还得参与其他工作,无法保证有足够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工作难以深入。乡镇纪委副书记和其他纪委成员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还存在兼职其他工作,甚至兼职多项工作。大多乡镇纪委存在专职人员不专干,兼职人员不愿干的问题;二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高。目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熟悉金融、财务、审计、法律等专业的人员较少,在从事纪检业务之前,大都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或是系统的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对纪检业务知识知之甚少,普遍存在上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等问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不强,直接影响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的发挥;三是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能力不足。在现实工作中,乡镇纪委不具备查办大案要案的能力。对群众反映问题的核实,不擅长发现一些深层次、本质性问题。信访件成案率不高。不愿办案、怕得罪人的现象比较突出。由于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岗位变动快,对业务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造成乡镇纪委办案能力低下,案件查办质量不高。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同时业务水平不高,这就极其容易造成监督措施不到位。

  纪委监督存在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素质如何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着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据基层调研发现,部分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与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要求有一定差距。

  一、主要问题表现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基层尤其是乡镇纪检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日常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从事的工作往往又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日常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本乡镇怕自己管严了、限制多了,会成为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绊脚石”,影响当地党委政府工作业绩,从而产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对可查可不查的事件便不了了之。经济待遇也不高,与某些部门干部相比,收入差距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干部交流机会少,...

篇三: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 履行日常监督存在问题及对策郑春放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牢牢抓住监督 这个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精准监督、创新监督,深化纪 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以高质量党内监督、国家监 察促进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提质增效。做到高质 M 监 督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只有坚持把监 督挺在前面,才能有效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一、当前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日常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目前,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行监督职责上同向 发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和亟待 解决的问题。(一)思想认识尚有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重查办 案件轻日常监督。有以办案论英雄的固定思维模式存 在 ,过分地强调办案的重要性,片面地认为只有办案的 数量才能显现自己工作的成效,轻视监督在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地位,认为日常监督是领 导看不见、官兵不认可的工作,既出不了成绩也争不了 彩头,不愿深入细致地去做日常监督中的“琐碎事务”。

 二是重业务监督轻政治监督。有的对日常业务工作方 面的监督抓得很紧,对政治监督则抓得不实,错误地认 为政治监督是比较抽象的监督,难以细化具化量化、做 深做实做细。因此,对于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 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等政治监督方面,有时容易出现 “温差”“落差”“偏差”、“缺位”“错位”“弱位”等问题。三 是重临时监督轻常态监督。有的同志没有把监督当成 经常性工作去对待,仅仅当成临时性任务来安排,领导 强调了就抓一抓、官兵反映强烈了就抓一抓,做的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工作,其结果是“雨过地皮 湿”,没有形成日常抓建和利于长远的监督常态。(二) 精准监督聚焦不够。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督重 点不够突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于日常监督缺乏整 体规划,没有认真梳理监督的重点、难点、焦点、肓点, 经常是“眉毛胡子一把抓”,看似抓得很全面,实则是泛 泛而过,既没有抓到重点人也没有抓到要害处,既浪费 了监督资源也影响了监督质效。二是问题靶标没有树 牢。有的纪检监察干部缺乏火眼金睛,不能敏锐地发现 问题;有的错误地认为“小问题不算问题,不出事就是 本事”,眼睛里看不到问题;有的“不识庐山真面冃”,分 析问题不够透彻,解决问题没有招数。三是“四种形态” 运用不准。有的纪检监察千部能力素质欠缺,鉴别力不 强,对于“四种形态”界限范围掌握不清,对于监督中发 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对号人座;有的好人主义严重,原则 性不强,对于发现的问题热衷于“高举轻放”,处理问题 “雷声大雨点小”;有的功利主义作祟,法治观念淡薄, 有以案谋私、以权谋私的现象,在稳妥处理可处可免、 可轻可重、可纪可法1 条“缓冲带”过程中存在大幅度 转换行为。(三)

 方法手段运用不当。主要表现在:一是形式主 义有所抬头。从表面 h 来看,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监 督工作轰轰烈烈、声势浩大,“看一看、问一问”等“[:篇 文章”做得很好,实 际 L ,却是“兜兜转转半天路,忘了 此行为何故”,解决问题、督促整改等“下篇文章”被抛 之脑后。有的热衷于搞“数字游戏”,不痛不痒的问题查 了好多,对上可以向领导交差,对下又不得罪官兵。这 些形式主义做派,导致 I 丨常监督搞了很多,问题清单也",!]-2020-11 68

 ★法治建设栏 目 编 辑 / 赵 正 国列了不少,但整改成效却不尽如人意。二是方法手段不 够灵活。在工作实践中,纪检监察干部探索出包括信访 受理、线索处置、建立健全廉政档案、党风廉政意见回 复 、提出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等一系列行之有效 的方式手段,为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

 但在实际工作中,囿于自身能力素质、行为习惯、思维 模式的局限,有的仅仅习惯于检查、参会监督、谈话函 询等几种固定监督手段,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打了折 扣 ;有的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意识不强,过分依赖信访 举报等渠道,甚至出现离开信访举报就不会监督的现 象。这些问题值得警惕。三是联动协作不够顺畅。有的 纪检监察干部喜欢“单兵作战”、习惯“闭门造车”,甚至 在本系统内部都不愿意共享监督信息;有的不太相信 官兵、不愿依靠官兵,甚至有把官兵放在监察工作对立 面的错误倾向。这些情况的出现,不同程度上导致了监 督力量单薄,出现了 “人少事多”的被动局面。(四)能力素质有所欠缺。主要表现在:一是专业素 质相对单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监督监察全 覆盖,涵盖物资采购、选人用人、训练监察、财务审计等 多个领域,对日常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实际工作 中,不少纪检监察干部出自基层政工干部,经历大多局 限在指导员、教导员,任职经历单一、综合素质不强,在 运用、执行政策法规方面往往处于“半生不熟”状态,监 督中难以有效发现问题。二是岗位实践锻炼不足。有的 纪检监察干部没有经历过专项任务锻炼,缺乏实践经 验 ,工作力不从心;有的忙于查办问题线索,监督工作 只能疲于应付,存在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 现象;有的遇到矛盾问题能绕则绕、能掩就掩、能盖则 盖 ,一 定程度上也制约了监督作用的发挥。三是监督流 程不够规范。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没有找准监督的关键 环节,习惯耕别人的田,冲到一线替职能部门把关,缺 乏监督规范流程。此外,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系统培训的 比例不高,部分培训重点集中在加强执纪能力方面,曰 常监督方面的培训相对不足,也是监督能力不强的一 个重要原因。二、纪检监察干部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的对策建议日常监督检查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基础性工 作,需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持之以恒抓历练、锲而不舍 抓落实,特别是要在提高政治站位、提升监督质效、探 索方法手段、历练素质本领上下功夫见实效。(一)

 统一思想认识,在提高政治站位上聚焦用力。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奋战在正风 肃纪反腐第一线,使命艰巨,责任重大,必须统一思想、 提高站位,把日常监督摆在重要位置抓紧抓好。一要认 清第一职责的重要地位。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 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 察法》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 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可见,不论是纪委还是监委,其 第一职责和首要职责都是监督。在纪检监察工作实务 中,由于大量的案件线索需要在监督中去发现,大量的 问题纠治也需要在监督中去督促落实,因此,做实做细 日常监督是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的基础和前提。这就 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提升对日常监督的思想认识, 时刻把监督挺在前面。二要把握政治机关的根本属性。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 正风肃纪反腐是政治任务,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 置 、巡视巡察工作都必须从政治上考量,必须把政治属 性作为第一属性、根本属性。具体来说,就是要加强对 各级党员干部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 到“两个维护”,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方面的 H 常监督 检查。尤其是要始终把维护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曰 常监督的重中之重,对于心口不一“两面人”、口无遮拦 乱议论、我行我素不收敛、心存侥幸避监督、团团伙伙 “拉山头”等行为,严查严办、快查快办、绝不手软,确保 各级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 和习主席保持高度一致。三要保持持之以恒的坚强定 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通过正风肃纪反腐一系列 组合拳,使得党内良好政治生态化风成俗、落地生根, 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开创性成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 寒,利斧破冰也并非一日之功。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一刻也 不能停歇,这就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忧患 意识,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韧劲狠抓日常监督。(二)

 坚持精准思维,在提升监督质效上聚焦用力。

 纪检监察日常监督是个细活,要想抓出成效,决不能笼 而统之、大而化之,必须具备精准思维,实施精准监督, 提升监督质效。一要突出关键少数。党章赋予各级纪 委对党组织和所有党员进行监督的权力,《中华人民共 和国监察法》把监察对象覆盖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 职人员。面对如此庞大的监督对象,纪检监察干部要准 确把握抓重点与全覆盖的关系,突出党员领导干部这69 政工学刊.2020-11

 法治建设★个关键少数,从教育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立正身、讲 原则、守纪律、拒腐蚀人手,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 级的示范效应,从而达成事半功倍的效果。二要树立 问题导向。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纪检监察监督工作 的导向。纪检监察干部履行日常监督职责,要以发现问 题为牵引,善于瞄着问题去,重点关注风气建设存在的 突出问题、训风演风考风不实的问题、关乎官兵切身利 益的问题以及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等问题;要以解决问 题为导向,敢于追着问题走,着力把化解矛盾、破解难 题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要务,对于监督中遇到的问题 刨根问底、举一反三,多问几个为什么、多想几个怎么 办。三要坚持实事求是。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 部队,担负着“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面临着巨大的考 验和挑战,因此,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更应坚持实事求 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对于问题线索,从发现到分析研 判 、处置各个环节,都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 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为准绳,该用哪种形态就适用哪种 形态,是什么问题就定性什么问题,不搞主观臆断,不 搞随意处置,真正做到对干部负责、对党负责、对历史 负责。(三) 持续守正创新,在探索方法手段上聚焦用力。

 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只有不断创新,探索切实管用实用 的方法手段,才能跟上形势任务的发展步伐,更好适应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形势的需要 。

 一

 要抓好以案促改常态化工作。长期以来,日常监督中发 现的问题不可谓不多,纠治的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是好 多问题依旧禁而未绝、纠而不治,一个重要原因是问题 整改走了过场。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做好日常监督的 “后半篇文章”,督促相关单位深刻剖析原因、深化纠治 整改、深人跟踪问效,经常“回头看”、常杀“回马枪”,防 止问题反弹。对于问题严重、虚假整改、敷衍了事的,必 须予以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于一些普遍性倾向性问 题 ,及时梳理汇总并下发各单位对照检查,确保发现一 起 、整改一起、警示一片。二要提升日常监督信息化水 平。在信息网络飞速发展的当下,如何运用信息化助力 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 干部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日常监督工作要想跟上时 代发展,必须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 。

 一 方面,用好现有 的视频监控系统等,让日常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另一 方面,建立健全单位和个人责任落实与监督系统,利用 大数据汇总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以及整改情况,实时动态更新,适时发出提醒,确保发现问题更加高效便 捷。.三要推动监督资源一体化协作。日常监督是一个系 统工程,“单打独斗”很难有所作为,群策群力方能形成 合力。纪检监察干部要深人贯彻群众路线,持之以恒抓 好基层风气监察联系点工作,扑下身子进班排,沉下心 去摸情况;加强与巡视巡察、派驻机构的深度协作,建 立日常监督问题清单、线索移交、整改督办等资源共享 机制,探索联动监督检查机制建设,整合各级各类监督 资源,努力构建“大监督”格局。(四)强化职责意识,在历练素质本领上聚焦用力。

 监督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都很强,这就要求 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练好内功、增强本 领 ,精准有效开展日常监督。一要抓学习教育强能。紧 贴军事训练、风气建设、经费使用、后勤科研等实际,有 针对性地抓好业务学习,不断转变观念,加强思想引 导 ,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思路举措和方法理念。进一 步健全规范学习教育制度,围绕运用“四种形态”推动 “三个转变”、实践“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等现实问题深 入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把握政策、形势研判、精准发现、 预防纠治等日常监督能力。二要抓工作规范增效。着眼 监察体制改革新架构新职能,规范日常监督机制,完善 业务流程和工作规程,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不断提 高监督效能。进一步把准职责定位,处理好日常监督与 职能泛化的关系,进一步建立明责、精准、高效的监督 体系。三要抓培训锻炼提质。积极适应新体制新要求, 不断更新培训理念、整合培训资源、拓宽培训渠道,加 大岗位轮训、以案代训、送学培训力度。按照“政治强、 业务精、作风实、纪律严、效率高”目标,着力构建“依托 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的工作布局,着力锻造“打 造铁骑、塑造铁骨、锤炼铁肩、涵养铁胆”的职业特质, 着力培树“工作清苦、心灵清净、交往清爽”的良好作 风 ,着力建设“守身如玉、守纪如铁、守口如瓶”的过硬 队伍,着力提升“铁面无私有态度、依规依纪有刚度、令 行禁止有尺度、宽严相济有温度”的建设标准,着力规 范“抓住重点、聚焦难点、打通堵点、卡住节点”的工作 方法,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法规、精准有效 监督的能力水平,确保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聚 压 、力量向监督聚合。【作者:海军潜艇学院纪检监察处处长】政 工 学 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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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层反映:当前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基层反映:当前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

  今天,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当前基层纪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原因剖析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

 困难与问题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

 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 5 年内进行了 3 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

 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

 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 2 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

 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 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

 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

 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

 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五: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强化主业意识、履行监督主责,紧密结合所在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加大执纪监察力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一是从政府部门工作特点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政府部门担负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掌握着重要领域的社会资源,集中了大大小小的财权、物权、事权,违纪问题和腐败现象易发、高发。据四川省纪委统计显示,xx 年以来,全省查办党政机关案件数居前五位的依次为教育、卫生、公安、

 交通、国土资源部门,重点部门中依靠职权“靠山吃山”的现象较为突出,从涉案领域看,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仍是腐败高发区。又如 xx 区 xx 年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x 件、x 人,其中政府系统就占 x 件、x 人,分别占总数的 xx%、xx%。因此,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确保政府部门“有权不任性”。

 二是从政府部门改进作风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近年来,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刹歪风、树新风,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问题在政府部门并未得到根除。有的干部职工作风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的拿“为官不易”当借口,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有的缺乏执行力,遇到矛盾问题“推、拖、绕”,不想做事、不愿做事;有的窗口服务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等。这充分表明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政府部门作风不断好转。

 三是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基层政府部门处在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文化、社会等

 各方面的管理、服务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不仅关系政府形象,而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一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理问题随意性大、有失公平;有的办事流程不规范,相互推诿扯皮,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等等。为此,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职责,严肃执纪,强化问责,有效遏制违法行政行为,为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对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有的主责主业意识淡薄,认为政府部门业务工作是“重头戏”,纪检(监察)工作“敲敲边鼓”就行了;有的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政府部门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大为减少,不需要再下大力气进行监督了。

 二是业务能力有差距。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但从实际情

 况来看,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配备普遍不足,有的政府部门纪检干部多则 2 人,少则 1 人,纪检(监察)工作人手不够、精力不足、疲于应付;一些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知识结构单一、专业不对口,加上不注重学习提高,跟不上新的纪检监察形势,执纪办案能力差距大,“缺位”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方式方法不适应。从目前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看,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办法不多、创新不力、仍局限于老办法老套路,停留在一般化的教育上,执纪能力滞后、监督方法单一、办案手段落后,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执纪监督趋势;有的工作该细化的没有细化,该具体的不具体,定性的软指标多,定量的硬指标少,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

 四是纠风执纪缺力度。有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平常工作局限于学学上级文件、搞搞廉政教育,面对出现的作风问题和违纪行为,顾虑重重,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执纪不严格、问责不逗硬,甚至出现重查轻究、应究未究、久拖不究等现象,落实监督责任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要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教育,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研讨交流、观摩参观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同时,改进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使教育入脑入心。

 二要强化能力提升。按照“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要求,纪检干部要主动加强纪检业务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真正做到会监督、善监督。同时,要通过岗位实践、组织调训、委托培训、交流锻炼、理论研讨以及参与上级机关办案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渐渐干部执纪监督、查办案件能力,更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要强化工作融入。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要把熟悉业务作为有效监督的前提,既突出主业主责,又适当参与“副业”,在不参与所在单位业务分工的前提下,适当参与有关业务工作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工作,找

 准监督切入点、抓住廉政风险点,把监督工作全面融入、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真正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树牢“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理念,强化主责意识,明确角色定位,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既要监督人、又要监督事,既要监督“三重一大”、又要监督作风纪律,切实把监督检查的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

 五要强化纠风执纪。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驻在单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特别要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加强监督检查,一手抓正风肃纪、一手抓巩固提高,做到纠风不放松、执纪不手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花样翻新、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要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的落实,以惩处

 为手段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各类违纪行为,坚持秉公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攥起拳来惩治,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对发生违纪问题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职责不到位,甚至渎职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监督责任的落实。

 七要强化示范带头。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干部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清正廉洁,带头遵规守纪,带头转变作风,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公信力。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灯下黑”,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六: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第 1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落实“三转”,聚焦主业,狠抓建章立制,积极拍打“苍蝇”, 使一些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农村政治生态得以修复,社会风气明显改观,但仍有一些问题严重制约着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流动性差,不利于基层监督执纪工作的有效开展。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多年甚至一辈子在一个地方或部门工作,与一些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或多或少有些个人感情,所以,对正常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难免不存在畏难情绪,十分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开展。但如果经常性调换纪检监察干部,又存在工作业务技能方面的断档,给工作带来新的被动。

 二是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办案经验,很难适应新形式下监督执纪工作的要求。有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缺乏业务培训和实际工作锻炼,政策水平不高,办案技巧掌握不够;有的口头表达、文字基本功还不够强,不熟悉党纪条规等业务知识,对经济发展政策、相关法律知识、会计知识知之甚少,存在着业务能力“偏低”的问题。加之一些违纪违法的作案用法更加隐弊,个别违纪违法人员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办案手法十分熟悉,

 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反侦查”能力,想方设法来逃避惩处,将违纪违法事实隐藏的更深,这也给基层监督执纪工作增加了不少难度。

 三是基层纪检办案基础设施设备欠缺,基层监督执纪办案安全压力较大。大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没有建设专门的谈话室,缺乏必要的办案设施设备,需要对调查对象采取办案措施时常常借助办公室、宾馆等不规范场所,缺乏必要的医护人员和安保人员,遇到突发事件很难及时控制局面。这也致使有些基层纪检监督干部因办案安全压力较大而采取“宁愿不办案挨批评,也不愿出安全事件受处分”的消极做法。

 二、对策及建议 一是强化担当意识,优化交流提拔机制,锻造忠诚干净担当基层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大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力度,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的纪律的维护者,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更要有善于担当的方法。同时,对那些敢于监督、敢于碰壁、不畏权势却受到不公平待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予以公正合理的澄清,保护好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营造敢抓敢管、敢于担当的良好工作环境。在推荐提拔纪检监察干部时,也不能单纯以票取人,要保障纪检监察干部在提名、考察上受到公平公正的对待,化解其被边缘化、丢选票、影响个人进步的担心和顾虑。要让政治素质高,真正肯干事能

 干事的干部得到提拔重用,避免干事者吃亏。要努力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的经费运转,以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

 二是拓宽培训渠道,强化协调机制,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进一步拓宽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开展纪律审查知识专题讲座,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财务、文字、口头表达、心理等综合知识的培训,选派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采取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派员直接指导具体业务工作等措施,多途径多岗位锻炼干部,推进基层纪检监察人员素质和能力建设。强化协调机制,提升纪律审查效果。对遇有重大疑难复杂的问题线索,要由上级纪委为统领,基层纪委(纪检)工作人员为成员,组织实施划区域交叉纪律审查、联合纪律审查,实现资源互通、人员共享,缓解基层纪律审查力量薄弱、人情干扰大、纪律审查水平不高等难题。

 三是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安全意识,筑牢基层监督执纪安全防线。加大资金投入,为基层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专门的谈话室,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准备部分常用药品;推行电子谈话笔录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从基础条件上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怕出办案安全事件的顾虑。同时,建立了规范的监督检查台账和纪律审查台账,落实办案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基

 层办案人员的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从细节上抓起,筑牢监督执纪安全防线。

 第 第 2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根据《xx 市 20xx 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我办对照全年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0 分)

 1、年初就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了责任分解,制定了实施意见,明确了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分工。(自查得分 3 分)

 2、认真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向党委专题汇报,积极争取党政班子重视,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和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按各项要求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认真治理和解决突出问题。(自查得分3 分)

 3、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4、按要求组织了一次市国资办党政“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并认真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材料及时上报。(自查得分 2 分)

 (二)协助党委抓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自查得分 5 分)

 1、建立了国资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建了工作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自查得分 1 分)

 2、认真开展了廉政风险点排查及整改。(自查得分 2 分)

 3、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国资办内部管理制度。(自查得分 2 分)

 (三)协助党委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自查得分 15分)

 1、建立健全了惩防体系工作机构。(自查得分 2 分)

 2、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计划。(自查得分 2 分)

 3、建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台账。(自查得分 2 分)

 4、认真抓好了 xx 市委惩防体系建设交办及协办的各项任务。(自查得分 4 分)

 5、完成了市国资办惩防体系建设基本框架构建任务。(自查得分 5 分)

 (四)信访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建立了信访举报制度,有工作班子、接待场所,制度健全完善,信访工作资料齐全。(自查得分 2 分)

 2、及时调查处理来信来访案件,落实了专人负责,做到件件落实,全年无集体越级上访或重复访。(自查得分 2 分)

 3、按时按质完成了上级信访交办件,当年结案率达 100%,按期结案率达 90%以上。(自查得分 2 分)

 4、严格执行了信访监督卡。(自查得分 2 分)

 5、及时上报信访相关资料和信息简报。(自查得分 2 分)

 (五)案件检查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一年来无群众举报涉及本级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自查得分 3 分)

 2、一年来没有发现本单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也无瞒报、漏报、压报行为。(自查得分 2 分)

  3、一年来无上级交办的违纪案件的查处。(自查得分 3分)

 4、积极支持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自查得分 2 分)

 (六)执法监察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的重大决策部署。(自查得分 4 分)

 2、实行了“巡查制”和“督办制”,对国投公司代建政府投资工程进行监督检查,保证了政府投资工程安全、高效、廉洁运行。(自查得分 3 分)

 3、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来国资系统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自查得分 3 分)

 (七)纠风工作(10 分)

 1、一年来无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行为。(自查得分 2 分)

 2、建立了纠风工作制度。(自查得分 2 分)

 3、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4、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5、认真开展了软环境治理工作,治理机关“庸懒散”,纠正行风。(自查得分 2 分)

 (八)效能工作(自查得分 10 分)

 1、加强了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庸懒散”专项治理有方案、有措施、有总结,提升了机关形象。(自查得分 3 分)

 2、认真落实了“两集中、两到位”,产权交易进驻政务大厅。(自查得分 3 分)

 3、建立干部执行力档案,重点加强了绩效管理工作。(自查得分 2 分)

 4、认真开展了国资办党务、政务公开工作,开辟了党务政务公开专栏。(自查得分 2 分)

 (九)宣传教育调研及其他工作(10 分)

 1、定期开展了“互帮互学”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有学习计划和学习资料。(自查得分 2 分)

 2、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和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制定实施了《市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办法》(万国资办[20xx]178号)。(自查得分 2 分)

 3、深入开展“勤廉双优”活动,按时上报相关材料。(自查得分 2 分)

 4、积极参加上级纪委组织的学习培训。(自查得分 1 分)

 5、切实开展廉政文化“八进”活动,在国资办办公场所制作悬挂了五幅廉政文化宣传画和警示语。(自查得分 1 分)

 6、按时按质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监察局布置的学习、宣传、教育、调研工作任务,一年来上交了纪检信访和反腐倡廉调研文章 2 篇。(自查得分 2 分)

 通过自查,市国资办 20xx年纪检监察工作自查得分 90分。

 特此报告 第 第 3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__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县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监督检查,持续用力抓好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有力地促进了文物旅游工作提质增效、跨越发展。现将半年来的纪检监察工作报告如下:

 一 、全力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反腐倡廉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相关部室,形成上下贯通,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二是传达学习了县纪委第十届五次全会会议精神,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了 20__年纪检监察工作要点,以正式文件下发到各职能股室。三是每月抽调办公室和市场管理股相关人员,组成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等方式对机关作风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检查,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效率低下,工作质量差的进行了约谈批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了经济处罚、大会作检讨等处理。四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十条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紧盯春节、五一、端午节易发节点,加大明察暗访力度,提醒提示中层以上

 干部,节假日要过一个干净文明祥和的节日,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上一定要绷紧弦,切不可侥幸行事,一定要时刻牢记纪律红线,不触碰、不违纪,努力形成作风建设新常态。五是修订完善了《局机关制度汇编》。通过反复修改完善,对机关职能股室考核奖惩办法重新进行了修订,增添了新的纪律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用制度调动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和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究,执纪必严。六是积极开展了“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提效能”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撰写心得体会 2 篇,上报信息一篇。通过为期一月的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干部职工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和作风问题,在较短时间内予以改正,机关作风有了明显好转。七是全力配合县上各类财务大检查,由专人负责,积极配合,提供账务及资料,在财务管理、“三公”经费使用上,未发生任何违纪现象。八是推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对今年党员承诺事项进行了公示,对局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定期进行了公开,在局门户网站对收费、管理标准与处罚进行了公开,做到公开、透明、方便群众监督。九是按时上报文件、报表。对办公用房清查、公车改革、八项规定月报表按时限要求及时上报。

 二、聚焦主业,认真落实党委监督责任 一是计划在 6 月底 7 月初,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观县看守所,接受一次廉政警示教育。二是截止上半年,未接转县纪委

 批转的投诉、上访案件。三是积极筹备《百姓问政》大旅游专题问政节目,全面查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四是加强纪律作风日常监督。每天对上班迟到、早退、脱岗人员在张贴公示栏上点名通报,对纪律作风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进行书面通报,记录在档,当月兑现,该经济处罚的,予以处罚,该约谈的,进行约谈,该诫勉、警示训诫的,按程序,毫不放过,决不手软。五是加强自身建设,通过开会学习、集中辅导、发现问题,提要求、作强调,经常性加强办公室和市场管理股人员综合素质,要求他们心存敬畏和戒惧,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切实力转作风,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半年来,我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认识还不够深入,有重业务工作、轻党风廉政建设的倾向;二是主题活动开展不够,缺乏亮点,个别活动流于形式。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落实,采取有力措施,常抓不懈,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面推进文物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业绩。

 第 第 4 篇: 纪检监察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一、破旧立新,继承发扬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

篇七:纪检监察机关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通用 12 篇)

 建议是对个人或团体提出的关于未来如何操作某事物的问题的解决方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的文章 12 篇 ,欢迎品鉴!

 【篇 1】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

 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

 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二、原因分析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 1+,但目前 4 个 1+小于 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

 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 XX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三、思考与建议

 落实 XX 市委 XX 部署,推动 XX 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

 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 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 XX 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篇 2】纪委监委新形势下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

 XX 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 XX 名党员,XX 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存在问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XX年,XX 市纪委监委处置的 XX 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 XX 件,仅占比 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

 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

 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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