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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7篇

时间:2022-10-02 09:20:04 来源:网友投稿

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7篇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1、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 A、理论法学B、审判法学 C、程序法学D、应用法学 2、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是()。 A、诉讼法与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7篇,供大家参考。

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7篇

篇一: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 民事诉讼法学是一门( )。

  A 、 理论法学 B 、 审判法学

 C 、 程序法学 D 、 应用法学

 2 、 民事诉讼法与仲裁法的关系是( )。

  A 、 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B 、 诉讼法与民事程序法的关系

 C 、 诉讼法与审判法的关系 D 、 诉讼法与司法法的关系

 1 、 下列哪些属于民事程序法( )。

  A 、 民事诉讼法 B 、 人民法院组织法

 C 、 公证法 D 、 仲裁法

 2 、 民事诉讼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区别是( )。

  A 、 实行的原则不同 B 、 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

 C 、 裁判的执行不同 D 、 具体任务不同

 3 、 研究民事诉讼法学的具体方法包括( )。

  A 、 微观与宏观相结合的方法 B 、 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法 C 、 程序法与实体法相结合的方法 D 、 中外比较的方法

 1 、

 D 2 、

 B

 1 、

 ACD 2 、

 ABCD 3 、

 ABCD

  1 、

 一位美国游客和一位法国游客在中国杭州旅游时因购买旅游纪念品发生争议。

 现该美国游客向中国杭州某法院起诉,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适用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

  A、 应适用中国民事诉讼法

 B、 应适用美国民事诉讼法

 C、 应适用法国民事诉讼法

 D、 应适用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民事诉讼法, 既可能是中国民事诉讼法, 也可能是外国民事诉讼法

 2 、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对事的效力, 不正确的说法是( )。

  A 、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受理案件的范围

 B 、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主管的范围

 C 、 对事的效力是人民法院管辖的范围

 D 、 对事的效力包括平等主体之间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引起诉讼的案件

 3 、 民事诉讼法适用的空间范围是( )。

  A 、 在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纠纷

 B 、 在我国领域内进行的民事诉讼

 C 、 我国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

 D 、 我国公民、 法人或其他组织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民事案件

 1 、

 甲公司与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履行供货义务。

 在本案诉讼进行过程中, 下列哪些行为属于民事诉讼行为( )。

  A、 甲公司向法院递交给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的行为

 B、 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货款的行为

 C、 法院向证人送达出庭作证通知的行为

 D、 主审法官向院长汇报案件的行为

 2、 民事诉讼法的任务包括( )。

  A、 制裁犯罪行为 B、 保护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C、 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 D、 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

 3、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包括( )。

  A、

 程序公正与效率兼顾

 B、 原则性规定与灵活性规定相结合

 C、 便利群众进行诉讼, 便利人民法院办案

 D、 制裁民事违法行为

  1 、

 A 2 、

 C 3 、

 B

 1 、

 AC 2 、

 BCD 3 、

 ABC

  •

 1 、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 民事诉讼目的是当事人进行诉讼的目标

 B 、 民事诉讼目的是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目标

 C 、 民事诉讼目的是国家设置民事诉讼制度所期望达到的目标

 D 、 民事诉讼目的是社会公众对民事诉讼的目标

 2 、 作为国外民事诉讼目的学说之一的权利保护说的核心含义是( )。

  A 、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护社会成员的权利

 B 、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C 、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纠纷

 D 、 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请求权

 1 、 民事诉讼目的的特别包括( )。

  A 、 民事诉讼目的是体现国家意志的观念形态

 B 、 民事诉讼目的是体现国家意志的各种具体制度

 C 、 民事诉讼目的是以国家强制力为保障的

 D 、 民事诉讼目的是民事诉讼进行的结果

 2 、 我国目前关于民事诉讼目的的主要学说包括( )。

  A 、 维护社会秩序说

 B 、 平衡说

 C 、 利益保障说

 D 、 搁置说

 1 、

 C 2 、

 A

 1 、

 AC 2 、

 ABC 第七章 诉权与诉

 1 、

 诉的制度是(

 )。

  A 、 由实体法规定的

 B 、 由程序法规定的

 C 、 由实体法和程序法统一规定的

 D 、 由实体法和程序法分别规定又统一构成的

 2 、 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 二者是(

  )。

  A 、 完全一样的

 B 、 无关的

 C 、 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D 、 有区别但无联系的

 3 . 王大与王二系亲兄弟, 王大独身无子, 王二提出将他的三儿子王钢过继给王大, 王大未作任何表示。

 事后王大仍然独立生活, 王钢也从未对大伯尽义务, 也没有在一起生活过。

 当王钢准备结婚时, 向王大要钱盖房子结婚, 为此发生争议, 王大诉请法院判决他与王钢不存在继父子关系。

 关于本案的叙述, 正确的是(

  )。

  A 、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变更之诉

 B 、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给付之诉

 C 、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消极确认之诉

 D 、 王大与王钢的诉讼为形成之诉

 4 、 法律赋予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基本权利是( )。

  A 、 诉权 B 、 诉讼权利

 C 、 起诉权 D 、 获得司法保护权

 5 、

 餐饮公司与副食品公司签订大米买卖合同。

 因餐饮公司拒绝支付货款, 副食品公司诉至法院要求餐饮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 20万元。

 本案诉讼中, 餐饮公司提出下列两项请求:第一、 因大米存在质量问题, 要求副食品公司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13万元; 第二、 由于大米是食品厂提供给副食品公司的, 食品厂应赔偿给自己造成的经营损失4万元。

 关于这两项请求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两项请求均构成反诉

 B、 请求一构成反诉, 请求二不构成反诉

 C、 请求一不构成反诉, 请求二构成反诉

 D、 两项请求均不构成反诉

 1 、

 下列诉讼中属于给付之诉的是( )。

  A、 母亲请求给付赡养费的诉讼

 B、 王某起诉前夫赵某, 要求将女儿判归赵某抚养

 C、 甲公司起诉要求乙公司停止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

 D、 建筑公司起诉要求确认与开发公司之间存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2 、 诉的要素包括( )。

  A 、 诉讼当事人 B 、 诉讼标的

 C 、 诉讼理由 D 、 诉讼标的物

 3 、 诉权与诉讼权利的关系是( )。

 A 、 诉权是诉讼权利的基础

 B 、 诉权与诉讼权利均是由实体法确定的

 C 、 诉讼权利是诉权的具体表现形式

 D 、 诉权是诉讼权利的简称

 4 、 下列关于反诉特征的表述, 正确的是( )。

  A 、 反诉当事人的特定性 B 、 反诉请求的独立性

 C 、 反诉时间的限定性 D 、 反诉目的的对抗性

 5 、 下列关于反诉与反驳的表述, 正确的是( )。

  A 、 被告既享有反诉权, 也享有反驳权

 B 、 反诉具有诉的性质, 而反驳不是诉

 C 、 反诉与反驳均以承认本诉为前提

 D 、 反诉与反驳的目的相同

 1 、

 D 2 、

 C 3 、

 D 4 、

 A 5 、

 B

 1 、

 AC 2 、

 ABC 3 、

 AC 4 、

 ABCD 5 、

 A

 第八章 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

 1 、

 英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在我国法院进行诉讼,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英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一样, 可以行使辩论权、 处分权、 提供证据等权利, 也应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 )。

  A、 平等原则 B、 同等原则

 C、 对等原则 D、 协商原则

 2、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包括( )。

  A、 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B、 有权决定民事诉讼的进行

 C、 既有权提起又有权参与民事诉讼

 D、 有权对人民法院生效但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抗诉

 3、

 下列民事诉讼基本原则中, 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的是(

  )。

 A 、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B 、 法院调解原则

 C 、 辩论原则

  D 、 以事实为根据, 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4 、 某市以所辖区域内的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数量作为评比条件之一, 各区人民法院采取让法院干警主动下去动员所辖区域内的单位起诉的办法增加受理案件的数量。这种做法违背了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

 A 、 辩论原则

  B 、 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

 C 、 处分原则

  D 、 自愿、 合法调解原则

 5 、 某基层人民法院规定审判员每年审理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调解结案率不得低于 80 %, 因此出现了滥用调解, 久调不判的现象。

 以上做法违背了民事诉讼所确立的(

  )。

  A 、 处分原则 B 、 辩论原则

 C 、 调解合法和自愿原则 D 、 支持起诉原则

 1、 在侵权纠纷一案诉讼中, 当事人的下列行为符合辩论原则要求的是( )。

  A、 当事人以书面行使进行辩论

 B、 当事人就侵权行为是否构成进行辩论

 C、 当事人在二审中就损失赔偿应适用的法律进行辩论

 D、 当事人就该争议案件的管辖权问题进行辩论

 2、 下列关于处分原则的表述, 正确的是( )。

  A、 当事人在审判程序与执行程序中均可以行使其处分权

 B、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处分其民事权利与诉讼权利

 C、 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可以根据其需要行使处分权

 D、 当事人处分其实体权利一般是通过处分其诉讼权利来实现的

 3、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 是基于( )。

  A、 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

 B、 民事法律关系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平等

 C、 公民的民主权利平等

 D、 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

 4、 法院调解可以适用于( )。

  A、 普通程序

 B、 二审程序

 C、 特别程序

 D、 执行程序

 5、 关于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正确表述是( )。

  A、 它是某些程序制度共同具有的一般性原则

 B、 它是制定民事诉讼各项具体制度的指导

 C、 一般原则和具体原则都必须以基本原则为指导

 D、 它对民事诉讼的整个阶段起指导作用

  1 、

 B 2 、

 D 3 、

 D 4 、

 C 5 、

 C

 1 、

 ABCD 2 、

 ABD 3 、

 ABCD 4 、

 AB 5 、

 BCD

 第九章 民事审判的基本制度

 1 、

 下列可以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A 、 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

 B 、 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C 、 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 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

 D 、 追索赡养费、 扶养费、 抚育费的案件

 2 、 下列事项不属于回避法定情形的是(

  )。

  A 、 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 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

 B 、 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审判人员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 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

 D 、 审判人员与原告的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3 、 对于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宣告判决( )。

  A 、 必须公开进行

 B 、 可以不公开进行

 C 、 是否公开进行由院长决定

 D 、 是否公开进行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4 、 我国民事案件审判权的行使主体是( )。

  A 、 院长 B 、 法院各业务庭

 C 、 审判委员会 D 、 审判组织

 5 、 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回避时( )。

  A 、 允许说明理由 B 、 应当说明理由

 C 、 不必说明理由 D 、 无须说明理由

 1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下列关于合议庭组成的说法, 正确的是( )。

  A、 第一审合议庭中的陪审员与审判员分别行使事实认定权与法律适用权

 B、 第二审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组成

 C、 发回重审可以由原合议庭重审

 D、 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2、 甲公司与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由审判员张某、 孙某与陪审员蔡某组成合议庭。

 开庭审理时, 王某出庭作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关于回避的说法, 不正确的是( )。

  A、 审判员张某应当回避, 因为张某是原告代理律师的大学同学, 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审理

 B、 陪审员蔡某不适用回避制度

 C、 证人王某应当回避, 因为其是被告乙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堂哥

 D、 审判员孙某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3、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下列关于公开审判制度的说法, 不正确的是( )。

  A、 公开审判是指案件的审理、 评议以及判决的宣告应当公开进行

 B、 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不公开审理, 但应公开宣判

 C、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应当不公开审理

 D、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 法院应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不公开审理

 4、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回避制度适用于( )。

  A 、 审判员 B 、 陪审员

 C 、 证人 D 、 书记

 5 、 适用两审终审制度的案件包括( )。

  A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 B 、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C 、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D 、 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

  题

 1 、

 D 2 、

 D 3 、

 A 4 、

 D 5 、

 B

 1 、

 BD 2 、

 ABC 3 、

 ACD 4 、

 ABD 5 、

 ABD

 第十章 民事案件的主管与管辖

 1 、

 户口是广东省 D县的陈某, 2000年1月开始居住于北京A区, 同年12月因做生意回到广州B区居住。

 因生意亏损, 2001年9月, 陈某回到北京C区居住, 2003年3月陈某又搬至北京A区居住。

 2004年1月, 陈某与卫某发生货款纠纷, 此时, 如果卫某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陈某支付所拖欠的货款3万元,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北京A区法院 B、 广州B区法院

 C、 北京C区法院 D、 广东省D县

 2、 2003年5月, 户口在甲区的齐某与户口在乙区的吴某结婚后居住在吴某家中。

 2004年3月,齐某与吴某在丙区因犯罪被丙区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与5年。

 同年4月起齐某与吴某被关押在丙区监狱。

 2005年2月, 齐某起诉与吴某离婚。

 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 甲区法院 B、 乙区法院

 C、 丙区法院 D、 双方协商选择的法院

 3 、

 A区甲公司和B区乙公司签订一份电子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

 A区甲公司向B区乙公司提供一批化工原材料, 交货地为C区乙公司第一仓库。

 合同签订后, 因甲公...

篇二: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2022 年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2 2 篇 文稿

  为全面推进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市改作风优环境工作成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和《中共 xx 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xx 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委决定 xx 年在全市持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 xx 的重要指示精神,特别是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加强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 xx 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质量导向,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聚焦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作风问题,精准发力,重拳整治,坚持严查重处、形成震慑,深入推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办事不求人”,为推动“都城

 地”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作风保障、创造良好环境,以好作风好环境开创 xx 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

  二、整顿重点

 紧密围绕整顿“三个坏把式”,重点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深入治理突出问题、突出矛盾,不断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利企惠企的营商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便民惠民的服务环境,推动全市作风建设持续好转。

  (一)聚焦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方面问题,着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重点整顿贯彻落实中央决策和省委、市委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特别是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中梗阻”、不到位问题;学风会风文风不实,特别是简单重复开会、文件照抄照搬问题;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特别是走马观花、过度留痕、不求实效问题;缺乏正确政绩观,急功近利、脱离实际,特别是搞华而不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能力不足、工作“跑粗”、“五个要细”要求落不实问题;不担当不作为,回避矛盾、上推下卸,慵懒怠政、失职失察等问题。

  (二)聚焦解决困扰制约企业发展方面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利企惠企的营商环境。重点整顿简政放权不到位、办事流程不透明;涉企政策不落实,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

 账上;插手工程项目,暗示推荐中介服务;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滥用职权职能,以稽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变相参与经营活动与民争利,企业投诉处理不及时,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吃拿卡要,门好进、脸好看、事难办;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水热气电讯等公共服务领域收费不透明,利用垄断优势设定“霸王条款”,搞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四指定”,搞潜规则、利益勾连,当中介业务“推销员”;持续整顿政务服务不便捷,便民服务网络不健全,企业群众办事多次跑、多头跑,“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禁而不绝等问题。

  (三)聚焦解决不依法行政、不依法办事方面突出问题,着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重点整治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窗口服务不优、执法司法质效不高、干警违法违纪等问题;重管制轻服务,司法执法行为不规范,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随意执法,涉企案件滥用强制措施;不遵法守法,政府和国家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充当黑恶势力和黄赌毒“保护伞”;有案不立,有诉不理,拖案不查,办而不结,久执不结等问题。

  (四)聚焦解决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上学难”“就医难”“办证难”等突出问题,着力打造便民惠民的服务环境。

 解决阳光分校、阳光分班、学生排座、学生担任班干及评奖评优方面存在的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问题,认真解决教师违规补课、收受红包和违规订购教辅资料问题;解决导诊服务不健全,诊疗程序不规范,就诊程序复杂,节假日挂专家号难,看病多跑腿,违规收红包,信息化建设相对落后,收费、诊疗信息公开不及时不透明等方面问题;解决群众到公安机关办事拖拉、效率缓慢、服务态度不端等方面问题。其他服务单位、服务行业也要在整顿中切实解决服务群众不到位等问题。

  三、推进措施

 (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紧紧围绕重点整顿任务,深入查摆剖析,找准找实思想观念、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突出主攻重点,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务求突破。一是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全面系统清理重复考核、多头检查问题,集中排查会议简单重复开套开、文件照抄照搬、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问题,重点抽查政策不落实、工作“跑粗”问题,严格执行会议文件、检查考核备案制度,倡导走出会议室、放下材料、不预设发言,现场推进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开短会、说短话、发短文,提高检查考核实效,转会风正学风改文风,促进干部担当作为,推进中央决策和省、市委部署取得实效。二是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认真学习宣传《xx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重塑营商新环境的意见》,严格贯彻落实优

 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制度体系;及时回应企业群众诉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行失信惩戒制度,以政府诚信、干部诚信引领社会诚信;督促惠企政策落地见效,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好转。全面实行全域公示制、全程责任制、服务实名制及“四零”承诺服务工作机制等,进一步加强窗口服务软硬件建设,定期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推行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国家标准规范,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办理涉企案件慎用强制措施,持续刀刃向内“清理门户”;严厉打击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秩序,积极排查化解涉企矛盾纠纷;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加强企业产权保护,加大涉企冤错案件纠正力度,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有针对性地开展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政法队伍突出问题两个专项治理,严厉打击垄断经营、强揽工程、强迫交易、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强力整治“政法干警涉黑及保护伞、腐败、乱作为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四类问题,对交办线索挂牌督办、销号管理,确保件件有回音、有着落。四是开展服务环境专项整治。以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执法部门、窗口单位、服务行业为重点,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评判标准,推进“办事不求人”。在教育服务领域,实行“阳光分班”“阳光择校”,大力惩治教师违规办班收费收红包等问题,实现上学

 “不求人”,办人民满意教育。在卫生服务领域,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数字医院,让数字多跑路,让患者少跑腿,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行风建设,持续开展专项整顿,打造无红包医院,加强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资源下沉,改善偏远落后地区医疗卫生条件,做到“小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实现看病“不求人”,办人民满意医院。在公安服务领域,围绕落户口、办护照、上车牌等具体事项,推出便民利企举措,搭建办理户籍业务证明材料上传平台,切实解决证件不办、拖延、退办等问题,进一步梳理公安行政管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同一事项做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坚决压减自由裁量空间,堵塞办事后门,实现办证“不求人”,打造人民满意公安机关。其他单位以“办事不求人”为目标,制定清单,逐项落实。

  (二)大力推进改革举措。聚焦企业发展痛点、群众办事难点,深入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创新,落靠改革举措,增强机制活力,不断加快深化改革步伐,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一是扎实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加快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和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打破信息壁垒,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和协同应用;优化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加速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服务模式;复制推广 xx“最多跑一次”改革经验,推动实现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大多数事项“网上办”、

 窗口服务事项“一次办”、企业特殊审批事项“我帮办”。二是探索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先照后证”“证照分离”“照后减证”“多证合一”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建立一般生产经营项目办照即可生产经营制度;推进市场主体注销登记便利化,大幅压缩企业注销时间,加快解决企业“注销难”问题。三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着力压缩报建审批时限,实行建设工程项目多评合一、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验收,实行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和新批建设用地“标准地”“承诺即开工”制度,积极推行负面清单制度。四是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加快推进公益诉讼改革,完善检察建议机制,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群众利益;深化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办案质效。同时,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资源,搭建具有特色的涉企法律服务平台,提供便捷高效的一站式法律服务,建立普惠均等、便民利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加大监督问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是建立整顿清单。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目标、具体任务、完成时限、成果体现、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市县两级作风整顿办要严格审核各地各部门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的清单台账,对标对表抓整改,定期听取工作整改情况,

 及时通报反馈,强化跟踪问效。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对象、不打招呼的方式,经常性地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二是拓宽举报渠道。继续用好作风整顿公开举报电话,统筹运用各类信访举报平台,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开举报电子邮箱,有效运用大数据等现代化信息技术,精准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受理。三是坚持明察暗访。适时组建明察暗访组,抽调纪检监察、行政执法、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采取现场追踪、模拟办事、暗访群众、倒查台账等方式,分阶段分领域开展随机性抽查检查。四是开展专项巡察。把改作风优环境问题纳入市委巡察范围,充分运用巡察“利剑”,对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专项巡察,对线索清晰、社会关注度高的开展专项督察,办理情况及时向社会通报。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群众反映强烈、线索具体的问题直查快办,对影响恶劣的问题提级办理,对查实的案件坚决纠正、从严问责,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六是强化通报曝光。每季度至少在市级媒体集中通报 1 次反面案例,对严重败坏作风、破坏环境的典型案件随时曝光,适时召开全市警示教育大会,持续放大警示效果。市级媒体分期分批开设重点单位、垄断行业、民生领域等“党风政风热线”专场,各县(市、区)要参照跟进、联动开展。

 (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实行治本与抓长有机融合,认真总结提炼成功经验、固化工作成果、健全制度机制,坚决彻底解决作风不实、环境不优问题。一是建立营商环境考评机制。采取问卷调查、企业测评、引入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开展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将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科学运用考核评价结果倒逼营商环境改善。二是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实行领导干部日常联系企业制度,定期开展调研、见面恳谈、到企服务、现场办公,及时了解情况、答疑解惑,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打造尊商、重商、亲商、安商的社会氛围。三是强化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要对照法律法规进行全面梳理、公开发布,新制定的涉企政策要及时发布并按行业领域精准推送和解读辅导,新推出的便企政务服务事项要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向社会公布,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根据整顿重点和工作任务变化,调整充实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增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营商环境、法治环境 3 个专项组,集中领导和组织各项重点任务。同时,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调整为综合协调、监督问责、宣传报道 3 个工作组。各县(市、区)、

 各部门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统一领导。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抓好统筹谋划,系统推进,切实发挥统领作用。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抓亲自管,带头转作风树形象,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立足岗位实际,坚持把转变作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分内职责。市级机关要以上率下,市、县、乡三级要上下联动,做到上下良性互动、同步整顿、整体提升。

  (三)实施分类指导。按照省委要求,将所有与营商环境直接相关的中省市直单位均纳入作风整顿范围,驻绥中省直单位都要积极开展整顿、接受评议,确保作风整顿工作全面发力、重点突出、扎实推进。

  (四)强化舆论宣传。充分运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全覆盖、多形式、各角度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加强正面典型宣传,持续刊发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引领、舆论引导。加强与中央...

篇三: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公共科目 题库

 【根据最新版法律法规编制】

 目录

 一、单项选择题 ................................... 2 二、多项选择题 .................................. 49 三、判断题 ..................................... 128 四、简答题 ..................................... 247 五、案例分析题 ................................. 274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A、国务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国务院各部、委、局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是(

 ) A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行政解释

  D、学理解释

 3、 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监督是(

 ) C

 A、社会性的监督

  B、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C、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D、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4、 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是(

 ) A

  A、宪法

  B、民法

 C、刑法

  D、行政法 5、 决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国家机关是(

 ) C

  A、国务院

 B、中央军事委员会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下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是(

 ) B

  A、省人民代表大会

 B、乡人民代表大会

 C、县人民代表大会

 D、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7、 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 B

  A、国务院

 B、国家主席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 被告人甲实施盗窃时,因被他人查觉而未得逞,仓皇逃跑。甲的行为(

 ) B

  A、是犯罪预备

  B、是犯罪未遂

 C、是犯罪中止

  D、不构成犯罪

 9、 下列关于刑罚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 B

  A、刑罚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B、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C、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D、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10、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是历史的主人。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

 ) A

  A、为人民服务

 B、为个人谋福利

 C、人生短暂,及时行乐

 D、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11、根据现行《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2004 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2、下列法律中,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C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C

  A、国务院

  B、全国人大

  C、全国人大常委会

  D、国家主席 14、下列案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D A、贪污受贿案; B、渎职案; C、刑讯逼供案; D、故意杀人案。

 15、指定管辖是指(

 )A

 A、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B、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管辖; C、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D、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6、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自接受案件之日起(

 )内,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C A、五日; B、七日; C、三日; D、十日。

 17、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控告、举报、自首后,应当在(

 )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重大、复杂线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复杂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

 );特别重大、复杂线索,经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

 )。B A、七日、三十日、四十五日; B、七日、三十日、六十日; C、三日、三十日、六十日; D、三日、七日、三十日。

 18、下列情形不属于回避情形的是(

 )D A、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B、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厉害关系的; C、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D、担任过本案报道工作的记者。

 19、下列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说法错误的是(

 )D A、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其亲属也可以代为聘请; B、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 C、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 D、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同一名律师。

 20、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都应当立即进行(

 ),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A A、勘验、检查; B、收集、清理; C、清理、侦查; D、对照、检查。

 21、在现场勘验、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物品,应当(

 )。B A、检查、清理; B、固定、提取; C、扣押、提取; D、通报、报道。

 22、下列对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说法错误的是(

 )。C A、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是指在计算机犯罪现场实施勘验,以提取、固定现场存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电子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 B、电子证据检查,是指检查已扣押、封存、固定的电子证据,以发现和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和证据; C、电子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具体形式,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D、固定和封存电子证据的目的是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原始性。

 23、下列对搜查说法错误的是(

 )。D

 A、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最繁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强制性搜寻、检查的侦查活动; B、是公安机关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 C、严禁非法搜查,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D、搜查妇女的身体,不需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24、下列对扣押说法错误的是(

 )。D A、在勘验、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应当扣押; B、与案件无关的物品、文件,不得扣押; C、执行扣押物品、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D、对扣押的物品、文件等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或者不需要继续扣押的,应当予以追缴。

 25、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A、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B、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其他鉴定时间都应计入办案期限; C、鉴定费用,由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承担; D、对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意见,可以参考,但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C A、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可以给辨认人暗示; B、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应当在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 C、需要进行辨认的,应当制作《呈请辨认报告书》,报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D、主持辨认可由一名侦查人员进行。

 27、下列对传唤说法正确的是(

 )。D A、可以以派人押解或者使用警械等强制方法进行传唤; B、需要对立案侦查但未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的,办案部门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报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C、执行传唤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进行; D、传唤是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接受讯问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28、下列对传唤、拘传和提讯说法错误的是(

 )。D A、传唤和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B、提讯的对象是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C、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 D、传唤是法定的强制措施。

 29、每次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A A、12 小时; B、24 小时;

 C、36 小时; D、72 小时。

 30、下列对刑讯逼供说法错误的是(

 )。C A、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B、以非法方法获取的供述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刑讯逼供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只需承担行政责任; D、刑讯逼供应承担刑事责任、国家赔偿责任、行政责任。

 3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C A、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B、承办本案的侦查人员、翻译人员,不能作为证人; C、鉴定人可以作为证人; D、单位不能充当证人,但可就规章制度、犯罪嫌疑人履历、户籍证明等出具书证。

 32、下列对询问说法错误的是(

 )。D A、侦查人员应当告知证人、被害人权力义务,以及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的义务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B、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C、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D、侦查人员应当提前向证人、被害人告知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

 33、下列对通缉的条件和种类说法错误的是(

 )。D A、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越狱逃跑的,可以发布《通缉令》; B、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追缴涉案财物、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可以发布《悬赏通告》; C、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可以在边防口岸采取边控措施; D、除公安机关外,人民法院可直接发布《通缉令》。

 34、拘传的对象是(

 )。A A、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B、被害人; C、犯罪嫌疑人家属; D、涉案人员。

 35、下列人员中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

 )。D A、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C、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D、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的。

 36、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A、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B、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 C、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D、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7、对多次作案、结伙作案、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B

  A、 7 日

 B、 30 日

  C、 1 个月

 D、 2 个月 38、下列证据中,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D

 A、物证

 B、鉴定结论

  C、勘验、检查笔录

 D、被害人陈述 39、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

 )。A

  A、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B、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

  C、某些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

  D、社会主义社会全部社会关系 40、某涉外酒店经理甲在外地招聘 10 名帅小伙,专门陪外国妇女吃喝玩乐,并提供性服务。甲对这 10 人进行严格管理,每次提供性服务,便从中抽取 200 元介绍费。甲的行为

  )

 B

  A、不构成犯罪

 B、构成组织卖淫罪

  C、构成容留卖淫罪

 D、构成介绍卖淫罪 41、证据必须经过(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B

 A、推理

 B、查证属实

  C、论证

 D、公证 42、犯罪嫌疑人对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

 )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B

  A、 3

 B、 5

  C、 7

 D、 10 43、张某准备了作案工具欲到某厂财务室撬保险柜偷钱,约李某帮其望风。李某不同意,并到派出所告发了张某。张某的行为(

 )。A

  A、属于犯罪预备

 B、属于犯罪未遂

  C、属于犯罪中止

 D、不认为是犯罪 44、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及时退还;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满(

 )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所得款项上缴国库。C

  A、 1 个月

 B、 3 个月 C、 6 个月

 D、 1 年 45、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是(

 )。C

 A、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C、应当逮捕但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

  D、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 1 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6、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D

  A、当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的能力时,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B、对于正在进行持枪抢劫的孕妇可以使用武器 C、当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D、民警使用警械之前,必须先予以警告 47、我国刑法分则将各种犯罪划分为十大类的主要依据是(

 )。B

  A、犯罪主体

  B、犯罪侵害的同类客体

  C、犯罪对象

  D、犯罪侵害的直接客体 48、公安机关对于被刑事拘留的人,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

 )以内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B

  A、 12 小时

 B、 24 小时

  C、 48 小时

  ...

篇四: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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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人物介绍 二、案件介绍 三、“真凶”浮现 四、二次开庭 五、三次开庭 六、案件总结 七、案件涉及的法律知识分析 八、案件的真相 “迟来的正义”

 聂树斌,男,1974年11月6日出生,汉族,河北省鹿泉市下聂庄村人,原鹿泉市综合职业技校校办工厂(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1994年,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5年被判处死刑。已在1995年被枪决。2005年,王 决书金供述曾强奸杀害聂树斌案的被害人。此后,河北政法部门启动对聂树斌案核查,2013年9月27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王书金非聂树斌案真凶。

  1994年9月23日下午,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1994年10月1日,聂树斌被刑事拘留;10月9日,因涉嫌故意杀人、强奸妇。

 女被逮捕1995年3月3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以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于1995年3月15日作出(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 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聂树斌于1994年8月5日17时许,骑自行车尾随下班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菊花,至石郊孔寨村的石粉路中段,聂故意用自行车把骑车前行的康菊花别倒,拖至路东玉米地内,用拳猛击康的头、面部,致康昏迷后,把康强奸。尔后用随身携带的花上衣猛勒康的颈部,致康窒息死亡。”判决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聂树斌不服,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年4月25日作出(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诉人聂树斌拦截强奸妇女、杀人灭口,情节和后果均特别严重。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对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的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适当;对强奸妇女罪量刑重”,判决“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故意杀,(二)

 人罪判处聂树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及原判决第 项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丧葬费及其它费用贰千元整;撤销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对被告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的量刑部分;上诉人聂树斌犯强奸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与故意杀人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市公安局索河路派出所干警抓获河北省公安厅网上通缉逃犯王书金。王书金供述其曾经多次强奸、杀人,其中一起是1994年8月,在其打工的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的一块玉米地里,奸杀了一个30多岁的妇女。 2005年1月19日,河南省荥阳市警方把王书金移交给河北省广平县警方。2005年1月22日,河北省广平县警方押着王书金,来到石家庄市液压有限责任公司(即原石家庄市液压件厂)旁边鹿泉市孔寨村村民马振才承包的玉米地,指认他当时的作案现场。

  2005年3月17日,河北省公安厅新闻发言人向媒体公布:河北省公安厅领导注意到了媒体关于该案的报道,并且给予了关注。 2005年4月聂树斌案被曝“一案两凶”后,河北省政法委成立了工作组,负责对聂案重新调查。面对全国媒体的紧密关注,河北方面宣称,会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2007年4月,一审宣判后,王书金以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奸杀案为理由之一,向河北省高院提出上诉。 2007年7月31日,河北省高院二审不公开开庭审理了王书金案,参加庭审的人透露,王书金在庭上继续对未被纳入公诉的石家庄玉米地案供认不讳。庭审后,法律人士推测,二审维持死刑判决的可能性非常大。10月20日,王书金的律师致电主审法官询问何时判决,这位刘姓法官称,因为案情特殊,在没有领导指示的情况下,他说了不算。

 2013年1月28日上午,“聂树斌案”被害人康菊花隐私名誉侵权案在石家庄市井陉矿区人民法院开庭,康菊花的父母把包括聂树斌母亲在内的7名当事人告上法庭。聂树斌的申诉代理律师刘博今律师因私人原因也没有来到出庭现场,但其助理石玉成表示,刘博今等当事人在整个申诉过程中并没有侵权的事实和故意,在涉及原告方亲属的文字中也未涉及侮辱、诽谤,这些文字也都没有超出过一、二审判决书的范畴。审判庭宣布2013年2月1日宣判。

 2013年6月25日上午九点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人王书金强奸、故意杀人一案。参加旁听的有人大代表、学者、律师、新闻媒体记者及当地各界群众二百余人。聂树斌(1995年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的母亲张焕枝和聂树斌的姐夫申请旁听庭审,法庭予以准许。公开审判:经历7年4次开庭后,备受关注的河北王书金案2013年7月10日二审落下帷幕。检方认为,曾经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那桩强奸杀人案不是王书金所为,其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1994,聂树斌作为这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捕。1993,聂树斌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05,王书金被捕,供述多起犯罪,并且供述出“聂树斌”为其所为。2013.1,康某家人以隐私权上诉。2013.6,王书金上诉。判决此案不是王书金所为。3 再次审理了王书金一案 维持原判 2013.7,再次审理了王书金一案,维持原判。2014年以后,最高人民法院指令此案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现在还没有正式结论。

  思考一:王书金以自己是本案的“真凶”连续两次上诉,是为什么? (PS:根据刑法知识解答)

 答:1: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2:刑法第六十八条 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补充材料:2015年3月21日,在山东省高级法院允许聂树斌案两名申诉代理律师李树亭、陈光武阅卷后的第六天,李树亭透露,之前他在案卷中发现一份聂树斌亲笔书写的“刑事上诉状”,落款时间为“1995年5月13日”——这一时间是在1995年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16天后。律师据此认为,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存在疑问。另有一种可能是聂树斌自己写错了日期。李树亭还称,对“刑事上诉状”为聂树斌亲笔书写的认定,是经过与聂树斌本人的字迹及其家人核对后作出的初步判断。律师还认为,案卷材料中至少有6处聂树斌的签名涉嫌造假;聂树斌母亲张焕枝的部分签字经其本人辨认,亦有造假的嫌疑。思考二:对于此份“刑事上诉状”我们应该怎么看待。(PS:从刑诉角度来分析)

 答:聂树斌案经最高院指定管辖,由山东省高院复查,并组织了律师阅卷,这是一个宝贵的对冤案提出辩护意见的机会。(PS:关于律师的阅卷权)新刑诉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第三十九条辩护人认为在侦查、审查起诉期间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材料未提交的,有权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调取。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是指各行业的专家对案件(项目)中的专门性问题所出具的专门性意见。签名是否造假,作为一个律师是不具备鉴定能力的,一般而言,每个人在不同的心境和健康状况下,签名都会产生变化。律师阅卷后,可以对差矣较大的签名提出真伪质疑,能够确定签名真伪的,只有具有资质的专业鉴定机构。我本人也认为聂树斌案是个冤案,但是,我不赞同以煽动舆情来为聂树斌案平反。聂树斌案子的冤案性质,是由其客观性来决定的。中国刑辩制度的进步,主要方向体现在控辩双方逐渐走向均势,这就要求涉案的控辩双方,都要具有客观理性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运用好自己的权利。任何一方都不应该操控舆论,影响审判。

 补充材料:1:庭审结束后,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女婿陪同下走出法院。一走出法院,面对众多媒体的采访,张焕枝高呼:“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作假,我不服气。” 聂树斌母亲张焕枝说,当年聂树斌被抓后,公安机关曾到家里向她展示了一件衬衣,警方表示聂树斌用这件衬衣勒死了一名女子。直到如今,她依然记得,警方展示的是长袖花衬衣。在本次开庭中,河北省检察院展示的证据中确有衬衣,但是短袖的,这让她不能认同。2:据朱爱民介绍,检方提交的聂案现场勘验笔录当中,有到场民警的签字,但是没有公安机关的印章,从形式要件上来说不合法,存在瑕疵。另外,聂案的法医鉴定,两个法医人员一个签字了没盖章,另一个盖章了没签字(加盖的章不是法医鉴定专用章,因为后者都有编号),同样存在法律瑕疵,对聂案也起不到证明作用。(PS:关于证据的排除)

 我国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因为此案的当事人已经服刑。言辞证据我们不得而知。但是实物证据和当年的案宗,在现在看来也是可以排除,关于实物证据的排除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应当作出补证和合理解释;不能补证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三款、第三百八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1995)冀刑一终字第12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和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1995)石刑初字第53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二、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无罪。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从1994年到2016年,反反复复,引起全国人民关的案件,终于落下了帷幕。斯人已去,背后的国家赔偿和更深层次的思考也在警醒着我们。赔偿范围涉及五个部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生前被羁押期间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前面四项都有指定的标准,而精神抚慰金这一项我们应该怎么样看待?

 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原则上”不超过依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所确定的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35%,最低不少于1000元。据此,聂树斌亲属可能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数额,最低为1000元,“原则上”最多为45万余元。 从司法实践看,突破35%比例的多有发生,例如呼格吉勒图案,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计104万余元、生前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计1.2万余元,而其亲属这种较大幅度 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达100万元,远高于35%的原则性标准。这种较大幅度调高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的做法,值得充分肯定。在我国目前的死亡赔偿金、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仍然过于偏低的背景下,调高精神抚慰金之赔偿标准,是一种必要的弥补,也是实现有效救济、体现司法公正的要求。据此,聂树斌案件的精神抚慰金赔偿,至少应在100万元之上。

  二十年后的改判,终属迟来的个案正义,中国司法仍需用最为深刻的反思、最为充分的赔偿,来告慰死者和生者。期待着中国司法不仅能够在反思中获得改进,而且能够在冤狱赔偿上创造一个新的标杆。惟有如是,才能体现出国家及司法机关对冤狱应有的态度和担当。

篇五: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减刑建议书

 ( 2018 8 )豫南狱减字第

 号

 罪犯张万东,男,1973 年 08 月 12 日出生,汉族,原户籍所在地河南省罗山县,因强奸罪被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于 2013 年 11 月 13 日以(2013)罗刑初字第 219 号 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附加:无。该犯刑期自 2013 年 06 月29 日至 2023 年 06 月 28 日止,于 2013 年 11 月 28 日送我狱服刑改造。

 服刑期间执行刑期变动情况:

 2016 年 7 月 25 日减刑十一个月 该犯在近期确有悔改表现 ,具体事实如下:

 在减刑间隔期内,该犯在管理干警的感化和挽救教育下,能够真诚地认罪悔罪,检讨犯罪原因,反省犯罪危害,深挖犯罪思想根源,努力矫正犯罪恶习,改造态度端正,没有申诉。在此次减刑间隔期内,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监规狱纪,没有因违反监规狱纪被处罚。积极参加思想、文化、技术学习,考试成绩均能达到合格以上。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提请减刑前的最后一次半年改造评审鉴定结果为优秀且减刑间隔期间二分之一以上的半年改造评审鉴定结果均为良好以上。

 该犯在此次减刑间隔期内,共获得:四次表扬一次监狱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2016 年 10 月 24 日获得表扬一次、2017 年 01 月 19 日获监狱级罪犯改造积极分子一次、 2017年 04 月 10 日获得表扬一次、2017 年 07 月 31 日获得表扬一

 次、2018 年 02 月 01 日获得表扬一次。

 综上所述,该犯确属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提请减刑条件。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分监区集体研究、监区长办公会议审核公示二日、刑罚执行科审查、监狱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后公示五个工作日、监狱长办公会议决定,并书面通报和邀请驻狱检察人员现场监督评审委员会评审活动等程序,建议对罪犯张万东予以减刑七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章)

  2018 年 6 月 15 日

  附:罪犯张万东卷宗材料共

  卷

  册

  页

篇六: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1990 年 12 月 31 日司发[1990]247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保外就医是一项严肃的执法活动。近年来,各地依法实施对罪犯保外就医工作,总的情况是好的,使保外就医人员的疾病得到及时治疗,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但此项工作也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第一,一些地区和单位对罪犯保外就医的条件、审批手续掌握不严,把一些不该保外就医的罪犯保外了;第二,“以保代放”,有损执法的严肃性;第三,部分地区劳改机关与公安机关联系不够,使保外就医人员脱管失控,有些公安机关对保外就医人员监督考察不严;第四,个别干警营私舞弊,贪赃枉法,致使有的罪犯利用保外就医逍遥法外,危害社会治安。为了严格依法办事,加强廉政建设,确保社会安定,特制定《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今后对罪犯的保外就医应一律按此办理。望各地按照《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组织力量对现有保外就医罪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整顿,该收监的坚决收监;需要继续保外就医的,确定期限办理继续保外手续;对离家外出的,要责成取保人通知本人限期回归,接受监督考察。通过清理、整顿,总结经验教训,制定相应的制度,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制约机制,加强内外监督,严格依法办事,使此项工作正常健康地开展下去。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对罪犯的保外就医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第二条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 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 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㈠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㈡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 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㈢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治的。㈣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第三条第三条第三条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㈠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㈡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㈢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第四条第四条第四条对累犯、惯犯、反革命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第五条第五条第五条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所在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中队队务会讨论通过,报单位狱政科讨论并邀请驻劳改机关的检察院(组)人员列席参加,初审同意后,进行病残鉴定。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第六条保外就医的病残鉴定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医院进行,未设医院的,可送劳改局中心医院或者就近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鉴定。鉴定结论应经医院业务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并附化验单、照片等有关病历档案。第七条第七条第七条对符合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罪犯,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征求罪犯家属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并与罪犯家属联系,办理取保手续。取保人应当具备管束和教育保外就医罪犯的能力,并有一定的经济条件。

 取保人资格由公安机关负责审查。

 取保人和被保人应当在 《罪犯保外就医取保书》上签名或者盖章。第八条第八条第八条对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填写《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连同《罪犯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有关病残鉴定和当地公安机关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审批。同时将上述副本送给担负检察任务的派出机构。劳改局批准同意保外就医的,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副本三份送达报请审批单位。第九条第九条第九条对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 监狱、 劳改队、 少管所应当办理出监手续 ,发给《罪犯保外就医证明书》,并对罪犯进行遵纪守法和接受公安机关监督的教育,同时,应将《罪犯保外就医审批表》、《保外就医罪犯出监所鉴定表》、人民法院判决书复印件或者抄件, 及时送达罪犯家属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十条第十条第十条保外就医罪犯由取保人领回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保外就医罪犯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的,公安机关应及时通知其所在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由劳改机关负责管理。第十一条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家居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罪犯回原住地保外就医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将其档案材料转给原住地劳改局,由该劳改局指定就近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管理。第十二条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对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第㈠、 ㈡项规定情形的罪犯, 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依据罪犯的病情。可以一次批准决定保外就医时间半年至一年。期满前,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派干警实地考察或者发函调查。保外就医罪犯病情基本好转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收监执行;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尚未好转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劳改局批准,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期限手续,每次可以延长半年至一年。决定收监执行或者延长保外就医时间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第十三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的生活和医院费用, 由其负有扶养义务的亲属负担;个别确有困难的,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酌情予以补助。因公致残或者因意外伤残的罪犯保外就医的,由监狱、劳改队、少管所负责治疗,也可以给予定期或者一次性补助。第十四条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保外就医罪犯,由所在地公安机关负责日常性监督考察,劳改机关每年应当派干警或者发函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罪犯病情和表现情况,根据情况进行处理。派出干警进行考察的,应当与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联系并与罪犯本人、取保人见面;发函考察,负责监督考察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回复。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死亡、迁移地址或者重新犯罪的,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函告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对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应当向负责管理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介绍情况,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第十五条罪犯保外就医期届满的,监狱、劳改队、少管所应当按期办理释放手续。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第十六条罪犯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但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经查证属实的除外。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第十七条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收监执行:㈠重新违法犯罪的;㈡采取非法手段骗取保外就医的;㈢经治疗疾病痊愈或者病情基本好转的。第十八条第十八条第十八条依照规定由公安机关看守所羁押的罪犯需要保外就医的, 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

篇七:法院干警工作表现鉴定

机关人民警察基本级 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复习题库综合类 (第一部分)

 一、 单项选择题 1、 在我国, 制定行政法规的机关是(

 )

 A

  A、 国务院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C、 国务院各部、 委、 局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是(

 )

 A

  A、 立法解释

  B、 司法解释

 C、 行政解释

  D、 学理解释

 3、

 在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 从国务院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法律监督是(

 )

 C

 A、 社会性的监督

  B、 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

 C、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

  D、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

 4、

 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 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是(

 )

 A

  A、 宪法

  B、 民法

 C、 刑法

  D、 行政法 5、

 决定香港、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国家机关是(

 )

 C

  A、 国务院

 B、 中央军事委员会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6、

 下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 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是(

 )

 B

  A、 省人民代表大会

 B、 乡 人民代表大会

 C、 县人民代表大会

 D、 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

 7、

 我国宪法规定, 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

 B

  A、 国务院

 B、 国家主席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D、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8、

 被告人甲实施盗窃时, 因被他人查觉而未得逞, 仓皇逃跑。

 甲的行为(

 )

 B

  A、 是犯罪预备

  B、 是犯罪未遂

 C、 是犯罪中止

  D、 不构成犯罪

 9、

 下列关于刑罚的叙述中, 错误的是(

 )

 B

  A、 刑罚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

 B、 刑罚可适用于一切犯罪嫌疑人

 C、 刑罚是一种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措施

 D、 刑罚只能由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

 10、

 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前进的真正动力, 是历史的主人。

 这种群众史观反映到人生观上必然是(

 )

 A

  A、 为人民服务

 B、 为个人谋福利

 C、 人生短暂, 及时行乐

 D、 主观为自己, 客观为他人

 11、 根据现行《宪法》 规定, 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D

  A、 劳动、 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 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 公民在年老、 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 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 2004 年《宪法修正案》 规定,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12、 下列法律中, 哪一部不属于我国的基本法律? C

  A、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 是由哪一机关批准生效的? C

  A、 国务院

  B、 全国人大

  C、 全国人大常委会

  D、 国家主席 14、 下列案件中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是(

 )

 D A、 贪污受贿案;

 B、 渎职案;

 C、 刑讯逼供案;

 D、 故意杀人案。

 15、 指定管辖是指(

 )

 A

 A、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 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B、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 可以由共同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管辖;

 C、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 可以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D、 对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 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16、 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自接受案件之日起(

 )

 内, 依法审查并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

 C A、 五日;

 B、 七日;

 C、 三日;

 D、 十日。

 17、 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线索的报案、 控告、 举报、 自首后, 应当在(

 )

 内进行审查, 并决定是否立案; 重大、 复杂线索, 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复杂人批准, 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

 )

 ; 特别重大、 复杂线索, 经地(市)

 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立案审查期限可延长至(

 )

 。

 B A、 七日、 三十日、 四十五日;

 B、 七日、 三十日、 六十日;

 C、 三日、 三十日、 六十日;

 D、 三日、 七日、 三十日。

 18、 下列情形不属于回避情形的是(

 )

 D

 A、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B、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厉害关系的;

 C、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 鉴定人、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的;

 D、 担任过本案报道工作的记者。

 19、 下列对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说法错误的是(

 )

 D A、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自己聘请律师, 其亲属也可以代为聘请;

 B、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请求可以书面提出, 也可以口头提出;

 C、 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 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侦查机关;

 D、 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聘请同一名律师。

 20、 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 物品、 人身、 尸体都应当立即进行(

 )

 , 及时提取与案件有关的痕迹、 物证。

 A A、 勘验、 检查;

 B、 收集、 清理;

 C、 清理、 侦查;

 D、 对照、 检查。

 21、 在现场勘验、 检查中发现与犯罪有关的痕迹、 物品, 应当(

 )

 。

 B A、 检查、 清理;

 B、 固定、 提取;

 C、 扣押、 提取;

 D、 通报、 报道。

 22、 下列对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与电子证据检查说法错误的是(

 )

 。

 C A、 计算机犯罪现场勘验, 是指在计算机犯罪现场实施勘验, 以提取、 固定现场存留的与犯罪有关的电子证据和其他相关证据;

 B、 电子证据检查, 是指检查已扣押、 封存、 固定的电子证据, 以发现和提取与案件相关的线索和证据;

 C、 电子证据是证据的一种具体形式, 是法定的证据种类;

 D、 固定和封存电子证据的目的是保护电子证据的完整性、 真实性和原始性。

 23、 下列对搜查说法错误的是(

 )

 。

 D A、 是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隐藏最繁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 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地方进行强制性搜寻、 检查的侦查活动;

 B、 是公安机关收集犯罪证据、 查获犯罪嫌疑人的重要手段;

 C、 严禁非法搜查, 侵害公民合法权益;

 D、 搜查妇女的身体, 不需由女侦查人员进行。

 24、 下列对扣押说法错误的是(

 )

 。

 D A、 在勘验、 搜查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物品和文件, 应当扣押;

 B、 与案件无关的物品、 文件, 不得扣押;

 C、 执行扣押物品、 文件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D、 对扣押的物品、 文件等物品,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或者不需要继续扣押的,应当予以追缴。

 25、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C A、 鉴定人出具的鉴定意见, 是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

 B、 除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外, 其他鉴定时间都应计入办案期限;

 C、 鉴定费用, 由犯罪嫌疑人、 被害人承担;

 D、 对当事人提供的鉴定意见, 可以参考, 但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26、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C A、 将辨认对象混杂在其他对象中, 可以给辨认人暗示;

 B、 对犯罪嫌疑人的辨认, 辨认人不愿意公开进行时, 应当在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

 C、 需要进行辨认的, 应当制作《呈请辨认报告书》 , 报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D、 主持辨认可由一名侦查人员进行。

 27、 下列对传唤说法正确的是(

 )

 。

 D A、 可以以派人押解或者使用警械等强制方法进行传唤;

 B、 需要对立案侦查但未拘留、 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传唤讯问的, 办案部门制作《呈请传唤报告书》 , 报派出所负责人批准;

 C、 执行传唤可以由一名侦查人员进行;

 D、 传唤是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于指定的时间、 地点到案接受讯问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28、 下列对传唤、 拘传和提讯说法错误的是(

 )

 。

 D A、 传唤和拘传的对象是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B、 提讯的对象是已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

 C、 拘传是法定的刑事强制措施;

 D、 传唤是法定的强制措施。

 29、 每次传唤、 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

 )

 。

 A A、 12 小时;

 B、 24 小时;

 C、 36 小时;

 D、 72 小时。

 30、 下列对刑讯逼供说法错误的是(

 )

 。

 C A、 严禁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 引诱、 欺骗以及其他非法的方法获取供述;

 B、 以非法方法获取的供述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C、 刑讯逼供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只需承担行政责任;

 D、 刑讯逼供应承担刑事责任、 国家赔偿责任、 行政责任。

 31、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C A、 生理上、 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 不能辨别是非、 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B、 承办本案的侦查人员、 翻译人员, 不能作为证人;

 C、 鉴定人可以作为证人;

 D、 单位不能充当证人, 但可就规章制度、 犯罪嫌疑人履历、 户籍证明等出具书证。

 32、 下列对询问说法错误的是(

 )

 。

 D A、 侦查人员应当告知证人、 被害人权力义务, 以及必须如实地提供证据、 证言的义务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

 B、 询问证人、 被害人应当个别进行;

 C、 对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的, 应当保密;

 D、 侦查人员应当提前向证人、 被害人告知案情或者表示对案件的看法。

 33、 下列对通缉的条件和种类说法错误的是(

 )

 。

 D A、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 或者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罪犯越狱逃跑的, 可以发布《通缉令》 ;

 B、 为发现重大犯罪线索, 追缴涉案财物、 证据, 查获犯罪嫌疑人, 可以发布《悬赏通告》 ;

 C、 为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往境外, 可以在边防口岸采取边控措施;

 D、 除公安机关外, 人民法院可直接发布《通缉令》 。

 34、 拘传的对象是(

 )

 。

 A A、 已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B、 被害人;

 C、 犯罪嫌疑人家属;

 D、 涉案人员。

 35、 下列人员中不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是(

 )

 。

 D A、 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C、 提请逮捕后,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 需要复议、 复核的;

 D、 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 暴力犯罪的。

 3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A A、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可以离开所居住的市、 县;

 B、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在传讯的时候应及时到案;

 C、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D、 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不得毁灭、 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37、 对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 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刑事拘留, 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

 )

 。

 B

  A、

 7 日

 B、

 30 日

  C、

 1 个月

 D、

 2 个月 38、 下列证据中, 有可能成为直接证据的是(

 )

 。

 D

 A、 物证

 B、 鉴定结论

  C、 勘验、 检查笔录

 D、 被害人陈述 39、 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

 )

 。

 A

  A、 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B、 一切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

  C、 某些犯罪所共同侵害的客体

  D、 社会主义社会全部社会关系 40、 某涉外酒店经理甲在外地招聘 10 名帅小伙, 专门陪外国妇女吃喝玩乐, 并提供性服务。

 甲对这 10 人进行严格管理, 每次提供性服务, 便从中抽取 200 元介绍费。

 甲的行为 (

 )

  。

 B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组织卖淫罪

  C、 构成容留卖淫罪

 D、 构成介绍卖淫罪 41、 证据必须经过(

 )

 , 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B

 A、 推理

 B、 查证属实

  C、 论证

 D、 公证

 42、 犯罪嫌疑人对没收取保候审保证金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在(

 )

 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一次。

 B

  A、

 3

 B、

 5

  C、

 7

 D、

 10 43、 张某准备了作案工具欲到某厂财务室撬保险柜偷钱, 约李某帮其望风。

 李某不同意, 并到派出所告发了张某。

 张某的行为(

 )

 。

 A

  A、 属于犯罪预备

 B、 属于犯罪未遂

  C、 属于犯罪中止

 D、 不认为是犯罪 44、 公安机关对扣押的物品, 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 应当及时退还; 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 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 满(

 )

 无人对该财产主张权利或者无法查清权利人的, 应当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所得款项上缴国库。

 C

  A、

 1 个月

 B、

 3 个月 C、

 6 个月

 D、

 1 年 4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下列情形中不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是(

 )

 。

 C

 A、 可能判处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B、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采取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 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C、 应当逮捕但患有疾病的犯罪嫌疑人

  D、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是正在怀孕、 哺乳自己未满 1 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6、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

 D

  A、 当犯罪分子失去继续实施犯罪的能力时, 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B、 对于正在进行持枪抢劫的孕妇可以使用武器 C、 当犯罪分子停止实施犯罪, 服从人民警察命令的, 应当立即停止使用武器 D、 民警使用警械之前, 必须先予以警告 47、 我国刑法分则将各种犯罪划分为十大类的主要依据是(

 )

 。

 B

  A、 犯罪主体

  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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