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轶方文库网 > 专题范文 > 公文范文 >

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4篇

时间:2022-10-02 09:05:03 来源:网友投稿

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4篇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人大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4篇,供大家参考。

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4篇

篇一: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

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人大上下联动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议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的要求,今年 4—6 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

 这次执法检查,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锦朝,副主任钱世茂、王国强带队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共 25 人组成3 个检查组,分赴 9 个县(市、区)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前,举办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制讲座。检查期间,共实地查看企业 32 家,召开座谈会 17 个,充分听取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市“两院”、各级人大代表、基层环保执法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检查组还组织婺城区和金东区人大代表进行交叉检查,并会同金华电视台深入到建筑工地、企业开展了暗访。

 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各级、各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是重视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我市得到了有效的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今年1-4月,市区PM 2.5 浓度为63ug/cm3 ,同比下降 22.2%;AQI 指数(空气质量指数)优良天数比例为 70%,

 同比提高 13.7 个百分点。其它县、市的 PM 2.5 浓度也都有不同程度地下降,AQI 指数优良天数比例有所上升。

 (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气尘合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将治气列为 2015 年“十大民生实事”之一,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十大行动计划”,全面部署以治理臭氧及前体物污染为主的夏季战役、以控制扬尘污染为主的秋季战役和以削弱外来输入性雾霾影响为主的冬季战役。严格考核问责,制定出台了《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考核办法》和《金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考核办法考评细则》,将治气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县(市、区)按照省、市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建立健全气尘合治工作机制,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一是加大能源结构调整力度。启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编制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和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划定了市区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区域。开展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2014 年全市淘汰燃煤锅炉 305 台。二是强化工业污染防治。2014 年以来,完成火电机组、水泥行业、燃煤锅炉等烟粉尘治理项目 68 个,兰溪浙能电厂投资 8.17 亿元开始实施超低标准排放改造,预计 2016 年底前可全部改造完成。全市淘汰关停 49 家排放废气的印染化工企

 业,完成 189 家印染和 84 家化工企业工业废气整治。三是注重机动车污染防治。各地不断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加快淘汰高排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辆,2014 年全市共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6万多辆。有关部门出台了相关鼓励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四是加强城市扬尘治理。制定下发《金华市扬尘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扬尘防治源头控制和监管,推进建筑工地标准化管理。五是实行烟花爆竹禁限燃。全面实施全市烟花爆竹禁燃限燃,有效改善了空气质量和安全环境。

 (三)大气污染防治执法监管工作不 断加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执法专项行动,处罚、曝光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市环保部门对国控省控大气污染重点源实施每季、每月监督检测,组织对全市 300多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铁腕”和“环保风暴”等执法专项行动,2014 年查处涉大气污染环境违法案件 136起,处罚金额 836 万元。市建设部门加大建筑工地、道路保洁和渣土运输车辆的巡查力度,2014 年共检查在建项目 261 个,查处渣土运输车辆 330 辆,查处机动车遗洒行为 1874 起。市公安部门查处烟花爆竹违禁案件 134 起,刑事、行政拘留 7 人,罚款124 人,处罚单位 1 家,取缔烟花爆竹销售店 8 家,并将查处案件全部在报纸和电视台进行实人实事曝光。市“两院”充分发挥司法保障职能,2013 年至今共审理破坏环境资源保护案件 102 件。

 (四)大气环境监测能力建设不断健全。在全市布设 16 个全省联网的环境空气监测点位,实时监测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为实时监测 PM 2.5 浓度,全市增设了 15 个监测点位,其中磐安就在全县增设了 10 个监测点位。加强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全市 25 家国控、省控企业安装了在线监测和自动监控设备,对主要污染源进行实时监管。

 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贯彻实施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大气污染的形势不容乐观。我市以机动车尾气、建筑扬尘、细颗粒物为特征的大气污染日益显现,近年来雾霾天数有增多趋势,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在全省排名靠后。究其原因:

 一是能源结构不合理 。虽然去年全市淘汰了燃煤锅炉 305 台,但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仍以煤炭为主,清洁能源供应覆盖率仍偏低,能源结构调整仍然任重道远。西气东输天然气管道和输气门站建设由于各种原因进展缓慢,影响我市管输天然气利用。

 二是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严重。近年来,我市机动车每年保持两位数增长,截止目前,全市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 178 万辆,机动车尾气是导致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成为 PM 2.5 的重要来源,治理尾气缺乏有效的办法。

 三是城市扬尘污染凸显。这几年,我市处于工程建设密集期,建设施工和拆迁随处可见。据建设部门提供的数

 据,我市在建工地数每年以 25%的速度递增,今年一季度仅市区二环以内在建工地就有 85 个。

 (二)防治大气污染的氛围还未形成。

 一是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与治水工作相比,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力度不够,缺乏对大气污染防治重要程度和严峻形势的足够认识。各地虽然都建立了“气尘合治” 办,但大多没有设置专门的办公机构,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各部门没有形成网格化的治理责任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二是一些企业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一些企业法制观念淡薄,社会责任感不强,不愿投入应有的治污资金,不愿执行环境“三同时”制度,不愿改造老化了的治污设施,治污设施建成后不正常运行,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

 三是大部分公民没有认识到大气污染的危害。和水污染、固体污染等相比,大气污染具有影响范围更广、更不易察、更难于控制和治理的特点,危害健康的后果也更严重,但绝大部分公民对从自身做起、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性不高。

 (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障有待加强。

 一是大气污染底数不清。开展好大气污染防治,前提和基础是摸清污染来源、现状和构成 ,以便为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奠定基础。但我市各地均未完成空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对污染来源和成因研究不够,治气工作有时难免会缺乏针对性。

 二是资金保障不足。资金不足制约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不少地方反映,由于投入较大,

 又受到经济下滑的影响,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三是基层监管能力不强。调查难、取证难、查处难问题突出。大气污染源点多面广,基层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存在“小马拉大车”现象。

 (四)执法检查中发现需向省人大反映的几个问题。

 1 1 、关于黄标车仍在生产、销售的问题。基层反映,目前黄标车的认定依据主要是汽车型号、出厂时间,而生产商、销售商却照样在生产、销售黄标车。按照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只要检测合格就可以通过年检,对黄标车的淘汰须要源头抓起,在省级以上层面明确禁止黄标车的生产和销售。

 2 2 、关于农村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禁限燃处罚的问题。各地反映,目前我市在对农村秸秆焚烧和禁限燃烟花爆竹的处罚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撑,建议省人大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推进农村秸秆焚烧和烟花爆竹禁限燃工作。。

 3 3 、关于缺乏有机废气污染治理行业标准和整治规范的问题。基层反映,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方面,目前我省只有印染、合成制药行业有排放标准,印刷、涂装等其它重点整治行业缺乏相应的标准,也没有整治规范,造成整治滞后、重复治理,影响整治效果,亟需省级层面加以研究解决。

 4 4 、关于油品提升工作滞后的问题。目前我市供应国 IV 标准的车用汽、柴油,但据环保部门反映,与国 V 标准汽、柴油相比,

 国 IV 标准的汽、柴油污染排放量要大 90%多,建议省级层面尽快在全省范围统一开展油品提升工作。

 三、今后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把大气污染治理摆到更突出的地位,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进一步形成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防治大气污染,对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各级政府要切实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清醒认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像抓治水一样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建议将“治水”办和“治气”办合署办公,形成强力推进治气工作的良好格局,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使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像治水一样走在全省前列。各级政府要切实对本辖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负责,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建立健全目标责任制,加大督察考核力度,严格奖惩措施,将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级及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财政投入,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二)以严格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抓手,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监管,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的力度。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严格执法、严格监管应当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常态。

 一是要严格执行法律制度和标准规范。在规划立项、环评审批、竣工验收、日常运行等各环节,环保等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加强审核把关和

 执法监管,不因任何干扰因素而放松监管标准,树立法律权威。二是要形成执法监管的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据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合力推进相关领域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加强日常巡查,强化技术手段,切实加强对各类污染排放源的监管,确保各类污染治理设施有效运转。要坚决采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查封扣押、“按日计罚”、“行刑衔接”等法律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体现最严的监管要求。各级司法机关要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

 三是要不断提高基层执法监管能力。根据环保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强化基层一线环保执法能力建设,保障合理的人员配备和执法装备投入,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的岗位技能,并加强信息技术手段的运用,确保对各类重点污染源实现全方位、全时段的有效监管。

 (三)科学分析大气污染源成因,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破解难点,进一步强化关键领域的污染治理工作。大气污染来源广泛,成因复杂,要切实加强科研,对污染成因和来源作出科学判断,加快编制污染源清单,提高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当前,污染防治应进一步突出重点,围绕关键领域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要优化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耗总量。要进一步明确煤炭消费总量削减目标和措施,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减少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例,全面实施锅炉、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城市建设中要统筹规划,积极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当前要尽快推动浙能兰溪电厂和金华热电厂联网向市区集中供热工作。要加快我市天然气

 输气管网及门站建设,尽快协调解决好市区天然气供气体制问题,使我市早日用上价廉物美的管输天然气。

 二是要继续推进重点行业的高标准治理。持续推进热电、水泥等行业的高标准治理,不断提高脱硫、脱硝和高效除尘改造的标准和水平,降低污染排放。三是统筹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加强在用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采取综合措施推进老旧车辆的淘汰更新,确保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要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绿色出行,提高城市智能交通管理水平。

 四是要严格落实扬尘治理措施。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当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加大对建设施工、渣土运输和道路保洁的日常巡查频率和查处力度。要加快推进矿山、混凝土搅拌站和露天堆场等治理,切实控制和减少扬尘污染。

 五是要研究推进城乡生活源和农业源大气污染防治。要通过工程性措施和管理措施,加快推进餐饮、干洗、汽修、装修装饰、喷漆、电焊、金属和塑料切割等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烟气、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的治理;进一步采取措施控制化肥、农药等施用量,继续推进农业秸秆综合利用,切实控制农业领域氨的排放。

 (四)在发动全社会参与大气污染治理上多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强化“ 人人有责” 观念,倡导从自身做起,进一步形成全民治气的氛围。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引导公民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观念,营造“同呼吸、共奋斗”的社会氛围,主动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和绿色环保的出行方式,自觉履行大气环境保护义务。要进一步健全环境污染

 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积极监督举报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要引导企业依法落实防治污染的主体责任,积极实施清洁生产改造,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严格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篇二: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

环保简报 第四期 三台县环境保护局编

 二 00八年八月四日印 ●

 我县认真安排部署 2008年“ 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

 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 ●

 魏富祥在环保“ 民生工程” 推进会上强调:

 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 ● 县环保局高速度高质量积极应对“ 5.12” 特大地震 ●

 简 讯 ●

 污染源普查窗口

 我县认真安排部署“ 2008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保障群众健康” 环保专项行动

  2008 年 7 月 10 日,县政府县长崔斌、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富祥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三台分会场参加了国家环境保护部等 8部委召开的 “ 2008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电视电话会议,并就我县如何做好该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在国家、省、市环保专项整治动员会议结束后,县长崔斌就如何做好我县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做出了安排部署:

 2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县环保部门、企业主管部门要站在维护民生,确保不发生次生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性,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下大力气抓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二要明确工作职责。要求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要在县专项环保行动小组的领导下,抓好此项工作。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促进全县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顺利实施。经济商务、发改、水务、环保等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不断完善定期协调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和环境违法违纪案件的移送机制,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优势,共同解决重污企业的环境问题。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形成工作合力。要紧紧把握工作重点,要在落实上下功夫,要认真仔细查找原因,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对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整治的必须整治,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必要时可以采取停产整治的办法,督促整治;加大对污染治理设施未经修复而擅自恢复生产,致使排放的污染物超标企业违法行为的整治,在专项行动中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三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确保整治效果。一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大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惩治力度。对严重破坏环境构成犯罪的,要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

 3 员刑事责任;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有关负责人员,也要追究责任;对屡查屡犯、阳奉阴违、多次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给予最高处罚,依法足额追缴排污费,并向有关单位通报;二要严格责任追究。县监察部门和环保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坚持实事求是,在查清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规定客观公正地作出处理决定;三要加大宣传报道和典型案件曝光力度。要认真制定此次专项环保行动的宣传计划,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通过电视、广播、政务网、《梓州之光》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屡查屡犯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定期公布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保障群众的监督权,以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局 办)

 魏富祥在环保“ 民生工程” 推进会上强调:

 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

  “ 让老百姓喝上干净水、 放心水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是关注民生,以人为本的具体实践和体现”,这是县委常委、副县长魏富祥在 2008年 7 月 14 日下午召开的 2008年度环保“ 民生工程” 推进会议上反复强调的。

 会议通报了 2008年度不合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工作的推进情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下步工作要求。在会上, 菊河乡、 宝泉乡等 5个镇乡在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发言。县民生办、县目标督查办的领导就环保“ 民生工程” 的考核、

 4 督查讲了具体意见,县环保局与参会镇乡签定了《不合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目标责任书》 。

 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魏富祥同志就如何做好不合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扎实推进 2008年环保“ 民生工程”提出了七点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饮用水安全涉及千家万户,涉及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目前,我县饮用水形势严峻,各镇乡党委政府要从关心人民群众的最基本的生活饮用水安全入手, 为群众办实事、 办好事,不能把关注民生,以人为本变成口号,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做到责任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切实把不合格饮用水水源整治工作做好。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乡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把整治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人头。三是强化目标管理,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今年我们虽然遭受了“ 5. 12” 特大地震的影响,但县委明确要求, “ 民生工程” 的工作目标不变、任务不减、考核要求不削弱,因此承担任务的镇乡要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确保“ 民生工程”质量。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护好水源。镇乡要以此次饮用水水源整治为契机,结合新农村建设和灾后爱国卫生运动的新要求,建立健全集中式饮用水保护长效机制,搞好取水口周边环境的整治,杜绝在保护区内新增排污口和新建污染企业。五是加强督查,逗硬考核。县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镇乡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要及时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县目标督查办和县民生办要加强目标管理和考核,对行动迟缓

 5 的镇乡要通报批评,对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实行“ 一票否决” 。六是加强宣传,增强环保意识。加大对饮用水水源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做得好的典型要进行经验推广,对做得差的要曝光,通报批评,在全社会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整治一次,达到长期受益的效果。七是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惠及千家万户。确保群众的饮用水安全,是一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要做好这项工作,资金筹措是关键。相关镇乡要采取“ 政府投一点,供水单位出一点,上级政府补一点” 的办法,积极筹集整治资金,确保不合格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整治这项“ 民生工程”“ 建得好、服务好、用得好、效益好”,真正使党和政府的民生政策落到基层,惠及千家万户。

 (局 办)

 县环保局高质量、高速度积极应对“ 5.12” 特大地震 县环保局认真落实行政效能建设各项要求,采取措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在“ 5. 12” 特大地震抗灾中切实履行环保工作职责,高速度、高质量做好环境安全应对工作。一是反应迅速,组织得力。

 “ 5. 12” 地震灾害发生后,为杜绝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立即启动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应对。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三台县环境保护局“ 5. 12”特大地震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环境监测、 环境监察和综合协调三个工作组,分管领导任工作组组长,具体负责抗震救灾期间的水环境监测、污染企业的环境监管和人员调配、车辆安排等方面的具体工作。二是立即开展环境应急监

 6 测。环境监测站保证每天对县境内主要河流涪江、凯江断面及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三是对县境内重点排污单位,特别是对生产、使用、贮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县城饮用水源保护区,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发现问题立即处置。四是加强单位应急值守,落实专人负责灾后环境安全的应急值班,收集各方信息,以便及时开展应急处置工作。五是印发了《关于防范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件确保环境安全的紧急通知》 (三环保〔2008〕37号)

 ,要求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做好灾后环境安全,特别是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安全监管,发现问题立即向环保局报告,以便及时组织妥善处置,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是加密以饮用水源为重点的水环境监测频次,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一是及时启动应急性监测,从 5 月 13 日至 6 月 16 日,坚持每天对涪江、凯江(三台段)主要断面水源水质进行监视性监测,随时掌握其溶解氧、高锰酸盐、氨氮、六价铬、电导率以及 PH 值等主要指标的变化情况,并及时向供水单位通报。二是分时对涪江沿岸的重点排污企业的废水排放进行监督性监测,防止个别企业趁机偷排、漏排。三是加强与上游县、市的信息沟通,在第一时间掌握上游水源变化情况,并每天在县电视台发布水质信息,稳定了人心, 消除了疑虑。

 一个多月以来, 共出动环境监测人员 230余人次, 出具监测数据 250余个。

 三是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坚决杜绝次生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为保证灾后环境安全,环保局全体同志,既分工又合作,对全县污染企业和其他污染

 7 源进行排查。截至 6 月 13 日,共出动环境监察人员 385 人次,检查化工企业 181 家次、垃圾处理场 20 次,督促企业整改 30 余家次。指导企业转移醪液 8000 立方米、液氨 4. 5吨、甲醇 60吨、黄磷 40 吨、液碱 5吨、甲醛 47吨、苯酚 6吨、染化料和助剂 30吨、铬酐 900公斤、氰化钠 96公斤,协助企业妥善处置泥磷 20 吨,有力的保证了我县的环境安全。四是及时果断处置氰化钾、农药等特殊危险化学品,消除群众恐慌情绪。强烈的地震,连续的余震,一些单位的危化品管理也面临巨大困难,如果一旦发生泄漏,将危及到群众的生命安全。5 月 19日,环保局向可能存在特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出通知,要求及时申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危化品种类、数量,由环保局负责联系有处置资质的重庆天志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收集、处置。截至 6月 1 日,共安全处置农药 812公斤、毒鼠强 1盒、氰化钾及其他不明物 76. 918公斤,消除了重大环境事故隐患,解除了群众的恐慌情绪。(局 办)

  我县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加强畜禽污染防治 为遏制我县畜禽养殖业污染不断加重的趋势,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近日,由县环保局牵头,县畜牧、水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制定的《三台县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分范围及标准》获得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在全县范围内施行。

 根据新的《水污染防治法》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全县的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

 8 护区、城镇居民区、工业园区和其所有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其它文物和历史遗迹保护区、医疗、文教等敏感区域划分为畜禽养殖禁养区;各镇乡规划区,涪江、凯江等江河湖库沿岸(纵深)200 米以内区域、国道、省道两侧及城市环城路外侧 500米范围等区域划分为限养区;其余地方为适养区。

 通过对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必将有效地加强畜禽养殖业的污染防治和规范管理,切实保护江河湖库水源,保障城乡居民的饮用水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业务股 谢雪涛)

 环保局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 2008 年 7 月 25 日,环保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会议,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及县直机关工委的领导到会做了专题辅导报告,局中层以上干部及全体职工参加了学习会议。

 到会领导就如何及时正确调整灾后心理、如何做人做事及如何将机关党的建设转化为县域经济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辅导讲解,使参学人员得到很好的教育,受到极大的鼓舞。

 在会上,集中组织学习了中共绵阳市委《关于加大恢复重建力度共创美好新家园的决议》、《建立和完善环保纠纷解决机制》理论调研文章及原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廖明同志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局分管领导就分管的工作做了发言。最后,局党组书记、局长魏浩同志做了题为《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迎接环保工作的新机遇新挑

 9 战》的总结讲话,他指出,目前我县环保工作总体趋好,县域环境质量逐步改善,涪凯两江(三台断)水质较好,基本满足水域功能区要求;城市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力度加大;工业“ 三废” 处理率明显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市县下达的目标范围内;重点污染源整治得到加强;环保执法水平和机关效能稳步提高,群众的满意度不断上升。同时,他也指出了目前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一是环保能力建设投入不足;二是城市污染投诉纠纷高势头未得到遏制;三是污水处理厂建设滞后,我县污染减排压力大,四是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多、困难大,农村环保工作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措施未得到落实;五是环保工作人员团队精神缺乏,创新意识差。就如何做好下阶段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他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一是要树立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尊重现有的工作机会,工作要敬业,要干一行爱一行,干一行专一行;二是要端正工作态度,要求干部职工按照“ 三个不折不扣” 的总体要求,端正工作态度,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三是要找准症结添措施、明确目标赶进度,要按照当前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做好污染减排、环保“ 民生工程” 、污染源普查、创建全国首批文明县城、机关效能建设和环境保护信访及群众稳定等八个方面的工作。(局 办)

 简 讯

  环保局保环境护未来受到百姓齐称赞

 10

  2008年6月18日,刘营镇转江办事处明君幼儿园园长和家长代表将一面绣有“ 保环境不愧是人民的好公仆,护未来理应受众家长齐称赞” 的锦旗送到环保局领导手中,感谢环保局急民所急、解民之忧,关心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殷殷情怀。

 5月5日,环保局接到刘营镇转江办事处明君幼儿园投诉,反映其附近有一养殖场,由于没有污染治理设施,排放的粪便、尿液直接污染旁边幼儿园,学生、家长、老师苦不堪言,找来律师,声言要到市政府集访,环保局得...

篇三: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

环境保护简报 今年以来,我县领导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生态环保问题,积极加大环保投入,多次召开环保相关会议,在市政府和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县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空气质量有所好转,环保投诉事件明显减少。

 县政府、县委、环保局等各相关单位,积极落实各自责任,对市上反馈涉及我县的4个方面32个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8 月 12 日县委书记李万岳主持召开的县委十四届六十四次常委会会议,会议听取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会议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战略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履职担当,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为圆满完成整改任务、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打牢基础、做好准备。县政府已将《古浪县县 2018 年市政府环保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各相关单位,敦促各单位按照自己职责,抓好贯彻落实,从 8 月 20 日起每 10 天通报一次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截至 8 月 22 日,市上反馈涉及我县中的 32 个问题中,已完成 3 个,其余 29 个环保生态问题正有序整改中。29 个问题中,除 6 个问题暂时没有明确整改完成时限外,其余 23 个问题均要求年底前必须完成整改整治。目前四项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均有所降低,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医疗

 废弃物得到初步安全处置,。

 但是环境治理任务仍然繁重,问题整改形势不容乐观。下一步将针对目前仍未完成整改整治的问题,强化责任,加大人力和物力的投入,严格按照考核规定,及时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的工作进行考核,推进生态环境的改善。接下来我们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充分认识整改工作的严峻形势。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吸取县污水处理厂违法案件教训深刻。二是抓好环保问题整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加强环保执法监管力度,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四要强化宣传教育。

篇四: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 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2018 年 7 月 6 日在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各位副主任、委员:

 5月30日—6月1日,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市场街道、市政设施、教育医疗卫生单位、养殖小区、屠宰加工企业、餐饮行业、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企业、垃圾填埋场、污染减排治理项目等40多个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通过查阅资料、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检查组认为,县政府对环境保护重视程度不断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正在加强,监管力度逐步加大,环境质量不断改善,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较好地引领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一、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 1.环境保护法主要制度逐步落实。依法落实环境保护报告制度,县政府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监测制度,建成了各类环境质量监测点,实现了实时监测

 和数据共享。建立健全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重点污染源监控监察办法、污染源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督查办法、各类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环境保护制度体系,各级各部门的监管职责更加明晰。落实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管理、涉水涉气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企事业单位排污许可管理等制度,未批先建、无证排放等问题进一步得到纠正和规范。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制度,环保部门定期依法公布空气、水环境质量信息,重点排污企业如实向社会公开排污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环境保护税开征,把污染管制推向了税收调节市场,环境保护治理趋于规范化。

 2.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落实。县政府将资源环境指标全部列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进一步明确了县域内空气和地表水质量目标。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环保部西北督察中心通报以及省市督办的1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7个,7件信访投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公开约谈问责乡镇、部门和企业负责人31人,一些突出环保问题和环保责任得到督办和整改落实。改进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明确了各级党政机关和有关职能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依法启动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工作,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2017年对新窑镇原任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自然资源资产进行了离任审计,逐步推动各级政府、各企业严格落实环保责任。

 3.环境保护法学习宣传全面开展。采取党政机关带头学习环境保护法、科级干部轮训开设环境保护课程、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讲座解读环保法规、专题宣传纪念日环保法规知识宣传、新媒体开设普法专栏、环保法规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对环保法的知晓率和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一些行业部门健全举报、听证等制度,积极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依法有序推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4.污染防治推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点行业升级改造,积极优化能源结构。关停整治了一批能源消耗高和污染排放不达标的城乡燃煤锅炉,实施了铜城电厂和新窑矿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脱硫除尘改造,清理取缔了散煤经销点,县城主街区清扫保洁湿法作业、餐饮行业清洁能源改造、黄标车、老旧机动车淘汰等工作逐步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天然气利用、新型建材工艺利用等新型能源企业应运而生,煤炭消费比重逐年下降,城乡空气优良指数逐年向好。

 “河长制”、“沟长制”等控源减污治理机制和工作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取缔了一批不符合环境保护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开采企业。污水管网改造、雨污分流工程、工业废水处理和城区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等项目规划建设,有些已投入运行。城乡人饮水源地保护、水源井迁建逐步规范,水污染防治有序推进。

 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和全域无垃圾综合

 治理,大规模开展国土绿化、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工作得到重视,完成了土壤污染详查布点,高效高残农药“双禁”、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填埋、秸秆综合利用、禁烧措施、尾菜处置、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工作逐步推行。

 5.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2015年以来,县政府及其各责任主体部门连续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20多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2起,结案55起,罚款241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2起罚款24万元。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刑事衔接,移送法院强制执行案件10起105万元,执结3起40万元。及时受理和查办群众投诉的环境案件93件,办结93件。重点污染源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加大,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得到遏制和整改。

 6.环境保护投入不断加大。2018年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生态和环境保护工作经费6581万元,较2017年的2548万元增长2.6倍,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经费、造林绿化费、城市环境执法检查经费、县域生态环境改善经费、污水处理厂运营经费等纳入了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015年至今,全县通过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增加县级配套额度、加大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吸纳企业社会资本的方式共投入各类环保资金5.91亿元,实施污染减排和环境治理项目29项,一些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污染治理设施基本建成运行。

 7.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逐步提高。重视和加强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增加环保系统人员编制,选调充实了一批监察、监测

 专业技术人员,落实监测岗位津贴,加大岗位技能培训力度,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监测设备等基本得到保障。重视和加强基层环保机构建设,全县6乡镇和工业集中区均成立了环保分局(所),调剂编制,配齐了工作人员,环境保护监管正在逐步加强。

 二、正确审视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问题 1.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尚不完备。目前,只是将环境保护工作宏观地纳入了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未能制定出台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衔接的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2.全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有随意改变规划、任意摆布项目的现象,有重开发轻保护、重效益轻结构、重发展轻环保的现象。比如,在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中“未批先建”项目有待清理整顿;部分职能部门相互推诿扯皮,致使一些环境污染问题未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多头监管行业监管缺位,不落实环保措施,不运行环保设施,偷排和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未得到及时惩处。

 3.城乡环境保护的基础设施不够完善。城区排污管网配套建设滞后,污水收集和截污管网覆盖不到位,一些街区、小区生活污水直排混排,雨污分流改造不够彻底,溢流直排问题突出。污水处理厂运行和维护成本高,资金缺口大,处理能力不足,雨天进水量大,导致污水溢流直排,中水回用和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配套不完备,提标改造进展缓慢。乡镇和农村垃圾收集处理设施

 不健全,污水乱排,垃圾收运倾倒于沟岔。部分乡镇的卫生院、小诊所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露天焚烧或填埋。

 4.一些影响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根治。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仍跟不上环境保护要求,清洁煤专营市场配送体系不健全,散煤和劣质煤燃烧禁止、燃煤锅炉“清零”不彻底,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的土炕、小锅炉以及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冬季取暖锅炉等改造和清洁取暖工程推行成效不明显。道路施工单位、建筑企业和道路运输扬尘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施工便道不硬化,沉沙池不修建,高压冲洗设施、雾炮、防尘喷淋设备不按要求正常作业,脏车带土带灰带泥进城上路屡禁屡犯。多数餐饮行业的餐厨油烟净化器不正常运行,油烟尘气污染依然存在。禁燃区随意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禁而不止。

 水污染防治方面,个别企业偷排偷放时有发生。乡镇、企业、居民沿河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直排污水未能得到彻底制止,枯水期河流水质差。新窑镇及新窑矿区居民饮用水为地表水,涵养林和水源地绿化建设滞后,水源地及水井保护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

 土壤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建设方面,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仍处在较高水平,农膜回收加工利用量小面窄,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面源污染问题突出。水土流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艰巨。

 5.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执法监管不严。县城街区、排洪

 渠、臭水沟岔河湖、旅游景区、集贸市场、建材市场、公厕等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不经常、不彻底,垃圾乱倒乱堆、污水乱排乱放。金宇花园、幸福家园等部分居民区化粪池清理不及时,排污不畅,污臭严重。卫计局门口、金宇商贸城小区等一些大型垃圾收集箱摆放在人流密集区,垃圾清运不及时,横流污物、恶臭气体形成二次污染。多数餐饮门店油水分离设备形同虚设,夜间倾倒生活垃圾和泔水禁而不绝。洗车行均未按规定规范配建沉沙隔油设施,污水横流,油污泥沙直排雨水管网。城区交通噪音、门市商业宣传噪音、商贩推销噪音、夜间施工噪音、燃放烟花爆竹噪音等噪音污染长期影响居民生活,文化广场、西区广场超高分贝的广场舞噪音严重影响幼儿园、县一中和即将迁建的城区一小的正常教育教学,影剧院、滨河路等居民区周边的KTV娱乐、夜市烤吧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群众对此反响较大。

 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机制不健全,柴草乱堆,垃圾乱倒,随意焚烧,清运不及时,生活污水就近排放。一些畜禽养殖场建在居民区内,或距离居民生产生活区很近,养殖污染物没有得到集中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排放不规范,长期污染环境。生源生猪屠宰场污水处理不规范,污染物直排靠近河流的农田。

 6.环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仍需完善。目前环保系统仅有专业人员9名,承担环境监察、监测、监控、应急管理等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力量不足。新成立的5个基层环境保护所均为挂牌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数量、专业素质难以适应当前环境

 监管工作的需要。

 三、以法律为依据科学推进环境保护工作 1.建立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按照《环境保护法》第十三、十九、二十九条的规定,尽快编制环境保护专项规划、有关行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把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范畴,按规定程序组织评审、报批、实施。

 2.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县政府及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认真制定和修改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城区雨污分流管网、乡镇污水管网、垃圾收集填埋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做到一次规划设计,逐年分期分步组织实施。

 3.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推进在用燃煤锅炉淘汰、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建设进度,严格落实超低排放改造、逐步关停等治污措施,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加快规划和建设县城集中供热延伸工程,积极争取和兑现国家用气用电的价格机制和补助政策,使城乡结合部、乡镇及广大老百姓用得上、用得起清洁能源。进一步加大老旧车辆、黄标车淘汰力度。严格落实道路施工单位、建筑企业和道路运输扬尘管控措施。公开曝光、严肃整治不落实油烟净化措施的餐饮企业。

 加大城乡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在坚持保护好现有水源地的前提下,积极探寻新的水源地。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措施,杜绝在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办企业、搞养殖,已建成的应依法拆除,

 或采取改正措施。尽快勘查论证城乡新的补充或备用水源地,特别是城区和新窑矿区,不仅要满足现有人口的用水需要,而且要考虑未来新增人口的用水需求。及时对水源地输配水管网进行更新,定期开展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度,提高污染减排能力。积极寻求新的第三方管理运营模式,减轻政府负担。以河道排污防治和清淤疏浚为重点,加大对河道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力度,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

 加强对土壤污染的详查监测,引导生产经营者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农膜回收处理制度,做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4.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借鉴和吸纳城市综合执法监管和乡村环境卫生整治的新模式、好经验,解决制度方案密集,监管落实宽软,表面光鲜靓丽,背后黑臭水体横流,垃圾收集清运不及时,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不彻底,噪音扰民,老百姓意见大、怨言多的城乡“脏乱差”问题。

 5.规范畜禽养殖场、屠宰企业建设。要将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环保措施前移,从筹建开始,对选址、圈舍和车间设计、生产防疫、粪便处理、污水排放、畜禽尸体处理、废物处置等各个环节加以规范。制定居民区内养殖场关闭搬迁办法,整治居民区内或距离居民区达不到规定距离的畜禽养殖场,该关停的必须关停,该拆迁的必须拆迁,使之达到环保要求。

 6.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完善居民生活废弃物处置办法,制

 定农村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推行“户分类、社保洁、村收集、镇处理”垃圾处理模式,实现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解决新窑、黄花、木林3个乡镇卫生院和全县农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7.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加大造林绿化、水土流失、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力度,全面落实封山禁牧措施,严厉打击乱开滥挖森林植被行为,巩固生态建设成效。

 8.加大环保投入力度。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绝不能省,逐年增加对环保基础设施...

推荐访问:审议环保法执法检查报告简报 简报 审议 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