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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9篇

时间:2022-09-28 19:15:04 来源:网友投稿

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9篇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解读 概述 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9篇,供大家参考。

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9篇

篇一: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解读

 概述

 2018年11月8日,教育部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下发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办法强调,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扎实推进《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我部研究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共十四条。

 具体内容 第一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具体内容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具体内容 第三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具体内容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具体内容 第四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具体内容 第五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发现教师存在违反第四条列举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具体内容 第六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具体内容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具体内容 第七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具体内容 第八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

 具体内容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学校主管教育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

  对教师的处理,在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具体内容 第十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具体内容 第十一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具体内容 第十二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具体内容 第十三条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篇二: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22中小学教师以 德 立 身 - 以 德 立 学 - 以 德 施 教 - 以 德 育 德姓名:XXX 日期:2022.

 师者为师、亦为范,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师德是教师应具备的道德品质和应遵从的行为规范”。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教师重要,就在于教师的工作是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工作。在新的历史形势下如何正本清源、重塑师魂,是历史赋予教育工作者的使命与职责。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一.新时代下的师德师风二.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表现三.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四.《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五.做“四有”好老师, 当育人大先生

 第一部分2 0 2 2 中 小 学 教 师 师 德 师 风 警 示 教 育

 新时代下的师德师风第 一 部 分把师德师风的要求转化为法律规范新时代师德师风的“三大变化”师德师风获得前所未有的社会关注教师考核将突出师德师风第一标准123

 新时代下的师德师风第 一 部 分1. 遵纪守法,纪律严明,2. 以身作则,行为规范,3. 热爱学校,关心集体,4. 不歧视、讽刺、体罚学生,5. 言传身教,文明守信,6. 团结协作,整洁得体。教师行为规范的基本准则:1. 善待他人,语言甜美,2. 脾气温和,形象良好,3. 文明礼貌,品行端庄,4. 尊老爱幼,对人宽容,5. 五讲四美,为人师表。教师道德品质的基本要求:

 第二部分2 0 2 2 中 小 学 教 师 师 德 师 风 警 示 教 育

 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表现第 二 部 分在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影响下,部分教师过分看重个人利益,把教师工作仅仅当作一种获取利益的手段和工具;1、爱岗敬业精神弱化01无心研究本专业理论,视教育为副业,严重影响了教学和教育效果;02备课不认真,知识陈旧,教学方法单一,上课当是完成任务,这些都直接影响到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03除上课之外,很少与学生接触,很少关心学生的全面发展。04

 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表现第 二 部 分在工作条件、生活待遇等方面还不尽如人意情况下,有些教师往往,把个人利益放在首位,缺乏应有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缺少把高等教育作为事业的责任心;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部分教师的价值取向受到影响。01有些教师热衷于第二职业,不安心本职工作;02有的还出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错误人生观倾向,只盯着名利地位、个人得失。032、价值取向功利化、世俗化

 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表现第 二 部 分教师是学生的一面镜子,是学生的榜样。然而有些教师为人师表意识淡薄,行为规范不严,缺乏自尊自爱精神;013、行为规范不严,师表形象模糊化有的教师举止不雅,言语不文明,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印象;02还有个别教师上课观点偏激,以自己的片面认识对学生进行误导,不注意自己言论的导向性;03体罚学生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等现象。04

 违反师德师风的具体表现第 二 部 分尊师爱生是和谐师生关系的良好体现,教师热爱学生,关心学生,这是一名教师的职责所在。但是没有正确看待师生关系,甚至将师生关系建立在庸俗化、功利化的基础上。014、师生关系庸俗化、功利化以侮辱、歧视、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02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03不听劝阻,组织、要求、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04

 第三部分2 0 2 2 中 小 学 教 师 师 德 师 风 警 示 教 育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2年4月教育部公开曝光第九批7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7起典型案例涉事教师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反映出各地各校深入贯彻落实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严明底线红线,严肃查处师德失范问题的坚决态度。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18年9月,乌某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2021年9月,乌某被该学生举报并查实。乌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乌某开除党籍处分,岗位等级由三级教授降为九级科员,撤销其所获荣誉、称号,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对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其所在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学校作出检讨。一、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师乌某性骚扰学生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高某多次对本校女学生进行性骚扰,此外,高某还存在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的行为。高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六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给予高某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责令其所在学院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二、安徽农业大学教师高某性骚扰女学生、违反工作和廉洁纪律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1年7月,李某、杨某某、邵某某参与校外违规有偿补课。该3名教师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十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给予杨某某、邵某某警告处分和通报批评、年度考核不合格、调离原工作岗位、取消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处理,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学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降低2020学年学校发展性考核档次。三、浙江省金华市湖海塘中学教师李某、金华市第四中学教师杨某某、邵某某有偿补课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1年10月,在教师资格注册过程中,发现李某某在2016年11月的教师资格注册时提供虚假材料。李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八项规定。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李某某调离教学岗位处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四、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职业中专教师李某某教师资格证造假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1年10月至11月,姚某某多次对学生进行体罚。姚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姚某某作出解聘处理。对武罗学校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对学校负责人作出相关处理五、河北省衡水市武邑县武罗学校教师姚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1年11月,符某某对3名欲翻墙出校游玩的学生进行体罚,惩戒过当造成学生受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符某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五项规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给予符某某撤销学校党支部副书记处分,免去副校长职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十级降至十一级。责令其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作出检讨六、海南省东方市思源学校副校长符某某体罚学生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2021年11月,宋某在网上发表涉疫情防控错误言论,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宋某的行为违反了《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第三项规定。根据《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给予宋某开除处分,撤销其教师资格,列入教师资格限制库。要求其所在幼儿园限期整改,对幼儿园园长进行批评教育七、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圣克弗斯幼儿园教师宋某发表错误言论问题。

 违反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第 三 部 分以案为鉴、以案明纪,做到警钟长鸣,弘扬正气,坚定立德树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倡议

 第四部分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第 四 部 分一坚定政治方向《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二自觉爱国守法三传播优秀文化四潜心教书育人五关心爱护学生六加强安全防范七坚持言行雅正八秉持公平诚信九坚守廉洁自律十规范从教行为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第 四 部 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一、坚定政治方向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二、自觉爱国守法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第 四 部 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三、传播优秀文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四、潜心教书育人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第 四 部 分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五、关心爱护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六、加强安全防范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第 四 部 分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七、坚持言行雅正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八、秉持公平诚信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解读第 四 部 分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九、坚守廉洁自律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规范从教行为

 第五部分

 做“四有”好老师, 当育人大先生第 五 部 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和北师大师生代表座谈时提出要做“四有”好老师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 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 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 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做“四有”好老师, 当育人大先生第 五 部 分师德八条师心慈:爱护学生,诲人不倦师仪端:仪表端正,言谈文明师风正:谦虚谨慎,团结互助师志坚:致力教育,勇于献身师学勤:勤奋学习,力求上进师业精:业务熟练,指导有方师纪严:纪律严明,遵纪守法师德育:作风正派,道德高尚

 做“四有”好老师, 当育人大先生第 五 部 分师德师风建设“十倡导”10、倡导语言文明、举止大方。1、倡导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倡导廉洁从教、乐于奉献;3、倡导因材施教、更新教法; 4、倡导关爱学生、循循善诱;5、倡导依法执教、以身立教; 6、倡导严谨治学、精益求精;7、倡导开拓进取、勤奋自强; 8、倡导团结协作、谦虚谨慎;9、倡导尊重家长、增进沟通;

 做“四有”好老师, 当育人大先生第 五 部 分10、不准违规从事有偿家教。师德师风建设“十不准”1、不准酒后进入课堂或在课堂上吸烟;2、不准在工作时间玩电脑游戏、以及观看娱乐性节目;3、不准无故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4、不准违规强迫学生转学、退学和休学;5、不准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办私事;6、不准上课时使用通迅工具和接待客人;7、不准体罚、变相体罚或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8、不准向学生推销教学辅助材料、课外读物和其他商品;9、不准向学生传播不健康的思想;

 2022中小学教师以 德 立 身 - 以 德 立 学 - 以 德 施 教 - 以 德 育 德姓名:XXX 日期:2022.

篇三: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师德、师风解读

 相关法律法规解读

 目 录 学高为师身高为范

 教

 师

 传道、授业、解惑者

 师

 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

 师

 风

 教师的行为作风

 一、 教师、师德、师风解读

 师

 传 道 授 业 解 惑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授人以鱼,授人以渔。

 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

 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

 做学生锤炼品格的引路人,做学生学习知识的引路人,

 做学生创新思维的引路人,做学生奉献祖国的引路人。

 (一)

 《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

 第一条 为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特殊教育机构、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

 前款所称中小学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警告期限为6个月,记过期限为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24个月。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的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24个月。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 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

 (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

 (六)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十一)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第七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民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由教师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三)开除处分,公办学校教师由所在学校提出建议,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学校教师或者未纳入人事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学校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在学校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

 第十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

 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能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第十一条 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

 。

 第十二条 学校及主管教育部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

 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 (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 (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 ; (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 宪法原则 ,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弘扬真善美, 传递正能量 ;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 转发错误 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

 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的规定》的通知

 教师 [2015]5 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重要举措。

 二、开展专项督查,严格责任追究。我部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督导检查的重点内容,定期开展专项督查。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对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

 三、强化宣传教育,注重正面引导。

 四、严格教师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领导要带头执行规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公布统一监督举报电话:010-66092315、66093315;举报邮箱:12391@moe.edu.cn。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职工有偿办班补课家教辅导查处处理办法

 卢教字 ﹝2019 ﹞47 号 签发人:张锐锋

  一、在岗教职工有偿办班的“八条禁令” (一)严禁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教职工在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等其它休息时间进行的校内外教学、辅导、为家长代管学生并获取一定经济利益的活动。

 (二)严禁在职教师在外租(借)用场地或在家里举办有偿家教班。

 (三)严禁在职教师利用工作之便,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

 (四)严禁在职教师互相介绍学生或互相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严禁在职教师在民办学校或培训机构兼职、兼课。

 (六)严禁在职教师以家属或亲戚名义从事有偿家教活动,违规开办寄读班(点、所)、补习班。

 (七)严禁学校领导暗中指使或默许班主任、科任教师在校内外收费办班补课。

 (八)严禁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放假期间,将校舍和场地出租给在职教职工及校外人员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

 二、违背有偿办班“八条禁令”的处分标准 1. 全额清退违规所得。

 2. 调离原单位,城区教师调到乡镇工作。

 . 3. 处分当年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不得评优评先、不得参加县级以上各种赛课及大型展演活动。

 4. 是乡镇教师的,不得回城调动。

 5. 是党员教师的,建议局党工委给予党纪处分;是学校中层以上领导的,建议局党工委直接免职;是县级以上各级名师骨干的,直接取消称号。

 6. 县内举报属实且办班规模较小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办班规模较大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被新闻媒体曝光且影响恶劣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处分,违法犯罪或引发安全事故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7. 学校年度内发生一起案件的,学校校长和支部书记全年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学校年度内发生二起案件的,学校副校级以上领导全年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取消学校当年表彰资格;学校年度内发生三起案件的,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全年月考核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评审,学校校长和支部书记年度考核为不合格,免去校长和支部书记职务。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出台更详细可操作的有偿办班“八条禁令”的负面清单和处理办法。

 三、违反有偿办班“八条禁令”的查处程序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是落实有偿办班“八条禁令”的第一责任人。放假前要对全体教师进行专题警示教育,教师要向学校做出不违背有偿办班“八条禁令”和违背后接受具体处分的承诺,教师承诺书的具体条款由各校根据教师实际情况自行拟定。学校校长要向教体局党工委做出本校教师不违背有偿办班“八条禁令”和违背后接受具体处分的承诺,校长的承诺书放假后交教体局党工委备案。

 教体局接到群众举报和各级相关部门的案件批复,局党工委将成立联合调查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各类学校教师如违反上述规定被举报,教体局党工委将责令学校校长成立校级调查组进行调查,并拿出处理意见报局党工委办,并召开局党工委会议拿出处分意见并通报全县。

 若学校调查不实,有意遮掩实事,举报人对案件处理不满意,教体局党工委牵头成立联合调查组调查属实的,在直接追究教师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校长对组织不忠诚没担当的责任。

 各类经教体局审批备案的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如违反“严禁各公办学校和民办幼儿园在放假期间,将校舍和场地出租给在职教职工及校外人员举办各类有偿培训班”规定的,年审直接定为不合格,并追究相关审批股室监管不力的责任。

 此处理办法从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所发文件和此文件不一致的,按此文件执行。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 2019 年7 月4 4 日

 师德师风 “ 一二三四五六 ”

 一个忠诚: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两个服从:

 服从大局、服从领导

 三个热爱:

 热爱学校、热爱班级、热爱学生

 四个关系:

 家务与工作的关系、份内工作与份外工作的关系、吃亏与便宜的关系、提出意见与尊重人格的关系

 五个自觉 :

 自觉学习、自觉守纪、自觉清廉、自觉共事、自觉创新

 师德师风 “ 一二三四五六 ”

 六

 个

 意

 识 识

  师表为范――师表意识

 德育为首――育人意识

 容人为怀――胸襟意识

 教学为主――课堂意识

 质量为上――质量意识 自省为本――自省意识

 师德师风 “ 一二三四五六 ”

  教师十句文明用语

 1、你真行,果然没有辜负老师对你的期望;

 2、老师相信你可以做得更好;

 3、你真得很出色;

 4、你一定能行;

 5、你的回答很独到;

 6、老师很愿意帮助你;

 7、你别急,再想一想,你会回答得很好;

 8、谁都可能会有错误,只要改正了,你仍然是好样的;

 9、请相信自己,坚持就是胜利,老师看好你;

 10、你很聪明,如果再认真一点就更好了。

 教师十句忌语 1、就你拉我们班的后腿; 2、你再这样,我就找家长惩罚你; 3、我教这么多年书,没见过你这样的; 4、你把这道题再给我写……遍; 5、别人都懂了,怎么就你不懂; 6、你没有资格跟我说这话; 7、你就不能像……那样; 8、你正让我失望; 9、你一辈子就这样了; 10、你们真是无药可救。

 老师,您听我说

 教学悲剧往往是情绪失控的结果,每个教学悲剧的背后都站着一个情绪失控,压力过大的老师。

 我们不是为生气而教学,生气不是最好的手段,生气只会影响我们的健康,辱骂只会影响孩子的心理健康。

 谢谢聆听

篇四: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人类文明的传承者。长期以来,广大教师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教书育人,呕心沥血,默默奉献,为国家发展和民族振兴作出了重大贡献。新时代对广大教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引导广大教师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准则。

 一、坚定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

 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的规定

 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篇五: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学教育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附件:

 1. 《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承诺书》

 2. 《X XX 学 校教师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教育部新时代高校、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人格正的新时代教师队伍,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 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2020 年教师节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崇德尚美、见贤思齐、坚守底线,努力让每位教师成为“四有”好老师,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三、组织领导 成立“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XX XX XX XX XX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年级主任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XX 兼任办公室主任,XX 为办公室副主任,XX、XX、XX 为办公室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师德师风建设深入扎实开展;领导小组设纪检组,XX 任纪检组组长,XX、XX 为纪检组成员,受理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线索,监督、检查、评估主题教育活动开展情况。

 四、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学习研讨(2021 年 X 月—X 月)

 1.学习宣传,强化师德教育。把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活动与坚定理想信念、学习党史、学习法律法规、学习“三新”相结合。一是与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等重要文件精神相结合,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结合,引导广大教职工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三是与学习《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XX 市中小学教师师德考核负面清单(试行)》等法律法规相结合,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教师从教行为规范教育。提高全体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敬业立学、崇德尚美的自觉

 性。四是与学习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相结合,提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能力和水平。

 2.开展研讨,规范从教行为。组织广大教职员工学习研讨《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等,引导广大教职工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

 (二)查摆问题,整改承诺(2021 年 X 月—X 月)

 1.对照检查,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教职工对照教育部“十项准则”,结合实情,查找问题,发现不足,采取措施,自我完善。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上率下,带头进行对照检查。重点检查师德师风制度建设、师德教育宣传、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运用等情况。各部门、年级列出自查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和结果,学校加强组织和领导,收集教职工问题清单和整改情况,存入教师个人师德档案,由政教处集中保管。

 2.专项整治,落实督查整改。对照《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对学校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公布师德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确定专人负责,实行台账管理。纪检组对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对查实的问题,依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XX 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作出处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做到有举必查、有查必果、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3.践行诚信,做出师德承诺。实行师德承诺制度,组织教职工签订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承诺书,就教育部

 “十项准则”内容做出公开承诺,个人公开承诺书存入教师师德档案。

 (三)典型引领,创新实践(2021 年 X 月—X 月)

 1.选树典型,弘扬尊师重教。组织开展“XX 学校最美教师”“XX学校师德标兵”“XX 学校功勋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报道优秀教师的先进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教师提高师德素养和职业技能,守好讲台主阵地。

 2.加强培训,提升能力素养。遵循教师成长规律,聚焦不同发展阶段教师特点,结合教师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通过国家、省、市、县、学校五层培训体系,分层分类开展多样化的专业提升培训,引导教师树立先进教育理念,培养专业素养。通过改进校本教研,实施项目研修、主题研究,提升专业研究能力。立足学情研究,实施课堂教学改革,优化育人技巧,提高课堂教学技能,提高育人水平。

 (四)完善制度,注重实效(2021 年 X 月—X 月)

 1.述职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实行师德师风建设专项述职制度,各部门、年级对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述职;学校向上级就本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项述职。

 2.落实减负,营造育人环境。贯彻落实各级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减轻基层负担的有关文件精神,严控教师参加社会事务,规范管理学校各项事务,切实减轻教师负担。

 3.完善规章,健全管理机制。领导小组对主题教育活动进行综合评估,针对存在问题,进一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形成长效

 管理机制。重点完善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学习和培训制度、优秀教师评选管理制度、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罚和通报制度、师德师风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师德考核制度等。

 五、主动公开 XX 学校师德师风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XXX,电子邮箱:XXXXXXX@qq.com。

 附件:

 1.《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承诺书》 2.《XX 学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

 XX 学校 2021 年 X 月 X 日

 附件 1:

 执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承诺书

 为进一步增加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明确师德底线,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我承诺:

 一、坚定政治方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自觉爱国守法。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三、传播优秀文化。

 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不得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潜心教书育人。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因材施教,教学相长;不得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五、关心爱护学生。

 严慈相济,诲人不倦,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六、加强安全防范。

 增强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保护学生安全,防范事故风险;不得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七、坚持言行雅正。

 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举止文明,作风正派,自重自爱;不得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严禁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

 八、秉持公平诚信。

 坚持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试、推优、保送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九、坚守廉洁自律。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不得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规范从教行为。

 勤勉敬业,乐于奉献,自觉抵制不良风气;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本人若违反以上规定,愿意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 2:

 X XX 学 校教师 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教师的立德树人、为人师表意识,充分展示我校教师的时代风貌,

 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订师德师风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学校所有领导、教师、员工。

 二、责任内容 (一)职业道德 (1)树立终生学习理念,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以争做“四有好老师”为目标,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矢志不渝,坚持全身心投入教学工作,反对拜金主义和利己主义。严禁发表和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损国家形象和党中央权威的言论。

 (3)爱护尊重学生,诲人不倦,关爱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反对家长作风,不歧视、侮辱、猥亵、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训斥、羞辱学生家长,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或交办私事。

 (二)劳动纪律 (1)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 (2)上班期间不闲谈; (3)严禁上网聊天玩游戏; (4)请假要履行请假手续,上班要准时签到。

 (三)教风建设 (1)遵守教学常规,执行课堂教学规范; (2)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效率。

 (四)师德师风 (1)严格依法治教,廉洁从教,反对以生谋私; (2)严禁参与“黄、赌、毒”和封建迷信活动; (3)严禁滥发或代购复习资料。; (4)勇于开拓创新,好学上进,反对因循守旧,不学无术; (5)顾全工作大局,服从工作需要,听从组织安排; (6)反对极端个人主义、工作上讨价还价、待遇上斤斤计较; (7)严以律己,举止文明,为人师表,接待家长要有礼貌; (8)反对奇装异服,举止粗俗,出言不逊,不接受家长的吃请; (9)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尽职尽责,抓好学生安全工作,避免意外伤亡事故,反对麻痹大意,心存侥幸; (10)教师不得搞第二职业、有偿家教,严禁乱办班、乱补课。

 (11)严禁教职工把异性学生单独带入宿舍、寝室,或单独滞留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封闭式场所进行个别谈话。

 (12)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师德师风情况的监督和评议。

 (五)会风建设 (1)开会要准时参加,不迟到; (2)在开会期间不走动、不抽烟; (3)会议期间要关闭所有通讯工具。

 三、奖惩和责任追究 1.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学校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年度考核师德师风工作优秀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与教师晋职、晋级,评先推优挂钩。

 2.建立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和本责任状规定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学校和相关责任人当年不得评先评优;情节较重的,对相关责任人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责任书一式二份,教职工和学校各存一份。

  XX 学校党委书记、校长(签名): XX 学校教职员工(签名): 2021 年

 月

 日

篇六: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心得体会 2021 年 7 月 10 日,学校组织全体教职工集中在会议室,开展师德师风专项学习教育,开展了警示教育学习,学习了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通过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更使我深深认识到师德的重要性。

 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向我们述说了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列举了高校 11 个事件,教师黄某某多次在课堂上发表错误言论;教师梁某某长期在网络上发布和转发错误言论问题;外籍教师违反教学纪律等问题。;教师郎某某使用低俗不雅方式授课问题;教师张某某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问题;教师姜某某学术不端问题;教师郭某不正当关系问题;教师刘某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问题;教师王某某多次性骚扰学生问题;教师陈某某性侵学生问题;教师刘某某私自收取并侵占学生费用问题。列举了中小学 12 个事件,中学教师肖某某在课堂上歧视、侮辱学生问题;学校教师许某某体罚学生问题;学校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中学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小学教师胡某某学术不端问题;小学教师那某某违规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问题;中学教师贾某长期违规有偿补课问题;中学校教师李某某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偿补课,在管理教育学生过程中简单粗暴等问题;中学教师刘某开办校外培训班、诱导学生参加有

 偿补课问题;小学教师肖某猥亵学生问题;中学教师吴某某性骚扰学生问题;学校教师许某某性侵学生问题。列举了幼儿园 5 个事件,某幼儿园教师陈某某体罚幼儿问题;某幼儿园教师许某某、潘某某体罚幼儿问题;某幼儿园教师苏某某体罚幼儿问题;某幼儿园某外籍教师猥亵幼儿问题;某少儿服务中心教师潘某某伤害幼儿问题。

 一桩桩,一件件,触目惊心,发人深思,是师德的沦落。

 作为教师,我们如何自觉遵守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我认为要提高政治思想道德素养。增强四个意识,政治站位正确。从教师职业承担的重要使命和责任上,处理好个人利益和国家、社会利益的关系,处理好个人理想和民族梦想的关系,集聚奋斗力量,做新时代的见证者、开创者、建设者。增强底线意识,基本定位适当。准则中的禁行性规定是底线,是从事教师职业的最低要求,是我们作为教师必须遵守的,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思想行动一致,理解认识到位。准则中的禁止性规定,不是体检结果,是预防保健手册,是对我们教师的警示提醒,是严管厚爱,我们要时刻自重、自省、自励,增强行动自觉,做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教师。

篇七: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师风法律法规学习材料目录

 1、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 山阳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二十不准 3、 教育部最新通告十项最新师德禁令 4、 焦作市《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

 5、 师德简介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 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 热爱人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 自 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志存高远, 勤恳敬业,甘为人梯, 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 认真备课上课, 认真批改作业, 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三、 关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 尊重学生人格, 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对学生严慈相济, 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 维护学生权益。

 不讽刺、 挖苦、 歧视学生, 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 教书育人。

 遵循教育规律, 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 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 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 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 知荣明耻, 严于律己, 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 语言规范, 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 团结协作,尊重同事, 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 廉洁奉公。

 自 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 终身学习。

 崇尚科学精神, 树立终身学习理念, 拓宽知识视野, 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钻研业务, 勇于探索创新, 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山阳区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二十不准 一、 不准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 不准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三、 不准旷工、 旷课、 迟到、 早退、 擅自调课及无准备、 无教案上课。

 四、 不准工作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五、 不准对学生中出现的问题不闻不问、 敷衍塞责。

 六、 不准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七、 不准讽刺、 挖苦、 歧视、 侮辱、 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八、 不准违反规定为学生订教辅材料、 向学生推销商品。

 九、 不准私自办班、 私自到各种办学机构兼职和从事有偿家教。

 十、 不准浓妆艳抹、 穿奇装异服进入学校。

 十一、 不准工作期间饮酒。

 十二、 不准在教室吸烟、 将手机带入教室, 接打电话。

 十三、 不准使用不文明语言。

 十四、 不准参与赌博、 封建迷信活动。

 十五、 不准歧视、 指责、 训斥学生家长。

 十六、 不准接受家长宴请、 收受学生或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十七、 不准诋毁中伤同事。

 十八、 不准因个人情绪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

 十九、 不准在评优评先、 评职晋级等工作中弄虚作假。

  二十、 不准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言行。

 教育部最新通告十项最新师德禁令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 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3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 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的;

 4 在招生、 考试、 考核评价、 职务评审、 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 营私舞弊的;

 5 体罚学生的;

 6 以侮辱、 歧视、 孤立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

 7 骚扰学生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8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 学生财物的;

 9 开展或者组织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 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报刊等谋取个人利益的;

 10 不听劝阻, 组织、 要求、 诱导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补课, 或者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的。

 焦教发〔 2006〕 56 号

  焦 作 市 教 育 局 关于印发《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 的 通

 知

 各县( 市)

 区教育局、 各级各类学校:

 为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 保证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顺利进行, 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市教育局制定了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

 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立即传达到各类学校全体教职工中, 并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

  二○ ○六年三月 二十二日

  主题词:

 教师 师德

 规范 办法 通知 焦作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6 年 3 月 22 日 印发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暂行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焦作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规定》及其它师德规范,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则, 依据人事管理权限, 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施行。

 第三条

 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视其性质、 情节、 危害, 分别给予警告、 记过、 记大过、 开除等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撤销教师资格等行政处罚; 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一)

 在课堂上接打电话、 吸烟等, 予以警告处分。

 ( 二)

 无教案上课的, 予以警告处分; 经教育不改的, 予以记过处分。

 ( 三)

 上班时间玩游戏、 炒股等, 予以警告处分;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予以记过处分。

 ( 四)

 擅自 到校外各类机构兼课的, 予以记过处分。

 ( 五)

 酒后上课或擅离课堂的, 予以记过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记大过处分。

 ( 六)

 擅自 办班收费, 或为办班者做招生中介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 七)

 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 八)

 擅自 向学生或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和学生用品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 九)

 擅自 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经济处罚者, 予以记大过处分。

 ( 十)

 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拨弄是非, 破坏团结,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 造成严重后果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 十一)

 动员 、 逼迫学生转学、 休学、 退学, 未造成学生流失的,予以记过处分; 已造成学生流失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 十二)

 收受学生和家长钱物, 或向学生及家长索要、 变相索要钱物的, 予以警告、 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三)

 在招生工作中收受回扣, 作失实招生宣传, 欺骗学生和家长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收受回扣数额较大, 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四)

 擅自 收费、 超标准收费或扩大范围收费的, 予以记大过或开除处分。

 ( 十五)

 散布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言论, 传播邪教等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予以记大过处分; 危害严重的, 予以开除处分。

 ( 十六)

 对学生施以体罚、 变相体罚及其它身心伤害, 情节较轻的, 予以警告、 记过处分; 造成后果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或依据《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撤销教师资格, 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造成严重后果, 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七)

 从事直销活动者, 予以警告处分; 经教育不改, 造成不良影响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 十八)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予以记大过处分或解除聘用合同。

 ( 十九)

 严重扰乱工作秩序, 致使所在单位、 其它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 二十)

 在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工作中违反相关规定的, 依照《河南省国家教育考试监考员 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等规定, 情节较轻的, 予以警告或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 予以记大过处分、 撤销教师任职资格或开除公职; 触犯刑律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

 凡受到各类行政处分或处罚的教师, 一律取消其当年以及处分期内的评优、 评先、 晋职、 晋级资格。

 受撤消教师资格处分的,由颁发证件机关收回教师资格证, 解聘教师职务; 受开除处分的, 从受处分的次月 起停发工资。

 第五条

 学校领导干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他师德规范的, 除给予与违规教师同样的处分外, 还要视情节予以降职、 撤职等处罚。

 第六条

 党员 教师和党员 领导干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其它师德规范的, 除受行政处分外, 由所在党组织按照党内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

 对违规教师所在单位的负 责人和领导班子实行责任追究制。

 教师违规行为性质严重, 影响较大, 学校不主动查处, 又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工作的, 则取消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的评优、 评先资格, 并给予适当行政处分, 领导班子在该年度责任目 标考核中一票否决。

 第八条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处理。

 ( 一)

 主动检讨、 认识错误的。

 ( 二)

 主动退出违纪所得的。

 ( 三)

 主动采取措施, 减少或避免影响、 损失的。

 第九条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从重处理。

 ( 一)

 屡教不改的。

 ( 二)

 拒不退出违纪所得的。

 ( 三)

 推卸或者转移责任的。

 ( 四)

 伪造或毁灭证据的。

 ( 五)

 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致使影响、 损失增大的。

 ( 六)

 造成恶劣影响及严重后果的。

 第十条 对教师的各种违规行为进行处分, 应当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 定性准确、 处理恰当。

 其程序为:

 ( 一)

 立案。

 ( 二)

 调查、 核实违规事实。

 ( 三)

 提出处理意见。

 ( 四)审批机关批准做出处分决定, 并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备案。其中给予撤消教师资格以上处分的, 教育行政机关的领导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一条

 对违规教师作出处分决定后, 要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和教师本人, 并视情节和造成的影响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

 当事人有权在十日 内向教育行政部门以书面形式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以及相应的事实、 理由和证据;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 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二条

 本办法适用 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所属的中 小学校、 中等职业学校、 幼儿园、 民办学校及大专院校。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 发布之日 起施行。

 师德简介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 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 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 情操和品质。

 2013 年 5 月 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 就加强和改进高校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作出部署, 将建立师德考核档案。

 师德准确地说应该是教师公德, 是教师为了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应该遵守的社会公共道德。

 教师道德是一种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 简称“师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 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 情操和品质。

 师德, 是教师应有的道德和行为规范, 是全社会道德体系的组成部分, 是青少年学生道德修养的楷模之一。

 从实践的角度看, 具有高尚情操、 渊博学识和人格魅力的教师, 会对其学生产生一辈子的影响。

 教师职业道德, 是教师从事教师劳动所应当 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必须具备的道德素质。

 师德特点 道德意识的自 觉性、 道德行为的示范性、 道德结果的深远性。自 觉性是指每个教师都应自 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不能去违

 背它; 示范性是指优秀的教师的言行会给周围的个体主要是学生带来很好的引 导和示范作用, 从而影响这些人的言行;道德结果的深远性主要是指老师的道德行为 的影响力 对接受教育的学生来说是持久的、 深远的, 老师优良的道德行为结果会对学生的一生都产生积极的影响。

 师德构成 教师道德认识、 教师道德情感、 教师道德意志、 教师道德信念、 教师道德行为、 教师道德习惯。

 师德, 是教师工作的精髓, 可以用“师爱为魂,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概括其内涵。

 师爱为魂。

 “师爱” 是教师对学生无私的爱, 它是师德的核心, 即“师魂”。

 从爱学生的角度讲, 就是教师要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好师德培养好教师, 好教师造就好学生, 好学生谱写好未来, 可见师德的重要性!

篇八: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国 高 校 性 骚 扰 防 治 制 度 的 体 系 研 究 +— 以 《民法典》第1〇】〇条为中心 靳文静[ 摘 要 ] 《民法典》规定学校对性骚扰负有预防、 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义务,将高校 防治性骚扰的义务提升到民事基本法层面。本文针对这一规定,结合我国高校性骚扰防治存在 的制度漏洞,提出防治高校性骚扰的体系构想:在完善高校内部性骚扰的防治规则、受理投诉 和调查处理等相关制度的同时,完善相关法律、政府行政管理和司法救济等相关制度,为将来 的中国高校性骚扰防治提供体系化的制度设计,遏制高校性骚扰的蔓延态势。[关 键 词 ] 高 校 性 骚 扰 民 法 典 制 度 体 系 制 度 漏 洞 制 度 完 善 [ 作 者 ] 靳文静〇965_ ) , 女,山西运城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 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民法学。中图分类号:〇923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1674_〇6〇2 (2〇2〇) 〇6-0138-!2一、问题缘起:

 《民法典》的规定确定了高校防范性骚扰的法律义务近年来,高校教师对学生实施性骚扰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教育 部 2014年以来先后颁布了《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简 称 《师德建设长效意 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行为准则》(简 称 《高校教师十项准则》)、《关于高校教师师 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2019年 12月 1 6 日教育部又会同六个部门联合发布了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的 通 知 (简 称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通知》)。上述文件 将高校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行为界定为违反师德和职业准则行为,要求高校建立健全师德长效机制, 建立和完善对教师性骚扰事件的受理和调查处理机构,明确了高校性骚扰的行为人和高校主要负责 人在处理此类事件的相关责任。2019年一年期间教育部先后发布了四次通告,其中12月 5 日通报8 起 违 反 《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事件中,有 3 起涉及校园性骚扰,其中两起是高校性骚扰。教育 部不仅处理了涉事教师,还处理了涉事学校的党政负责人和高校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2019年 12月* 本文系教育部2018年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在人权法制建设视野下构建性骚扰防治机制研究”(项目 批 号 :18 JJD 820004)阶段成果。•138.

 •中国高校性骚扰防治制度的体系研究•16日教育部再次提出要指导和敦促学校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查处高校包括性骚扰在内的师德师风事件。

 由于校园性骚扰的危害性较之其他类型性骚扰危害更大,社会关注度更高,为了回应社会关切,同 时有效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防范性骚扰的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 称 《民法典》,下同)

 在人格权一编中对学校防范性骚扰做了明确规定,该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 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机关、企业、学 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 施性骚扰。”其中第1 款确定了性骚扰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 第 2 款确定了学校负有防范和处 理性骚扰的义务。该义务包含了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和细化了高校防范性骚扰的具体措施(预 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二是明确高校防治性骚扰的重点是防治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的 权力型性骚扰(也称为交换型性骚扰或者交易型性骚扰)。通过两个条款共同发挥作用,实现立法者 规制校园性骚扰的目的,即 以 “权益保障为核心”,“预防与救济措施并重”的规范宗旨。[1]与此同时, 将性骚扰定性为民法上的一般侵权行为,将侵权行为主体和受害人范围都扩张为一般民事主体中的 自然人,突破了我国之前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 《女职工保护条例》中将性骚扰法律规范适用范 围过窄的不足。上述规定对于高校来说具有特别的法律意义。对于性骚扰,受害人不仅能够根据该条第1 款规 定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还可以依据第2 款规定判断高校是否存在违反防范性骚扰的义务。在满 足上述条件的性骚扰事件发生时,单位因过失违反法定的性骚扰防治义务就会构成不作为侵权。其 法律后果在许多国家就是单位和行为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此种规则被视为“美国反职场性骚 扰经验与传统侵权行为法相结合”的有效手段,能够为受害人提供更加全面和及时的救济。m 由于 高校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没有采取合理措施”,因此高校如果想要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就 必须尽快建立健全性骚扰防治的制度,这是高校性骚扰防范的内在机制要求;同时由于高校性骚扰 的原因复杂性,除了高校内部管理的因素外,还涉及高校外部的一些相关因素,因此高校性骚扰的 防治问题需要进行整体性和体系性的分析。我国在高校性骚扰防治上到底需要采取哪些具体措施?现行制度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进行完 善?上述问题需要从高校性骚扰防治制度的体系化角度进行全面的分析。二、原因分析:中国高校性骚扰防治制度体系中存在的问题相对于其他性骚扰,高校性骚扰具有异常隐秘的特征和更深远的危害,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针 对校园性骚扰颁布了特别法律规范和政策进行预防和严厉处置。

 W 这些防治校园性骚扰的经验表明, 高校性骚扰防治制度体系由两部分构成:一是高校内部性骚扰防范制度;二是有关性骚扰防治和处 理的法律制度、政府管理制度、司法救济制度等相关制度。对照上述体系框架,可以将中国高校性 骚扰防范制度存在的问题原因概括为两个方面。〔1〕王利明:《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的亮点及完善》,载 《中国法律评论》2019年 第 1 期,第 96- 108页。〔2〕刘明辉:《关于反性骚扰立法的性别影响评估》,载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5年第4 期 ,第 5-11页。〔3〕班天可:《雇主责任的归责原则与劳动者解放》,载 《法学研究》2012年 第 3 期,第 105-125页。〔4〕李佳源、方 苏 宁 :《高校性骚扰:特征、现状、成因与应对机制 ----- 以女研究生为重点的实证分析》,载 《广西大学学 报 (社会科学版)》2016年 第 8 期 ,第 91-97页。.139.

 中国 政法大学学报2〇2〇年第6期 (总第8〇期)(一)

 高校内部防范性骚扰制度存在的问题性骚扰之所以不为现今社会任何一种文化所容忍,是因为它破坏了包括人的尊严、自由及平等 在内的社会基本价值。

 m 我国高校在防范性骚扰方面的制度性缺陷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防范性骚扰的具体规则缺失最近的调查资料显示,我国内地大多数高校在教师守则、入职培训手册和学生人学手册等相关 文件中没有关于校园性骚扰防范和处理方面的内容,部分高校在教师管理规范中将性骚扰问题作为 违反师德的行为进行规定(实际上是参考了教育部 2014 年 颁 布 的 《高校教师师德意见》相关规定), 并没有将性骚扰涉及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纳入相关规定中。

 m 不仅条文较少,而且具体规则简单模糊, 绝大多数教职员工根本不知道相关规范的存在。2. 受理性骚扰申诉的机构不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知识目前我国高校受理性骚扰申诉的机构主要是学生工作机构:学生处、学生工作委员会、团委和 其他相关部门。上述机构只是髙校处理学生问题的一般性办事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对于处理性骚扰 问题不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学生在面对来自教师性骚扰时根本不知道向学校哪一个具体部门进行 有针对性申诉以及如何申诉,受害人在各个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身心俱疲。调查资料显示, 74% 的 大学生不知道目前所在学校是否有防治性骚扰的有关规定以及有无处理性骚扰有关部门,学生在遭 遇性骚扰时更多是选择向公安机关等国家机关求助而非向学校相关机关申诉 。

 m3. 性骚扰防治的宣传和培训等工作缺位校园性骚扰的预防教育和培训是高校性骚扰防治的重要内容。许多国家的高校都有一套相对完 善的校园性骚扰防治的宣传和培训机制,比如在学校网站上公布本校防治校园性骚扰的政策文件, 在 《学生手册》《教职员工手册》上明确列入禁止性骚扰相关内容;将禁止性骚扰写人教师的人职协议; 定期对入职员工和新生举办性骚扰知识讲座等。[8]相比之下,我国内地髙校在教师条例、学生手册、 入职协议等相关文件中均缺乏对性骚扰的详细内容,相关讲座和培训更是缺乏。4. 高校教师的遴选和评价机制存在偏差近年来高校教师的评价机制一直以科研和项目为核心,高校招聘教师几乎千篇一律集中在求职者 的学历和科研能力上 , 对一些获得各种官方认可的荣誉者(如 “长江学者” “学科带头人”等)更 是 “求 贤若渴”、不计成本,而对人职者个人品德方面的考察却十分薄弱,导致一些业务能力优秀但私德不良 者进入高校教师队伍;高校对教师的管理和考评也是注重各种数字式考评,如讲授的课时、论文的数量、 项目的层级等具体任务,对师德方面的管理不到位,对实施性骚扰的教师缺乏有效地监督和约束措施。(二)

 高校外部防范性骚扰制度存在的问题 I I 法律规定存在缺陷对于校园性骚扰,我国在实体法和程序法都存在一些问题。主 要 体现在 :

 在举证责任上,我国〔5〕张 新 宝 高 燕 竹 :《性骚扰法律规制的主要问题》,载 《法学家》2006年 第 4 期 ,第 65-70页。〔6〕如中央财经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高校均在自己的官方网站上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实施 意见,将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作为违反师德行为,并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7〕高校中 , 。

 71.2%的受访者认为首先是向公安机关报警;其次才是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或者告诉家人和向好友求救等。

 。

 参见王献蜜、林建军、金颖:《高校性骚扰发生现状及性别差异研究》,载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9年第5 期 ,第 5— 13页。

 〔8〕台湾高雄师范大学《校园性侵害或性骚扰防治办法》规 定 :

 “本校总务处应定期检视校园整体安全,依空间配置、管 理与保全、标示系统、求救系统与安全路线、照明与空间穿透性及其他空间安全要素 , 定期检讨校园空间及设施之使用情 形,并应记录校园内曾经发生性侵害或性骚扰事件之空间、制作校园空间检视报告及依据实际需要绘制校园危险地图,以 利校园空间改善”。•14 〇 _ _

 -中国高校性骚扰防治制度的体系研究•司法实践中大多数仍然是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 2 条的规定,由原告承担全部举证责任,忽 略了性骚扰案件本身的隐秘性特征对证据收集难度的影响,导致许多受害人因提交的证据无法达到 要求而使行为人逃脱法律责任,间接导致违法成本过低和防范性骚扰的难度加大;在民事赔偿上, 由于对性骚扰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责任法》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则,导致受害人难 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对高校作为用人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相关规定不明确,导致一些高校在 防范性骚扰问题上重视不够。虽然最高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将性骚扰作为一种独立的案由有效解决了 性骚扰在诉讼中的立案难问题,对人民法院受理性骚扰案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司法实践中 对性骚扰受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和高校作为用人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依然存在很大的争议。2019 年发生在成都市“中国性骚扰第一案”在一审判决中驳回原告的精神损害赔偿和用人单位赔偿责任 的诉讼请求,2020年 7 月 2 日二审法院做出维持一审的判决。上述判决结果引发了妇女界、社会学 界和法律界的高度关注。[9]我国相关法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对高校性骚扰事件的处理结果个 案 之 间 差 异 过 大 ""《民法典》虽然确定了高校具有防范性骚扰的义务,但是如果高校违反了这一 义务,具体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适用那些法律条款作为追究高校民事责任的依据,依然需要进一 步的研究。2 . 主管部门缺乏专业人员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高校起草防治校园性骚扰的规则、设立防范和处理性骚扰机构、组织培 训相关工作人员,以及检查和监督高校执行相关规则等工作。由于性骚扰涉及人权、妇女权益保护、 法律、心理学等诸多领域的知识,从事该领域的人员需要进行相关专业的系统学习和培训。

 目前我 国的教育主管部门此类专业人才十分缺乏,成为制约此项工作发展和完善的一个重要因素。3. 司法救济制度中存在缺陷我国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对高校性骚扰的处理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混淆单位内部处理与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的关系。在教师对学生实施的性骚扰事件中,学 校和教育主管部门通常是以内部处理和行政处罚代替对受害人承担的民事赔偿。在受害人报案时, 公安机关通常也是对行为人实施治安处罚,处以拘留或者罚款,或者要求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赔礼 道歉,忽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结果就出现一个社会公众难以理解的结果:受害人受到侵害 — 国 家 获 得 罚 款 (因为行政罚款需要上缴国库)。二是混淆性骚扰与强制猥亵罪和强奸罪的界限。“性骚扰”的法律概念,在实践中有不同的表现 方式和不同的行为后果。如果行为人对受害人釆取了暴力手段或者强制手段实施性骚扰,导致受害 人严重的身心伤害,该行为已经涉嫌强制猥亵罪,如果行为人在性骚扰的同时强行与受害人发生性 行为,则会涉嫌强奸罪。还涉及刑事责任。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区分民事侵权和刑事犯罪的 界限,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涉嫌猥亵罪的性骚扰行为大多是按照性骚。

 〔9〕以 “性骚扰”为 案 由 的 “2018年中国性骚扰第一案”于 2019年 6 月 1 1 日由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受理并且作出...

篇九:师德师风性骚扰法律学习

汪区师德师风政策法规

 学习考试手册

 2015 年元月

 目

 录 一 、关 于 开 展 师 德 师 风 政 策 法 规 学 习 和 考 试 活 动 的 通 知-------------------------------------------------------- 02 二、 江苏教师教育网平台登录办法考试指南------------------ 07 三、 师德师风 继续教育测试试题及答案--------------------- 09 1. 单选题-------------------------------------------- 09 2. 多选题-------------------------------------------- 18 3. 判断题-------------------------------------------- 25 四、 人事管理 法律法规测试试题及答案--------------------- 28 1. 单选题-------------------------------------------- 28 2. 多选题-------------------------------------------- 38 3. 判断题-------------------------------------------- 44 五、 教师资格 工资编制测试试题及答案--------------------- 47 1. 单选题-------------------------------------------- 47 2. 多选题-------------------------------------------- 53 3. 判断题-------------------------------------------- 58 六、 职评 请假 考核 支教 档案测试试题及答案-------------- 62 1. 单选题-------------------------------------------- 62 2. 多选题-------------------------------------------- 64 3. 判断题-------------------------------------------- 61 七、 贾汪区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总结------------ 71

  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的通知

  各教育中心校, 局直属各单位, 局各科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 “老师的人格力量和人格魅力是成功的重要条件, 教师的职业特性决定了教师必须是道德高尚的人群。

 ”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

 育人之道, 德字为先, 师德犹如教师的生命, 是为师之本、 教育之基。

 为落实市教育局“师德建设五项工程, ”进一步力行师德规范, 弘扬高尚师德; 增强法治意识, 推进依法治教。

 区教育局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总体目标 通过本次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 使全区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全面熟悉掌握师德师风政策法律法规, 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 使教职工能够依法管理、 依法执教, 形成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为创建文明校园、 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 学习和考试范围 全区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 学习和考试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5.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652 号 6.《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1992 年 10 月 16 日)

 7.《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监察部

 令第 18 号 8.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008 年修订)

 9. 《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教育部 10.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 (2009 年修订)

 11.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

 12. 《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

 13. 《关于我省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待遇的通知》 苏人通〔1998〕 130 号 14. 《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

 15. 《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

 16.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2014 年 8 月 19 日)

 17. 《江苏省教育厅“五严” 规定》

 18. 《徐州市教育局“十条禁令” 》

 19. 《徐州市教育局关于禁止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

 20.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徐教师〔2014〕 1 号 21. 《徐州市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现行政策》

 22. 《2014 年贾汪区中小学(幼儿园) 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意见》

 23. 《贾汪区中小学教师支教考核办法》

  以上学习内容可通过网络、 图书馆等途径查阅。

 四、 学习考试时间及形式 (一)

 学习时间:

 2015 年 1 月, 学习采取学校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效果。

 考试时间:

 2015 年 1 月 14 日至 1 月 22 日。

 (二)

 命题形式:

 聘请专家团队命题, 组建师德师风政策法规题库, 利用江苏教师教育网培训平台, 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系统自动生成试卷, 试卷结构为 50 题单选题, 每题 1分, 10 多选题, 每题 2 分, 15 题判断题, 每题 2 分, 共计75 题满分 100 分。

 (三)

 考试和阅卷:

 考生网上独立完成试题, 考试时间90 分钟, 考试结束提交试卷后, 系统自动阅卷, 80 分为及格。

 第一次考试不及格者有一次补考机会。

 考试平台:

 江苏教师教育网 平台网址:

 http: //www. jste. net. cn/uids/(电信)

  http: //223. 68. 131. 195/uids/(移动 )

 登录办法:

 登录江苏教师教育网, 默认初始帐号为身份证号, 密码为身份证号后 6 位, 如果无法登录, 请按平台提示要求, 查看自己的登录帐号, 或请学校人事信息管理员, 登录学校平台查看帐号并重设密码。

 五、 考试结果运用 各单位要做好考试宣传和组织工作, 做好成绩统计、 分析工作, 区教育局要将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情况和考试的参与率、 合格率作为单位和个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个人考试成绩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 考试合格人员认定区级培训 15 学时。

 六、 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 精心组织。

 各教育中心校和局直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 把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议事日程, 安排专人负责, 制定学习方案, 精心组织实施。

 切实做到制度落实, 任务落实, 措施落实, 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 依法执教。

 (二)

 加大宣传, 营造氛围。

 各教育中心校和局直属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并及时向区教育局反馈工作信息、 推荐优秀学习心得, 以推广先进经验。

 (三)

 搞好结合, 注重实效。

 各教育中心校和局直属各单位在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时要搞好结合。

 一要与普法教育活动相结合。

 通过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完善依法治校的长效机制, 使学校各项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不断创新发展。

 二要与师德师风考核相结合。

 树立遵纪守法的楷模, 全面提高广大教师的法律素质。

 三要与校本培训相

 结合。

 结合学校实际, 运用案例, 对广大师生进行生动而现实的师德师风教育, 以增强学习效果, 推进学校各项工作,积极构建和谐文明校园。

 (四)

 加强督查, 保证效果。

 区教育局成立督查小组,对各教育中心校和局直属各单位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情况进行督查、 指导。

 各教育中心校和局直属各单位要于 2015 年 1 月 30 日前将开展师德师风政策法规学习和考试活动情况总结电子稿发至邮箱 rsk87618686@126. com.

  联系电话:

 0516-87618686 学习考试咨询群:

 251767655

  贾汪区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江苏教师教育网平台登录办法及考试指南

 考试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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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校信息管理员必须加入工作群负责咨询。

 考试 QQ 群:

 251767655 , 要求单位+姓名格式实名入群。

 考题汇编 师德师风

 继续教育

 一、 单项选择题:

 共 61 题 (

 )

 1.一个幼儿园的小朋友, 一次回家跟妈妈学舌:

 妈妈,什么是弱智, 弱智学校? 今天老师对小鸣说“你就该去弱智学校”。这位老师的做法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 A.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 B.热爱学生; 严谨治学;

 C.团结协作; 尊重家长; D.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

 )

 2.李灿是一所中学的初三学生, 教他外语的女老师怎么都不喜欢他。

 一次她过生日, 全班每人出 3 块钱给她买了个蛋糕。

 可她却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对李灿说:“你就不要吃了。” 回到家, 李灿对妈妈说:

 “我现在想拿把刀把外语老师给剁了 。”

 这位老师的做法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 A.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 B.热爱学生; 严谨治学;

 C.团结协作; 尊重家长; D.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

 )3.女学生小晴在写给我的作业里说:

 “我从小就被灌输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

 可我脑子里有过的印象是老师接受学生家长送礼时那张灿烂的笑脸和到期末出的让我们下地狱的考题。” 小晴描述的这类老师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 A.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 B.热爱学生; 严谨治学;

 C.团结协作; 尊重家长; D.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

 )4.一个男学生写道:

 我上小学时是一个顽皮的孩子。

 有一次上课说话正好被老师逮着。

 他把我拎到讲台上说:

 你不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吗? 好, 给你一个机会。

 你用嘴把黑板上的字擦掉。

 从此以后,我恨语文、 恨语文老师。

 这位老师的做法违背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中 A.依法执教; 爱岗敬业; B.热爱学生; 严谨治学;

 C.团结协作; 尊重家长; D.廉洁从教; 为人师表。

  (

 )

 5. 孔夫子所说的的“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虽令不止”, 从教师的角度来说可以理解为 A.走路身体一定要端正

 B.对学生下命令一定要正确 C.自己做好了, 不要教育学生, 学生自然会学好 D.教师自己以身作则, 其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巨大的影响

 (

  )

 6.从教师个体职业良心形成的角度看, 教师的职业良心首先会受到

 A.社会生活和群体的影响

 B.教育对象的影响

 C.教育法规的影响

  D.教育原则的影响

 (

 )

 7. “学而不思则罔, 思而不学则殆”的思想出自 A. 《学记》

  B. 《大学》

  C. 《论语》

  D. 《师说》

 (

 )

 8. “教学相长”、 “循序渐进”等教学原则最早出自

 A. 《学记》

  B. 《论语》

  C. 《尚书》

 D. 《孟子》

 (

 )

 9 .周恩来称赞的“一个无保留追随党的党外布尔什维克”的民主教育家是。

  A. 蔡元培

  B. 徐特立

  C. 杨贤江

  D. 陶行知

 (

 )10.被毛泽东称为“学界泰斗, 人世楷模”的近代民主革命家、教育家的是

 A. 陶行知

 B. 蔡元培

 C. 杨贤江

 D. 徐特立

 (

 )

 11.新义务教育法规定, 实施义务教育, 不收

 。

  A.学费

 B.杂费

  C.学费、 杂费

  D.学费、 杂费、 住宿费

  (

  )

 12、 县级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 组织校长、 教师的_________,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

  A.学习和培训 B.沟通和合作 C.培训和流动 D.交流和互访

 (

 )

 13、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 面向全体学生, 教书育人, 将 德育、 智育、 体育、 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 注重培养学生__________, 促进学 生的全面发展。

 A.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B.团队合作的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C.沟通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D.独立思考能力、 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

  )

 14.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共有________条,

 A.

 六

 B.

 八

  C.

 七

  D.

 十

 (

  )

 15.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是规范教师的行为准则。

 于________年修订完成。

 A.

 2006

 B.

 2009

  C.

 2008

  D.

 2007

 (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 9 9 3 年1 0 月3 1日通过, 自_______起施行。

  A. 1993 年 11 月 1

 日

  B. 1994 年 1 月 1

 日

  C. 1993 年 12 月 1

 日

 D. 1994 年 1 月 1 0 日

  (

 )

 17. 学校应当把德育放在首位, 寓德育于_______之中,开展与学生年龄相适应的社会实践活动 , 形成学校

 、 社会 、

 家庭

  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体系, 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

 A. 教育教学

  B.生活

  C.管理

  D.活动

 (

  )18.大力开展“千校万师进家庭”活动。

 班主任教师在任期内要对学生家访________轮 A. 1

 B.2

 C.3

 D.4

 (

 )

 19.大力开展“千校万师进家庭”活动。

 任课教师每人每学期家访不少于_________次 A. 6

  B. 5

 C. 4

  D. 2

 (

 )

 20. 教师培训以_________年为周期。

 A.3

 B.4

  C.2

 D.5

 (

 )

 21.教师培训一个周期总学时不低于________学时,

 A.

 180

 B. 360

  C. 250

 D.

 100

 (

  )

 22.教师培训一个周期,其中县级以上培训学时不少于

 ______学时。

 A. 90

 B. 120

  C.

 180

 D. 100

 (

 )

 23.教师培训一个周期,其中校本培训学时不少于_______学时。

 A. 90

 B. 120

  C.

 100

 D. 180

  (

 24.校本培训由学校按_________制定计划, 报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或指定的教师培训机构审查批准后实施。

 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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