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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提醒函7篇

时间:2022-09-28 14:00:05 来源:网友投稿

廉洁提醒函7篇廉洁提醒函 22022年国企节前廉政提醒告知书 各部门、各子公司: 各位同事,××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廉洁提醒函7篇,供大家参考。

廉洁提醒函7篇

篇一:廉洁提醒函

2022 年国企节前廉政提醒告知书

 各部门、各子公司:

 各位同事,××假期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按照×纪委监委有关部署,现就节日期间××集团职工廉洁自律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把守纪律 各部门、各子公司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时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区纪委监委近期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以案看风,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全体职工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营造公司风清气正的良好内部氛围。

 二、落实责任、传导压力 各部门、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遵守纪律规定,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加强对本部门及子公司党员干部、广大职工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提要求、打招呼、敲警钟,切实将防控工作做在前面,让遵纪守规成为全体职工的行动自觉,形成清廉过节的良好风尚。

 三、转变作风、廉洁自律 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作风,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

  私车公养;严禁公款旅游以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等;严禁餐饮浪费;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严禁违规购买、消费、收送高档酒水以及“吃公函”“吃食堂”“吃下级”“吃老板”等隐形变异违纪行为。党员干部要带头勤俭文明过节,反对铺张浪费,摒弃在操办喜庆事宜中讲排场、搞攀比、大操大办等歪风陋习,以优良党风引领社会风尚。

 四、关注疫情、遵守管理 全体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严禁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非必要不离×,落实好出市报备制度,及时关注疫情防控动态,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及时主动向社区及公司报备。节日期间,自觉做到少出门、不聚集、不聚餐,出行用好测温、扫码,严禁家庭聚会、聚餐、聚集性娱乐。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

篇二:廉洁提醒函

,请求调查,函

  篇一:领导干部廉政提示函

 × 纪函[2013] × 号

  ×× 公司鹰潭领导干部廉政提示函

  ×× 同志:

  为了认真学习和实践“ 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做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为此,特向你提示: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忠实履行职责,做一名合格的领导干部。为此,特向你提示:

 (一)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领导就是服务,职务就是责任领导就是服务,职务就是责任”的意识,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利,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淡薄名利,克已奉公。的意识,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利,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淡薄名利,克已奉公。

 (二)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和勤政廉洁的意识,严格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对领导干部提出的(二)不断增强自我约束和勤政廉洁的意识,严格执行党中央、中纪委对领导干部提出的“ 四大纪行八项要求”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过好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认真过好“ 五关”(政治关、权利关、金钱关、享乐关、亲朋关)。(政治关、权利关、金钱关、享乐关、亲朋关)。

 (三)坚持“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的方针,认真履行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

 特此致函。

  ×× 公司

 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 二 O 一三年 月 日

  被提示人签名

  篇二:案件移交函

 格式文本 14 :

  (发文机关名称)

 案件移交函 农审移[ ] 号

 关于移交(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违法行为)的函

 (移交单位名称):(移交单位名称):

 我单位在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下列行为:我单位在对(被审计单位)(审计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下列行为:

 …… 。(具体事实)。

 我们认为,上述行为涉嫌犯罪,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移交你单位调查处理,请将调查处理结果函告我单位。我们认为,上述行为涉嫌犯罪,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的有关规定,现移交你单位调查处理,请将调查处理结果函告我单位。

  (发文机关印章)

 年

 月

 日

  篇三:XX 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XX 同志廉洁自律情况证明

  XX 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没有违纪同志能够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从严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身修养。清正廉洁,作风正派。没有违纪

  现象发生。

  XXXXXXX

 XX 年 年 XX 月 月 XX 日

篇三:廉洁提醒函

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

 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函询和诫勉的实行细则 ?

 第 1 章总则 ?

 第 1 条为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增进干部自觉践行“3 严 3 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关于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和函询的暂行办法》等党内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 2 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依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函询和诫勉。

 第 3 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函询和诫勉,应当坚持从严要求,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抓苗头,避免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坚持关心爱惜干部,重视平时教育培养,增进干部健康成长。

 第 2 章提示 ?

 第 4 条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平常管理监督或党内集中教育活动、领导班子换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巡查等工作中,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偏向性问题和其他需要引发注意的情况,应当及时进行提示。

 第 5 条提示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干部监督机构提出建议名单,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肯定。

 第 6 条对领导干部进行提示,1 般采取谈话方式,也能够采取书面方式。

 采取谈话方式进行提示的,1 般由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能够根据提示对象的具体情况及谈话内容肯定适当的谈话人。

 采取书面方式进行提示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向提示对象发送提示函。

 ?

 第 3 章函询 ?

 第 7 条组织人事部门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应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实行职责、工作风格、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除进行调查核实的外,1 般采取书面方式对被反应的领导干部进行函询了解。

 第 8 条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由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工作机构或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意见,报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实行。

 第 9 条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应当向函询对象发送函询通知书。函询对象在收到函询通知书的 105 个工作日内,应当实事求是地作出书面回复。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回复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对函询问题没有说明清楚的,可以再次对其进行函询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了解。

 第 10 条有以下情形之 1 的,组织人事部门可以拜托函询对象所在单位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对其进行催促,也能够会同有关单位和部门直接进行调查了解:

 (1)无故不定期书面回复的; ?

 (2)两次函询后仍未说明清楚的; ?

 (3)从回复材料中发现存在其他问题的。

 第 101 条经函询或调查了解,函询对象确切存在问题的,应当根据相干规定进行处理。

 第 102 条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的材料应认真审核,并建立函询档案管理制度,对有关材料进行保存。

 第 4 章诫勉 ?

 第 103 条领导干部存在以下问题,虽不构成背纪但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虽构成背纪但根据相关规定免予党纪政纪处罚的,应当对其

 进行诫勉:

 (1)遵照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不够严格的; ?

 (2)履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或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的; ?

 (3)履行《党政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工作条例》不够严格,用人失察失误的; ?

 (4)法治观念淡薄,不依法实行职责或妨碍他人依法实行职责的; ?

 (5)违背规定干预市场经济活动的; ?

 (6)不认真落实中央 8 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俭反对浪费规定的; ?

 (7)脱离实际、弄虚作假,侵害大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的; ?

 (8)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照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 ?

 (9)履行廉洁自律规定不严格的; ?

 (10)纪律松弛、监管不力,对身旁工作人员产生严重背纪背法行动负有责任的; ?

 (101)在巡查、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有背规行动的; ?

 (102)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活动的; ?

 (103)其他需要进行诫勉的情形。

 第 104 条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由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党委(党组)批准后实行。

 第 105 条对领导干部进行诫勉,可以采取谈话方式,也能够采取书面方式。

 第 106 条采取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的,应当根据诫勉对象的职务层次和具体岗位肯定适当的谈话人。

 (1)对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1 般应由上 1

 级党委(党组)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能够由上 1 级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人。

 (2)对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谈话诫勉,1 般应拜托本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也能够由上 1 级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作为谈话人。

 (3)对单位所属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1 般应由本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作为谈话人。

 (4)对单位其他人员进行谈话诫勉,由组织人事部门肯定适当的谈话人。

 第 107 条采取谈话方式进行诫勉的,谈话人应当实事求是地向诫勉对象说明诫勉的事由,提出有针对性的要求,并明确其提交书面检查的时间。谈话诫勉应当制作谈话记录,载明以下事项:

 (1)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等; ?

 (2)谈话人、记录人的姓名、职务等; ?

 (3)进行谈话诫勉的日期、地点; ?

 (4)进行诫勉的事由; ?

 (5)谈话具体内容。

 第 108 条采取书面方式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向诫勉对象发送诫勉书;同时,将诫勉事项告知诫勉对象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诫勉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诫勉对象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职务等; ?

 (2)进行诫勉的事由; ?

 (3)对诫勉对象提出的有针对性的要求; ?

 (4)要求诫勉对象提交书面检查的时间; ?

 (5)进行诫勉的组织人事部门的名称;

 ?

 (6)制作诫勉书的日期。

 第 109 条遭到诫勉的领导干部,取消当年年度考核、本任期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历,6 个月内不得提拔或重用。

 第 210 条诫勉 6 个月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对诫勉对象的改正情况进行了解。对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第 2101 条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诫勉档案管理制度,对领导干部的谈话诫勉记录、诫勉书、书面检查材料等进行保存,并将有关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免、赏罚的重要根据。

 第 5 章纪律 ?

 第 2102 条领导干部接受提示、函询和诫勉时,必须认真对待、照实回答,不得隐瞒、编造、曲解事实和躲避问题;不得清查反应问题人员,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背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构成背纪背法的,移送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第 2103 条有关工作人员对领导干部进行提示、函询和诫勉的内容要严格保密。对失密、泄密者,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 2104 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勇于担当,切实实行干部管理监督职责,积极发挥提示、函询和诫勉的警示教育作用。对不实行或不正确实行职责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 6 章附则 ?

 第 2105 条本细则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 2106 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务员范围规定 ?

 (2019 年 12 月 23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 2020 年 3 月 3 日发布)

 ?

 第 1 条为了明确公务员范围,规范公务员管理,建设信心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 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公务员范围肯定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3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贯彻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线路,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 1 领导,从中国国情动身,体现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符合干部人事管理的实际。

 第 3 条公务员是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气力,是人民的公仆。列入公务员范围的工作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实行公职; ?

 (2)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

 (3)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第 4 条以下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之外的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

 (1)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 ?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

 (3)各级行政机关; ?

 (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 ?

 (5)各级监察机关; ?

 (6)各级审判机关; ?

 (7)各级检察机关; ?

 (8)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

 第 5 条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

 (2)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工作部门、办事机构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

 (3)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其向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或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

 (4)街道、乡、镇党委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 6 条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人员,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 ?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 7 条各级行政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人员; ?

 (2)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

 (3)乡、镇人民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第 8 条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

 (2)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 9 条各级监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领导人员; ?

 (2)国家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及其向党和国家机关等派驻或派出机构的工作人员。

 ?

 第 10 条各级审判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判辅助人员; ?

 (2)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 101 条各级检察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 ?

 (2)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行政人员。

 第 102 条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的各级机关中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

 (1)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2)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3)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4)中国民主增进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5)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6)中国致公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7)93 学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8)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工商联的领导人员,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 103 条以下人员人事关系所在部门和单位不属于本规定第 4条所列机关的,不列入公务员范围:

 (1)中国共产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委员会委员、委员会候补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 ?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 ?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常务委员、委员; ?

 (4)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常委和专门委员会成员。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和地方工商联履行委员、常务委员会成员和专门委员会成员。

 第 104 条列入公务员范围的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登记后,方可肯定为公务员。

 第 105 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 106 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2006 年 4 月 9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实行方案》附件 1《公务员范围规定》同时废除。

 公务员录用规定 ?

 (2007 年 11 月 6 日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制定 2019 年 10 月15 日 ?

 中共中央组织部修订 2019 年 11 月 26 日发布)

 第 1 章总则 ?

 第 1 条为规范公务员录用工作,保证新录用公务员的基本素质,建设信心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勇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x 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和有

 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录用担负 1 级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级层次的公务员。

 第 3 条公务员录用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3 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____新时期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点,贯彻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线路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突出政治标准,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 ?

 (2)公然、同等、竞争、择优; ?

 (3)德才兼备、以德为先,5 湖 4 海、任人唯贤; ?

 (4)事业为上、公道正直,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

 (5)依法依规办事。

 第 4 条录用公务员,采取公然考试、严格考察、同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政策和考试内容应当体现分类分级管理要求。

 第 5 条录用公务员,应当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第 6 条录用公务员,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招考公告; ?

 (2)报名与资历审查; ?

 (3)考试; ?

 (4)体检; ?

 (5)考察; ?

 (6)公示; ?

 (7)审批或备案。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剂。

 ?

 第 7 条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履行。具体办法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肯定。

 第 8 条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应当采取措施,便利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有残疾人参加考试时,根据需要予以协助。

 第 2 章管理机构 ?

 第 9 条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录用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

 (1)拟定公...

篇四:廉洁提醒函

廉洁过节提示函 4 篇 篇一 全体党员、干部员工: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总行党委、纪委向您及您的家人致以亲切地问候!

 春节既是快活喜庆的日子,同时也是违纪越规的高危期,在此,总行特发出这封节前廉洁过节提示函,期望宽敞党员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

 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全体党员干部特殊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制度规定,带头做好廉洁表率,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崇廉拒腐,自觉抵制“节日腐败”:

 不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消遣健身活动; 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不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不违规参与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不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不参赌涉赌、不吸毒涉毒。

 做守纪律、讲法规的表率,带头倡树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摒弃

 陈规陋俗,持续订正“四风”,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过一个文明健康、快活祥和的新春佳节!

 最终,祝全体党员干部及家属节日快活、阖家快活、万事如意!

 xx 农村商业银行党委 xx 农村商业银行纪委 20xx 年 2 月 篇二 公司所属各党组织、宽敞党员干部: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 20xx 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xx 公司纪委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真诚的问候,向节日期间仍坚守在一线岗位的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春节既是个快活喜庆的日子,也是违纪越规的高危期。在此,xx公司纪委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示函,期望宽敞党员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特殊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特殊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到“十四项严禁”: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受分包单位或供应商供应的礼品、礼券、红包,包括微信、支付宝等在线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

 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担当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用公款或占用其它经费购买消费香烟、高档酒水等;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消遣、健身等;包括借节日机以出差的名义办私事并报销公务交通费; (六)严禁违规接受项目部、分包单位或供应商供应的款待、宴请和消遣活动;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取得、持有、用法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外协队伍私借车辆用法、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对节日期间没有用法方案的公车要通过里程拍照、贴封条进行封存; (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与“一桌餐”等; (十一)严禁组织、参与隐秘聚会; (十ニ)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严禁到酒店、景点景区召开年终总结会议、职代会作会。

 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训练,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法规、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管,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订正,督促整改,刹住各种违规行为。期望宽敞党员

 干部树立抱负信念“高线”,严守纪律法规“底线”,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倡树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过一个文明健康、喜庆祥和的春节!

 最终,祝 xx 公司全体员工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当,阖家快活,美好安康!

 篇三 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有效遏制“节日病”,在此提示公司宽敞党员干部严格遵守作风纪律规定,切实做到“十五个严禁”。

 1.严禁“走秀式”调研和“表演式”慰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 2.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 3.严禁违规收受和供应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等; 4.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担当的费用; 5.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 6.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公务接待; 7.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消遣、健身等; 8.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消遣活动; 9.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 10.严禁违规取得、持有、用法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

 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违反公务接待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打着“公务接待”、“商务活动”、“外事活动”等旗号,领取、发放、赠送上述卡或劵; 11.严禁违规打高尔夫球; 12.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用法、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 13.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4.严禁组织、参与隐秘聚会; 15.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篇四 全市各级党组织、宽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新故相推,日不生滞。”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纪委监委向宽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20xx 年,是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有力惩治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巩固进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成功。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两个责任”负面清单管理为抓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心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

 20xx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x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

 会的关键之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动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增加“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永久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化,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进展。

 “洁不洁看过节,廉不廉看过年。”春节是举家合欢的重要日子,也是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敏感时期。在此,我们真诚提示宽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放松身心、享受亲情的同时,筑牢思想防线,守紧纪律底线,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心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牢记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供应的高消费消遣、健身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利用管辖范围内的贵重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严禁违规用法公车或“私车公养”、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与以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球友会等形式和名义组织的“酒局圈”等。

 最终,恭祝全市宽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当,阖家安康,万事如意!

 xx 市纪委监委

 20xx 年 x 月 x 日

篇五:廉洁提醒函

机关干部廉政提示函范文合集四篇

  廉政提示函范文 1

  20xx 年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纪委、银保监会、集团和总行纪委有关工作要求,严防节日前后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和“四风问题”,全行各级领导要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上率下,形成“头雁效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1.严禁公款购买购物卡、会员卡等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2.严禁违规赠送和收取礼品礼金。营销活动中不得向客户赠送现金或者贵重物品,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监管机构、政府机关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严禁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3.严禁内部营销,形成正常的交往习惯,严禁向总行赠送礼品礼金购物卡等。

  4.严禁违规超标进行公务和商务接待或者借过节之机大吃大喝,不得提供香烟、高档酒水,不上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

  5.严禁公款旅游和变相公款旅游,严禁到中央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在私人会所、高尔夫球场组织各类营销活动,严禁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7.严禁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有关工作待遇的规定,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8.严禁违反财务制度套取费用、设立小金库等。

  x 分行纪委办公室

  20xx 年 9 月 26 日

  廉政提示函范文 2

  20xx 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特对以下事项进行提醒:

  1.严禁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2.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3.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或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

  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5.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和隐蔽场所;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9.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

  10.严禁借机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切实做到令行禁止。

  请您模范遵规守纪,自觉接受监督,带头营造风清气正、廉洁简朴的良好氛围,过一个清爽干净、文明健康的元旦、春节!

 

 祝您节日愉快,工作顺心,阖家幸福!

  廉政提示函范文 3

  全院干部职工: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 x 周年,医院纪委希望全院干部职工始终做到清正廉洁,共同警示、相互提醒,共筑反腐防线、共建清廉医院、共倡清廉新风。

  全院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恪守职业道德,严格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不利用职责和工作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红包”、回扣;不违反医药购销、“九不准”相关规定;自觉约束“八小时以外”言行,杜绝酒驾、醉驾、带彩赌博。

  各科室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务必种好自己的“责任田”,管好自己的团队及家属,公平正直,清正廉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当好职工的表率。

  最后,祝愿大家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务实的态度、过硬的作风、实实在在的成绩献礼建党百年华诞。

  x 市第二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

  2021 年 x 月 x 日

  廉政提示函范文 4

  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值此 20xx 年中秋、国庆佳节来临之际,XX 镇纪委向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20xx 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在这阖家团圆、举国欢庆的节日里,为有效防止“节日病”,在此,我们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 XX 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节俭过节、文明过节、廉洁过节,持续巩固和拓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洁不洁看过节”!中秋、国庆佳节也是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敏感时期。在此,我们诚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放松身心、享受亲情的同时,筑牢思想防线,守紧纪律底线,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严禁铺张浪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严禁借节日之机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名贵土特产、礼品、各种购物卡和月饼等节礼;

  严禁以节庆名义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电子红包、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土特产品等;

  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食堂、“农家乐”、住宅小区等隐蔽场所搞奢靡享受;

 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严禁酒驾醉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以及组织参与各类赌博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XX 镇纪委在盯紧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易发多发老问题的同时,也将对“不吃公款吃老板”、微信转账、“隔空收礼”、大操大办变分批操办和以“集体决策”名义乱发补贴等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开展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篇六:廉洁提醒函

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为切实履行组织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发挥提醒、函询和诫勉的监督作用,镇雄县在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中坚持“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专项问题书面函询,特殊问题诫勉谈话”,最大限度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

  突出“一个主题”,以关爱干部为出发点。把思想教育与制度保障紧密结合,开展日常谈心谈话、集中学习、培训教育,制定了《镇雄县党员干部诫勉谈话制度》、《镇雄县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树好“警示牌”,拉好“高压线”,让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有所“敛”,让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或部门有所“畏”,让发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部门的主管领导有所“责”。

  加强“二个联系”,拓宽信息线索来源渠道。一是与信访举报相联系。定期对信访举报进行分析过滤,认真分类定性。把信访中群众有意见,但不构成违纪的,列入提醒、函询对象;针对不构成违纪但造成不良影响,或者虽构成违纪但根据有关规定免于党纪政纪处分的,对涉及对象进行诫勉谈话。二是与机关效能相联系,通过开展随机调研、党建考核、日常监督等方式把慢作为、懒作为、工作任务完成效率低、完成不到位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确定为警示提醒对象。2015 年对 1 名婚姻变化情况报告不够清楚的干部进行了函询提醒,责令重新报告;对远程教育播放站点出现“零点击”的乡镇党委组织委员进行提醒谈话,责令作出整改报告,督促限期整改;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因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对 3 名科级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把握“三个原则”,突出开展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针对性。一是“早”的原则。针对轻微违纪、苗头性、倾向性的特征,做到及早发现苗头,及时对可能步入歧途的同志打招呼,敲警钟,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二是“准”的原则。找准问题的症结,对问题事实反复进

 行甄别,准确、全面、真实指出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问题。三是“严”的原则。不怕伤和气,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决不走过场。

 规范 “四个程序”,确保提醒、函询、戒勉举措有效运用。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注重分层分级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坚持从严要求,严格监管,由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提出意见,报组织部长批准后实施。二是规范文书格式。为了切实把约谈和函询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制定了《约谈通知书》、《函询通知书》、《提醒函》等标准文书。三是严明纪律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纪律规定,对失密、泄密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四是事后整改监督。整改阶段坚持监控跟踪,防止将谈话当做耳边风,吹过即散。并将谈话记录、整改情况等材料交由组织部门留存备案并归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提醒函询诫勉工作总结

  一、具体做法和效果

  1、以树立正确的用人观为导向,明确诫勉谈话对象的具体表现。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问题的原因、性质、后果及其影响程度,把诫勉谈话对象细化为重点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并根据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诫勉谈话的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行为表现。

  2、以工作实绩和群众的满意度为标尺,认定诫勉谈话的对象。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宽严适度、一个标准、讲究政策和尊重群众公论的原则,严格把握诫勉谈话条件,准确认定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对象。首先是自查自纠。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对照践行科学发展观找差距、对照群众愿望找问题、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找不足,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其次是群众评议。建立了领导干部民主评议制度,并将评议结果作为诫勉谈话的重要依据。

 主要采取了三种帮教谈话方式。一是专人帮教教育。采取“开小灶”的办法,由单位各副科领导与被诫勉的干部“一对一”结成帮教对子,实行跟踪考察管理,督促指导他们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集中学习。坚持教育灌输和学员现身说法相结合,帮助放下包袱,鼓起勇气,积极进取。三是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诫勉干部的不同情况,谈心谈话做到有的放矢。对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问题的干部重点进行提醒式谈话,对事业心不强的干部重点进行激励式谈话,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重点进行批评式谈话。

  实施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是新形势下干部管理教育的一种有效机制和手段,对干部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其一,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后进干部。干部诫勉作为干部管理的一种特殊管理措施,对那些缺点毛病多且改正不明显的后进干部,起到了一般的教育手段难以起到的作用。其二,对干部起到了警示、激励和鼓舞作用。实施诫勉后,干部普遍反映,干部的事业心、责任心、模范作用明显增强。干部的精神面貌、作风纪律和履行职责等方面都有了很大进步。其三,调动了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实施干部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加强对干部监督管理,较好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干部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客观公正地评价干部。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第一,诫勉谈话虽然存在一定的效果,但谈话的方式方法上还是有所欠缺;第二,实施诫勉谈话多,使用函询少。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配套的诫勉制度,在诫勉谈话中,要更加注意方式方法,做到主题明确,有的放矢。

篇七:廉洁提醒函

公司纪委 202_ 年春节廉洁提醒函(2 篇 篇)

 )

 公司所属各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

 一元复始,万象更新。值此 202_年新春佳节来临之际,xx 公司纪委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向节日期间仍坚守在一线岗位的员工致以崇高的敬意。

 春节既是个欢乐喜庆的日子,也是违纪越规的高危期。在此,xx 公司纪委特发出这封廉洁过节提醒函,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戒奢以俭、廉洁过节、文明过节。年关是人情关,也是廉洁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守住廉洁底线,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作风纪律规定,特别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做到“十四项严禁”:

 (一)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节礼及违规接受该节礼; (二)严禁违规收受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提供的礼品、礼券、红包,包括微信、支付宝等在线电子礼品、电子礼券、电子红包; (三)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以各种名义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四)严禁违规用公款或占用其它经费购买消费香烟、高档酒水等; (五)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娱乐、健身等;包括

 借节日机以出差的名义办私事并报销公务交通费; (六)严禁违规接受项目部、分包单位或供应商提供的招待、宴请和娱乐活动; (七)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八)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九)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之便向外协队伍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或象征性付款公车私用;对节日期间没有使用计划的公车要通过里程拍照、贴封条进行封存; (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参加“一桌餐”等; (十一)严禁组织、参加隐秘聚会; (十ニ)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十三)严禁党员干部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十四)严禁到酒店、景点景区召开年终总结会议、职代会作会。

 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明底线、知敬畏;强化监管,对出现的“四风”问题,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刹住各种违规行为。希望广大党员干部树立理想信念“高线”,严守纪律规矩“底线”,戒除侥幸心理克服麻痹思想,倡树文明节

 俭、风清气正的良好风尚,过一个文明健康、喜庆祥和的春节!

 最后,祝 xx 公司全体员工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阖家欢乐,幸福安康!

 纪委 廉政提醒函 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新故相推,日不生滞。”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纪委监委向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致以节日的问候!

 202x 年,是各级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第一年。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力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有力惩治了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巩固发展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全市各级党组织以“两个责任”负面清单管理为抓手,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内政治生态持续好转,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善。

 20xx 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x 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的一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不

 忘初心,牢记使命,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洁不洁看过节,廉不廉看过年。”春节是举家合欢的重要日子,也是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的敏感时期。在此,我们诚挚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放松身心、享受亲情的同时,筑牢思想防线,守紧纪律底线,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牢记十个严禁:严禁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资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券(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拜年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提供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等年货节礼;严禁利用管辖范围内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违规占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公款旅游;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在隐蔽场所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参加以老乡会、同学会、战友会、球友会等形式和名义组织的“酒局圈”等。

 最后,恭祝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阖家安康,万事如意!

 

 xx 市纪委监委 20xx 年 x 月 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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