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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4篇

时间:2022-09-27 18:05:03 来源:网友投稿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4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 附件2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省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4篇,供大家参考。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4篇

篇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

2河南省实施《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保障教师、幼儿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教育部《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幼儿园教师包括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教师。第三条 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二章 处理的种类和权限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处理包括处分和其他处理。处分种类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其中,警告期限为 6

 个月,记过期限为 12 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期限为 24 个月。中共党员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其他处理包括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取消相关资格的处理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24 个月。第五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一)警告和记过处分,公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二)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公办幼儿园由教师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三)开除处分,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幼儿园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未纳入编制管理的教师由所在幼儿园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民办幼儿园教师由所在幼儿园提出建议,幼儿园举办者做出决定并解除其聘任合同,报主管部门备案。(四)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在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申报人才计划等方面资格的其他处理,按照管理权限,由教师所

 在幼儿园或主管部门视其情节轻重作出决定。第三章 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及其适用的处理第六条 应予处理的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一)在保教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和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严重后果。(四)通过保教活动、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五)在工作期间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或空岗、未经批准找人替班,利用职务之便兼职兼薪。(六)在保教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幼儿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七)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歧视、侮辱幼儿,猥亵、虐待、伤害幼儿。(八)采用学校教育方式提前教授小学内容,组织有碍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九)在入园招生、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十)索要、收受幼儿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推销幼儿读物、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

 源谋取私利。(十一)组织幼儿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表演、竞赛活动,或泄露幼儿与家长的信息。(十二)组织、推荐或诱导幼儿参加校外培训,或为校外培训机构等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十三)侵吞、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或有篡改数据文献、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十四)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第七条 经调查核实教师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情节轻微的,给予警告、记过处分或其他处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第八条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对主动承认错误、停止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或免予处分。对屡教不改的,拒绝或干扰调查,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应当从严处理、从重处分。第四章 处理的程序和运用第九条 给予教师处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一)调查核实。幼儿园及幼儿园主管部门发现教师存在本细则所列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有关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报告,提出拟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

 师的陈述和申辩,调查了解幼儿情况,听取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于拟给予降低岗位等级以上的处分,教师要求听证的,拟作出处理决定的部门应当组织听证。(二)处理结论。按照给予教师处理的种类及权限,由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或主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当书面通知教师本人并载明认定的事实、理由、依据、期限及申诉途径等内容。(三)复核申诉。教师不服处理决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幼儿园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幼儿园主管部门的上一级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四)处理解除。对于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处理,在处理期满后根据悔改表现予以延期或解除。解除处理的决定应在处理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和处理解除决定都应完整存入人事档案及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第十条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降低后的岗位等级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师受记过以上处分期间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第十一条 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谋取的奖励、荣誉称号,或在获得奖励、荣誉称号期间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按管理权限由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的奖励、荣誉称号。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获得的经济利益,必须予以清退或上缴。第十二条 教师受到处分的,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撤销其教师资格。教师受处分期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第十三条 教师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教师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教师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第五章 处理的责任追究第十四条 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及主管部门不履行

 或不正确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有下列情形的,上一级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一)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建设、日常教育督导不到位;(二)师德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三)对已发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或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推诿隐瞒的;(四)已作出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五)多次出现师德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六)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第十五条 因管理不力导致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受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记过以上处分的,取消该园及其主要负责人当年或次年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取消该园及其主要负责人三年评先评优资格。第六章 附 则第十六条 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举办者及主管部门要主动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面向社会公布举报渠道,听取社会各界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七条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河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和修订,自正式发布之日施行。

篇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

2 学 篇实验小学 2 2022 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 2 2022 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持续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和省、烟关于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市教体局《全市教育系统“树师德正师风”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决定在我校开展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活动,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为根本,以“强师德、铸师魂、树形象、正教风、强素质、提师能”为抓手,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模范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以立德树人为目标,以解决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为重点,争做“四有”好老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引导广大教师严格遵守从教行为“禁令”(严禁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材料、严禁挤占学生伙食、严禁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严禁歧视体罚侮辱学生),激发教师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的工作热情,建设

 一支“乐于奉献、勤勉律己、创新敬业、干净纯洁、群众满意”的教师队伍。

 三、工作措施

 (一)强学习提素质 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年度校本培训的必修内容。主要学习《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xx 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xx 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实施办法》等内容;按月有计划的安排学习内容,确保全员参与学习活动,保证学习效果,避免流于形式。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利用胶东红色文化资源和师德涵养基地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假期继续“中华文化涵养师德”提升,构建“以德为心、以德立身、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新型师德培训模式。

 (二)强规范严从教 健全师德师风警示通报制度,引导教师自觉规范职业行为,落实好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

 清单制度;定期通报师德师风违规情况,用身边的案例警示广大教师;开展“树师德、正师风”教师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治理活动,根据教体局《xx 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处理办法(试行)》,组织中小学教师签署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9 月份新学年开始与教师签订师德承诺书。教育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增强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不断涵养师德,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坚持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坚持执行师德师风铁律,深化和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教育领域良好生态。

 (三)强宣传赢理解 挖掘师德先进典型,教师节期间组织教师宣誓和年度退休教师荣退活动,通过媒体报道等形式,大力宣传身边的优秀教师事迹,弘扬高尚师德,展现新时代教师的奉献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评选一批最美教师、教书育人楷模。开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学习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向家长发放《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对我市中小学教师规范从教行为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关系,赢得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增强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四)强示范做引领 开展师德师风示范引领活动,树立一批师德先进典型,总结

 推广先进经验,强势推进全校师德师风建设。

 (五)强监督健机制 充分发挥好校级师德师风监督员的监督职责,定期征求监督员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向社会公布师德投诉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在校门口显要位置、公众号上公布市教育和体育局和本单位师德师风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受理或转办邮箱接收线索,迅速处理回应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接受监督,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对问题举一反三,立整立改。

 (六)强整治促成效 要把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方面的问题作为师德师风整治重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将按照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严肃处理,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教育引导和警示威慑作用。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结合实际制定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活动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按计划和步骤推进师德师风建设。要着力抓好统筹推进,以师德师风建设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等中心工作有序开展。

 2.压实工作责任。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

 内容来抓,校长要切实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措施,分解任务,将师德建设纳入对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确保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任务抓实抓细。

 3.强化督促落实。学校成立师德师风建设领导督查组,对教职工师德师风情况进行测评。2023 年 3 月 1 日前将本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总结报政工科。

 实验小学 2 2022 年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整治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能力提升建设年”活动部署,深化巩固“学党史·守师德·正师风”师德教育成果,决定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全面践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狠抓师德教育,严格制度规定,严格违规惩处,严格师德督导,重点整治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正师德,铸师魂,修师风,全面提升教师职业形象,提升师德整体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主任:xx 成员:xx 三、整治内容 (一)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尚未完善环节。

 (二)教学单位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不完善、培训教育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等情况。

 (三)教职工违反《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出现的严禁行为。

 (四)教职工出现学校《师德负面清单》中的行为。

 (五)教职工违反学校《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教职工日常行为补充规范》的行为。

 四、阶段步骤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贯穿 2022 年全年。

 (一)宣传动员(3 3 月)。学校召开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部署会,要求全校副处以上管理骨干、副教授以上教学骨干参加。对本次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强调工作的重要性、整治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主体,强化工作纪律。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的整体方案,制定本部门的实施细则。党委宣传部要根据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动员大会精神,对此项工作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工作安排、用专栏、标语、官网、公众号等方式加以宣传,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师德师风整治行动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二)专题学习(4 4 月)。各单位、各部门组织全体教职工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方式,以专题讲座、线上线下培训、影片观看、事迹宣讲、警示教育、座谈交流、公开宣示承诺等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和师德师风的重要论述,学习教育及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学习《教育法》《教师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强化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教职工日常行为规范》等,把握师德的基本要求,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养、规则意识,确保每位教师知准则、守底线。

 (三)自查自纠5 (5 月- -6 6 月) ) 。教职工在认真学习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文件的基础上,开展师德反思自查活动,并填报本学度《师

 德师风建设自查表》;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正常引导教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针对整治内容,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表、设立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等形式收集整理师德师风存在的问题,开展师德问题大排查,剖析存在的师德问题,查找本部门在师德师风建设的薄弱环节,形成问题清单。

 (四)集中整治7 (7 月- -9 9 月) ) 。各单位、各部门针对自查自纠发现的师德师风问题,薄弱环节,要做好分析研判、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期限、形成方案台账,力求取得阶段性整治效果。对师生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问题作为集中整治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督查考核0 (10 月- -2 12 月) )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人员,围绕师德师风学习计划、教育活动、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分批深入各二级单位开展师德师风督查行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实落细。

 五、方法措施 。

 (一)健全师德建设监督机制。落实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师德学习、师德教育、师德培训、师德考核、师德监督等全过程督查考核机制,将督查考核结果纳入二级单位学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学校监督,要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举报电话、邮箱等信息,依法依规接受监督举报。强化社会监督,探索建立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建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和师德舆情快速反应制度,及时研究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政策措施,形成学

 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

 (二)健全教师师德考核机制。制定出台《海口经济学院师德师风考核办法》,将师德考核摆在教师考核的首位,将师德考核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及时将考核发现的问题向教师反馈,并采取针对性举措帮助教师提高认识、加强整改。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实行“一票否决”,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三)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建立负面清单、师德违规等线上登记系统,及时掌握师德信息动态,及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及时记录师德失范事例,及时通报师德违规处理结果,对全体教职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对师德问题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建立教师有关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四)完善师德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师德教育培训,将师德教育摆在教师培训首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教师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做到全员覆盖,量化考核,全面提升广大教师的文化素养、人文素养和身心素养。新教师入职培训第一课必须开设师德教育专题,专业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团队必须将师德教育作为培养的重要内容,全面开展学术规范、

 科学道德规范等师德专项培训计划。

 (五)加强正面宣传引领。善于发现和总结教师先进事迹,以庆祝教师节和年终考评为契机,组织“师德标兵”“青年骨干教师”“校级教学名师”“最受学生欢迎的教师”“优秀教师”“优秀辅导员”“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并及时表彰和奖励;组织宣传校内外师德典型,学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展现优秀教师的精神风貌;同时,通过师德报告会、师德演讲比赛、教书育人交流会等形式使良好的师德深入人心,让教师在各种活动中受到熏陶和教育,形成人人重师德,个个讲师德的良好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是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和全省“能力提升建设年”的重要内容,各单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强化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压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确保每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突出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把整治行动与学校当前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师德师风建设真正落实到教师的日常教学、科研、服务以及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中,推动师德师风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

篇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

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及方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在全社会倡导尊师重教社会风尚,现就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站位发展全局,把握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总体要求 1.明确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把立德树人的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师德师风建设全过程,严格制度规定,强化日常教育督导,加大教师权益保护力度,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

 2.设定工作目标。适应新时代要求,持续改进和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力争到 2025 年,基本建立起完备的师德师风建设制度体系和有效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全面提升,教师敬业立学、崇德尚美呈现新风貌。教师权益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教师安心、热心、舒心、静心从教的良好环境基本形成,师道尊严进一步提振,尊师重教蔚然成风。

 二、坚定政治方向,着力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 3.坚定理想信念。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引导教师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用好

 省域内红色教育资源,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统筹党校(行政学院)资源,定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开展教师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体验中激发教师的家国情怀、乡土情感、使命意识与责任担当,厚植教师教育报国、教育为民的崇高精神。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教育观,打牢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思想根基。

 4.坚持党建引领。要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教师队伍建设首要位置,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和主题党日活动。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将教师党支部打造成涵养师德师风的重要平台,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使党员教师成为践行高尚师德的中坚力量。涉及教师利益的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应征求教师党支部意见。

 三、加强师德教育,全面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 5.规范师德教育培训。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常态化和制度化,把师德师风教育摆在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教师入职宣誓和师德承诺制度,注重教师师德师风自主学习和自我反思,持续建设更新“师德教育专家库”,定期开展大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专题培训,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师范生培养及教师生涯全过程。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开设教师法治和纪律专题教育课程,提高全体教师的法治素

 养、规则意识。建立师德资源库,推进师德师风教育形式的现代化、多样化。

 6.强化师德模范宣传。高度重视师德模范的引领作用,通过开展多层次优秀教师事迹宣传,形成校校有典型、榜样在身边、人人争当师德模范的良好氛围。坚持开展师德主题教育系列活动和“出彩河南人”最美教师、教育世家宣传推介等师德模范选树宣传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好老师”公益行动计划,持续深入挖掘优秀师德典型。组织引导广大教师学习我省李芳、张玉滚等优秀教师群体师德先进事迹,努力提高自身师德素养。

 7.创建师德教育基地。积极探索师德建设特点和规律,搭建师德教育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师德建设科学化水平。依托全省优质教师教育资源,统筹全省范围优秀传统文化资源,遴选、培育、创建一批具有特色性、示范性、引领性的师德师风建设基地、师德师风涵养基地,使其成为教师研修、师德教育和教师文化体验的特色载体。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市县建设师德主题教育馆,展示宣传中原师道文化及师德建设成果,形成具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和联动效应的区域师德教育资源群。

 8.抓好师德警示教育。建立师德失范曝光平台,健全师德违规通报制度,定期开展师德师风负面典型警示教育,使教师从师德失范案例中汲取教训,引导广大教师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守师德底线。鼓励和引导教师对照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加强自我反思,规范职业言行。及时通报师德违规

 问题及处理结果,组织广大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引导广大教师以案为鉴、以案明纪。

 四、倡导师道尊严,不断增强教师幸福感成就感荣誉感 9.健全师德激励机制。加大教师表彰力度,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表彰和优秀教师评选。深化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的浓厚氛围。强化新闻媒体对表彰活动及优秀教师事迹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师德荣誉获得者的后续支持服务,对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等开通职称“绿色”通道,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申报中小学教师副高级职称。

 10.提升教师职业荣誉。关注教师发展诉求和价值愿望,突出教师在教育教学中的主体地位,努力提升教师的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职业地位。制定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充分听取教师代表意见,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激发教师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师参与学校决策的民主权利。减轻教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额外工作负担,确保教师潜心教书、精心育人。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支持教师教育管理学生的合法职权,保障教师对学生的正当惩戒权。

 11.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教师尊严不可侵害,对无过错但客观上发生学生意外伤害的,教师依法不承担责任。对发生学生、家长及其亲属等因为教师履职行为而对教师进行侮辱、谩骂、肢体侵害,或者通过网络对教师进行诽谤、恶意炒作等行为,要高度重视,从严处理,

 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学校及教育部门应为教师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法律等方面支持。

 12.厚植校园师道文化。强化尊师教育,推进尊师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通过尊师第一课、9 月尊师主题月等形式,将尊师重教观念渗透进学生的价值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结合实际统筹有关资源,因地制宜安排一线教师特别是长期从教教师进行疗休养,重点向符合条件的班主任和乡村教师倾斜。组织教师中的“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最美教师等开展师德宣讲,提升师德典范的社会影响力,把优秀教师的事迹推广至全社会,使社会各界更深入了解教师工作的光荣与崇高。

 13.营造尊师重教氛围。利用线上线下宣传形式,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形式,大力宣传我省新时代广大教师阳光美丽、爱岗敬业、甘于奉献、锐意改革新形象。鼓励支持展现新时代教师风貌的优秀影视文学作品、戏剧作品创作,让社会各界广泛了解教师工作的特殊地位作用。鼓励支持医院、机场、车站等行业企业在向社会公众提供服务时开辟“教师窗口”,给予优先礼遇。鼓励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历史文化古迹和革命纪念馆(地)、旅游景点等文化场所以及医疗、交通等社会机构面向教师提供具体的优惠政策。做好教师荣休工作,礼敬退休教师,弘扬尊师风尚。

 五、严格师德管理,规范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14.严格教师入职审查。规范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把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作为引进教师考察的首要内容,坚决避免教师招聘引进中的唯分数、唯文凭、唯职称、唯论文、唯帽子等倾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结合实际探索开展拟聘人员心理健康测评。严格规范教师聘用,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加强试用期考察,全面评价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和师德表现,对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及时解除聘用合同。建立并共享有关失德违法信息库,健全教师入职查询制度和有关违法犯罪人员从教限制制度。

 15.完善师德评价体系。完善师德师风考核指标体系,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年度考核,加大教师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日常和年度考核中的比重。建立学校、学生、家长及社会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发挥师德考核对教师行为的约束和提醒作用,引导教师自觉践行师德师风要求。强化师德考核结果的运用,师德考核不合格者年度考核应评定为不合格,并取消在教师职称评聘、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科研和人才项目申请等方面的资格。

 16.严肃查处失范行为。积极推进落实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等文件规范,制定具体细化的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充分利用河南省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投诉管理平台,对群众反应强烈、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定期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对师德失范行为“零容忍”,严肃惩处,坚决纠正。对失德违规行为监管不力、拒不处分、拖延处分或推诿隐瞒等失职失责问题,造成不良

 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肃追究责任。

 六、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师德师风建设取得实效 17.加强师德建设组织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师德师风建设的领导,优先谋划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把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弘扬尊师重教传统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结合实际制定师德师风建设实施办法和细则。各级各类学校是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主体,学校党组织负责人和校长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师德师风问题突出且屡禁不止的学校,要追究学校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高校要强化党委教师工作部建设,明确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其主要职责。财政部门要坚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按规定统筹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师德师风建设。

 18.严格政府督导和社会监督。加强政府督导,将各级各类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情况作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测评内容,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师德师风问题多发的地方开展专项督导。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监督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的投诉、举报。探索师德师风监督员制度,建立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师德监督机制,引入新闻媒介监督手段,定期对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评议。

 19.完善师德师风长效机制。各地各校要遵循教育规律、教师成长发展规律和师德师风建设规律,坚持高位引领与底线要求相结合、

 严管与厚爱相结合,持续推动完善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监督“五位一体”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师德师风承诺、分析研判、案例通报和舆情快速反应等工作机制,切实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各级文明校园评选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的重要内容,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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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把师德师风作为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并先后对广大教师提出“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六要”的标准和殷切希望,要求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让教师成为让人羡慕、最受社会尊重的职业。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切实加强我省师德师风建设,省委、省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推动各地各部门持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开创了我省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全省 140 余万名专任教师勇担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光荣使命,默默奉献在教书育人第一线,特别是在疫情面前“停课不停学、不停教”,展现了当代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和责任担当,为我省由教育大省向教育强省迈进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切实提升广大教师的幸福感、成就感、荣誉感,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是我省首次在省级层面,由党委和政府多个组成部门联合就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进行专项安排部署,不仅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师德师风建设发展蓝图,而且还对教师提出了正面倡导、高线追求和负面禁止、底线要求。《实施意见》和同时出台的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师德师风建设的方向目标、工作重点、任务举措,是我省建设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也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规范职业行为、加强自我师德修养、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提供了基本遵循,也必将构建起我省指导师德师风建设整体工作与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相结合的新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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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

篇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22

1 - 2022 年中小学(幼儿园)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师德师风建设、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结合教育系统“作风效能革命”,加强“清廉学校”建设,聚焦全市中小学突出的师德师风问题,严肃整治,从严规范,树立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对象范围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包括民办学校(幼儿园)、培智学校、青少年素质教育中心和区域成技校教师。

 二、整治内容 1.整治党员干部职工违反规定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问题 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清廉学校”建设,深化教育干部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坚决刹住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职工参与牌局及涉赌问题,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引领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进一步抓党风促教风带学风。整治内容、处理办法、工作措施、工作要求等详见附件 1。

 2.整治教育乱收费问题

 - 2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治理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上级纪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教育实际开展教育乱收费问题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瞄准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小切口选题,认真落实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 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的通知》精神,严格执行 2022 学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规定,规范教辅材料征订收费行为。严格按照省定目录和规定程序,推荐、选用教辅材料,严禁利用职务插手教材教辅选用。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含书报、杂志、试卷等),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推荐、指定学生购买省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坚持责任导向,协同联动,统筹推动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实现同向发力、贯通融合。坚持实效导向,开门治理,请群众参与、让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以群众的所感所获检验专项治理效果。坚持系统思维,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闭环化整改、数字化运用,助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参考依据见附件 3。

 3.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

 - 3 - 目标,严禁教师索要或违规收受家长、学生财物,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暗示、强迫学生参加校外有偿辅导班等问题。坚持教育与实践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长效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德法并举,治理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强化责任、形成震慑。

 4.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 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把监督查处酒驾醉驾问题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切入点,深挖其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四风”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倒查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存在宣传教育缺失、监督管理不力、酒驾醉驾屡禁不绝等问题的,要追究相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详见附件 4。

 5.整治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侵害学生身心健康问题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师德师风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全面整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的原则,依法依规、从严处置、警钟长鸣。通过 3 个月的专项整治,对中小学(幼儿园)所有在职教师的从教行为进行全覆盖、全

 - 4 - 方位和全过程的排查,严肃处置违法违规教师,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并形成有效震慑,压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责任,形成从严管理的主基调,引导教师坚决守住底线红线,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树立教师队伍良好形象。详见附件 5。

 6.整治师德师风其它突出问题 着力解决全市教师队伍其他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是否存在不认真备课、上课、马虎从教等行为;(2)是否有作风不踏实、纪律松弛、推诿扯皮、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3)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称评审、评优评先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情况;(4)是否存在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5)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是否存在不关心不爱护学生或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情况;(6)是否存在歧视后进生,随意将学生逐出教室、剥夺学生上课权利,讽刺、谩骂、侮辱学生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行为。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切实增强广大教师的责任意识、操守意识、担当意识、法制意识,全力打造“四有”教师队伍,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7.整治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结合 2021 年市委第五巡察组对教育系统下属 28 个事业

 - 5 - 单位专项巡察指出的部分学校(单位)“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各学校对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进行对照自查,严禁类似问题再度发生。自查项目:①是否开展相关人员的后勤行政能力培养,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学习,确保工程建设项目规范,做到严格按项目建设程序开展。②是否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监督管理,确保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资料齐全。③是否规范零星维修管理及支出:由学校办公经费支出的零星维修管理参照《小额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零星维修项目必须按照“三重一大”的程序,集体研究确定发包方式、发包控制价、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确定办法、拟承包人对象等。④规是否范小额工程管理及支出。对于 1.5 至 10 万元(不含)的小额工程、涉及安全的紧急维修工程,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进行管理,做到程序到位,依法管理,备案到位。⑤是否严格进行项目预算管控:严格按照零星维修、小额工程预算方案执行,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进行项目变更的,需书面报告教育局校舍办,经过现场审核同意,启动项目变更程序,但是资金总额必须控制在总预算范围的 5%以内。零星修缮、小额工程项目结算时,结算价超预算(备案)5%以内的,需报教育局校舍办备案;结算价超预算(备案)5%以上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资金结算,学校不得在后续中重新包装项目进行支付。

 - 6 - 8.全面实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 详见附件 6。

 三、工作安排 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时间为 2022 年 6 月底至 2022年 12 月底,分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2 年 6 月 26 日—6 月 30 日)

 各学校(单位)成立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全体教师会、家长代表会议等,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各学校(单位)要认真组织教师学习相关文件规定,引导全体教师深刻认识开展师德师风“7+1”专项整治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校园广播、橱窗专栏、致家长一封信、师德师风承诺书等载体作用,广泛宣传,营造舆论,做到人人参与、家喻户晓,切实增强全体教师师德师风建设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查摆问题阶段(2022 年 7 月 1 日—2022 年 7 月10 日)

 各学校(单位)结合以上师德师风“7”个专项整治问题和“1”个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特别是教师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强订教辅资料、

 - 7 - 体罚侮辱学生等突出问题,要逐条查找自身差距,深刻剖析自身不足,认真撰写书面剖析材料。书面剖析材料要在学校(单位)师德师风专项整治会上进行交流(规模学校可以分学段进行),交流要做到“人人有发言、人人都点评、人人有记录”。每学年开始,全体教师要写好师德师风承诺书,要与学校签订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状。

 (三)整改落实阶段(2022 年 7 月 11 日—2022 年 9 月30 日)

 学校(单位)对教师个人自查自纠阶段存在的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学校(单位)要坚持做好定期开展“师德标兵”或“师德先进典型”“师德楷模”、演讲比赛、先进事迹报告会等形式多样的师德师风评选或创建活动等,宣传先进典型,充分弘扬师德正能量。

 同时,进一步加强师德预警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学校师德师风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完善“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社会”五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体系和举报平台。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建立健全教师个人负面清单管理,抓早抓小,抓细抓长,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倾向和问题,将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巩固提高阶段(2022 年 10 月 1 日—12 月 31 日)

 - 8 - 在教师自查自纠和学校重点检查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将不定期组织明查暗访,并通报督查情况。教育局设立“师德师风建设清廉码”(附件 7),清廉码主动向社会公开(在每个学校单位门口张贴)。反映人可以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直接向教育局举报反映相关问题,或提出改进工作作风的意见建议等。教育局纪审室开设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电话:XX;邮箱:XX。)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主动参与整治活动,依纪依法、实事求是反映有关问题线索。对群众举报投诉,将快查快处,并及时通报处理情况。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学校(单位),将追究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管责任。

 各校(单位)要认真总结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宣传、报送有关活动信息、图片、典型案例等,年终做好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成立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人事科、办公室、教育科、安全科、计财科、督导室、教育工会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纪审室。

 (二)落实工作责任。校(园)长是学校师师德师风专

 - 9 - 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把师德师风专项整治纳入学校日常工作安排,并进行常态化管理。在全面治理师德师风突出问题中,各学校(单位)要重点做好教师参与牌局及涉赌行为、有偿补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强订教辅资料、体罚侮辱学生等突出问题整治工作。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明察暗访中发现或被群众举报且查实的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教师,市教育局将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 年修订)》《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追究违规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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