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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的基本着力点

时间:2023-11-15 16: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吴延溢,顾雅男

(1.南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通 226019;2.南通职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 南通 226007)

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党中央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并明确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在此次会议上强调要全面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增强提高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促进新时代思政课守正创新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在新时代具有重要的价值意蕴与时代内涵。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推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建设,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的工作,是大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要求。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思政课的实质是用习近平法治思想丰富思政课教学体系,用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学生头脑,提升思政课铸魂育人实效性。在二者深度融合的过程中,学校要以增强学生的法治意识为根本,以培养学生的法治信仰为目标,遵循学生的成长规律,在“融入”的层级性上下功夫,分层分类有序结合;抓住“融入”的侧重点,根据课程设置的不同门类,具体课程具体分析;同时,立体架构“三全育人”的思政工作格局,凝聚起立德树人的强大力量,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有效地融入学校思政课。

《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要求在大中小学循序渐进、螺旋上升地开设思政课,整体规划思政课课程目标,并对各个教育阶段的思政课提出了不同要求。就纵向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也要着力于学校教育的不同阶段,在总体目标的愿景下,根据大、中、小学学生的成长规律,设置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避免简单重复、内容倒挂和断层脱节[1]。

(一)义务教育阶段:“感性”的浸润

法治教育要坚持从娃娃抓起,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由易到难、不断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2]。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义务教育阶段的思政课是让学生初步接触宪法、了解法律常识,形成规则意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青少年的法治思维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在其社会化的历程中,由规则意识逐步上升、慢慢发展而来的。义务教育阶段是为学生个体系上人生第一粒扣子的关键阶段,同时也是权利义务与法治思维的启蒙时期。该阶段学生身心发展普遍还很不成熟,独立性较弱,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思维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只处于形象思维阶段,各方面因素导致他们身处一个感性的世界,而并非一个以法律理性为主导的世界。这就要求教师要从感性的角度出发,引导学生在生活实践中充分感受身边的法,了解法律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而不是单纯地灌输法律条文。教师通过这种“无痕融入”的方式,在潜移默化中把生活中常用的法律规范内化为学生的内心感知,并外化为行为习惯。此外,还要注重培育学生的公民意识,通过家庭、学校、社会公共场所等不同场景的设计,让学生懂得作为一个公民所应有的基本素养与角色担当。

(二)高中教育阶段:“知性”的拓展

法律知识是学生形成法治思维、提升法律能力和塑造法治信仰的基础。到了高中教育阶段,学生思维发展趋于成熟,对常识性的法律规范已经初步掌握,因此,这一阶段的教育目标是紧抓根本、开阔视野,使学生从对法治的“感性”认知逐渐上升为“知性”自觉。所谓紧抓根本是指引导学生从根本上了解宪法,认识宪法的性质、原则以及内容等,只有夯实了基础内容,对后续法律内容的扩展、延伸才能做到游刃有余;所谓开阔视野是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与学生认知发展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补充重要的法律知识,旁征博引、以古通今。另外,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中思政课的过程中,“法治观念”的渗透不可或缺,教师要通过系统的宪法教育和法治基本原理的普及,引导学生知晓宪法理念、关注法律规范承载的价值理念,使学生真正懂得习近平法治思想所蕴含的宪法精神,从而强化法治理念,参与法治实践,做法治道路上的坚定捍卫者。

(三)高等教育阶段:“理性”的升华

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为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的形成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因此,到了高等教育阶段,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的目标任务就在于加强学生的法理认知水平,在法治思维培育和法治信仰养成方面赋予更多的理性元素,更加注重逻辑性与系统性。法治信仰是人们在对法治理性认识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自觉意识和精神力量,树立法治信仰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拥有清晰的法治思维,而法治思维的成熟程度则取决于学生对法律制度与法治实践的理性思考水平,大学生相对于中、小学生而言,心智发展和理性思维能力已经接近成人化,而且也更容易受到各种非马克思主义思潮的袭扰,严重影响大学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的形成。所以,该阶段有可能也有必要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化学习,从全面依法治国的主体论、目标论、过程论和保障论出发[3],帮助学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逻辑理路与实践进路,从而实现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的逐步延伸、逐层深化。所以,高等教育阶段思政课法治教育的重心在于通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体系的理性论证,引导学生形成清晰的法治思维,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等重大问题上做到头脑特别清晰、立场特别坚定”[4]。

就横向而言,目前大、中、小学所开设的各门思政课都包含着丰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但每门思政课课程各有其自身特点,因而具体融入的过程不能千篇一律,要根据课程设置的不同门类,具体课程具体分析,有针对性地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道德与法治”课:以行为习惯养成为侧重点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

2016年4月8日,义务教育阶段的品德教育相关教材统一改为“道德与法治”。对比旧教材,《道德与法治》教材以弘扬宪法精神为基本主线,加大了法治知识的分量,例如“走进法治天地”“遵守社会规则”“坚持宪法至上”“理解权利义务”“民主与法治”等,以实际案例为依托,突出行为习惯引导,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等,进而教育学生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才能健康安全地顺利成长,只有在法治轨道上才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确保人们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教师在进行课堂教学时需注意不要被复杂的概念所限制,也不能被抽象直白的判断所困扰,而要从学生的日常行为入手,引导学生整体感知。例如,在进行八年级上册第二单元“遵守社会规则”的教学时,可以通过介绍日常生活中学生经常会接触到的规则,如“女士优先”“绿色通道”“一米线”等,帮助学生认识到社会规则的存在及其重要性,既明确了我们应该遵守什么样的秩序,又保障了社会秩序的实现,从而逐渐引导学生形成规则意识。

(二)“思想政治”课:以制度规范认知为侧重点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

高中阶段,随着学生规则意识的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的重点应该从以前的零散性规则引向基本制度的规范认知转移。自2019年起,高中思政课程《思想政治》教材调整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与社会、政治与法治、哲学与文化四个卷本。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融入主要集中在《思想政治·政治与法治》卷中。该卷教材内容分为三个单元,在第一单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教师应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制度是我国的根本领导制度,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必须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在第二单元“人民当家作主”中,教师应该帮助学生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强调人民性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鲜亮底色,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是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落实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就是要强调国家权力的源泉来自人民,明确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中,教师应当向学生介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本框架,突出宪法的根本法地位,明确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稳步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一体建设,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

(三)高校思政课:以法治理念培育为侧重点融入习近平法治思想

目前高校思政课的课程科目较多,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再到博士生阶段共有10门思政课程,其中大部分课程与习近平法治思想关联度较大,但我们在教学时不能生硬地引入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内容,而要着眼于不同课程的自身定位与学科特征,给予不同关切,做到融入的精准性和科学性。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重点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性和真理性

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本体论、主体论、体系论、价值论等方面都生动体现着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辩证法和群众史观,具有鲜明的科学品格和强大的真理力量。思政课教师在讲授2023版新教材时,应引导学生在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学懂弄通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探究蕴含其中的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以达到培育学生法治理念的目的。我们可以从以下3个方面融入“原理”课教学:首先,习近平强调,我们走的是一条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发展道路,充分体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这一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的基本要求,也彰显了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统一的辩证思维。其次,习近平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辩证地处理改革和法治、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的关系,充分体现了对立统一的矛盾思维和发展理念。最后,全面依法治国应抓“主要矛盾”,发挥好“关键少数”的作用。习近平强调,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少数”,对全党全社会都具有风向标作用,全面依法治国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同时还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5],这是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的方法论在法治建设事件中的生动体现。总之,“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出发,引导学生全面、准确地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性和真理性,从而厚植法治理念的哲学基础。

2.“思想道德与法治”课重点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逻辑框架

“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是大学生扩展思想道德和法律知识储备、丰富法治知识结构的重要阵地,也是培育大学生法治理念、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的主干课程。《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相较于2021年版的教材,增加了对新时代十年法治建设成就的概括,更能体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贡献和最新发展,充分反映党的二十大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法律基础课时应避免教学浅显化,不能仅停留在法律基础知识层面,更重要的是通过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的精髓,使得学生全面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逻辑框架。因此,教师在授课时不能仅仅满足于“十一个坚持”的简单讲解,而是要从法治战略、法治主体、法治系统和法治运行等维度加以学理整合,科学梳理出其理论基点、理论基调、关键枢纽、构造要素和价值取向。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硕士生阶段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和博士生阶段的“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等课重点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继承与创新

习近平指出:“不忘历史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善于创新。”[6]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我们在这些课程的教学中应讲明,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恩列斯经典作家的法治理论、毛泽东思想的法治理论、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创新发展。要让学生懂得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领导人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中国的法治建设所作出的贡献,特别是要重点介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创新成果,很好地回答了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为什么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怎样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当代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同时,要讲清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如何同中国具体实际、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广泛吸纳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7]。

4.“形势与政策”课应重点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新实践和新发展

思政课教师在讲授“形势与政策”课时,必须突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时代价值与创新意义,阐释如何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新形势,为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提供法治思想武器[8]。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这门课的内容应该涵盖以下4个方面:首先,结合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出世所罕见的伟大成就,帮助学生理解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其次,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不断完善,尤其是宪法的第五次修正和民法典的出台,让学生明确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而“宪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依据”[9],在整个法治体系中居于根本地位,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再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帮助学生深刻领悟“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公平正义这一价值追求,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推进,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尤其是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10]。最后,结合国际局势的动荡变化,帮助学生认识到我国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国际环境的不确定性明显上升,必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11]。

“立德树人”是一项蕴含主体、环境、方法、结果等多种组合要素的艰巨而复杂的工程。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要在“立德树人”育人理念的指导下,深入挖掘和整合育人要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以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的实效性。

(一)主体要素:增强教师法治素养

教师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的灵魂人物,是“融入”内容的设计者和实施者。提升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的效果,关键是要加强思政课教师“学深”“讲明”“善教”的专业素养。

一是仔细研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教师是学问之师,要贯彻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思政课老师必须认真探究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懂、学深、学透。非法学专业出身的教师尤其需要重视专业能力的提升,要“学会站在大师的肩膀上进行专业阅读,站在团队的肩膀上进行专业交往”[12],利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术研讨会、课程建设会、法治培训班等平台,在交流学习中分享知识,从而更好地创新教学方法、扩宽教学思路,以此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二是厘清重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明”。思政课教师不仅要自己不折不扣地学懂习近平法治思想,还必须把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在有限的课时内清晰地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个过程就必须厘清重点,讲清楚六个问题:习近平法治思想呈现的标志性意义、提出的总体要求、揭示的前进方向、规划的战略部署、擘画的重点任务、阐释的若干重大关系。只有把这些关键点逐个击破,融入的过程才能科学且顺畅。

三是转换话语,在课堂讲授中努力做到“善教”。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不是简单地把官方文件中的话语搬过来,也不是把科研论文中的学术话语粘贴过来,而是要结合受教育者的思想实际、认识实际和心智发展规律做到与家庭教育、道德教育、心理教育、国情教育相结合[13],善于将风格严肃的政论性话语转化为形式多样的教学性话语,将传统的法律话语转换为新时代的法治话语,将专业化的法学话语转换为生活化的思政话语,将马克思主义经典话语转换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话语等,这样才能提升融入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二)环境要素:营造法治教育氛围

习近平强调:“在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必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9]110法治意识的培育需要法治文化的熏陶。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必须依托环境要素,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治教育格局,促进学校、家庭、社会形成一个隐性教育环境系统,即“明确子系统的辅助系统”,增强“融入”的深度和广度[14]。

一是营造校园法治文化环境。学校要做好表率作用,坚持依法治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学校办学治校实践全过程,为法治中国建设作出贡献。学校要积极开发和利用各种宣传工具,比如在校园广播台设置普法宣传栏目,分享法律时政、法律常识;在校园的宣传角放置一些发人深省的法律谚语,供学生阅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法治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类学生社团的作用,举办校园法治文化宣传、法治公益活动和法律咨询服务等,使学生在法治氛围中潜移默化地学习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15]。

二是营造家庭法治教育环境。要让家长懂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意义与时代特色,与学校共同打造良好的法治氛围来影响教育孩子,注重孩子规则意识和法治人格的培养;善于从日常生活的细微处有意识地教授孩子法律常识,培养其法治意识;主动配合学校活动,参与学校组织的法治知识培训会,并将学法的热情带到家中,例如开展家庭宪法知识竞答等。

三是净化社会法治建设环境。学校作为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仅能在有限的课堂时间内对学生集中教育,而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心理发展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不良社会环境因素的干扰,尤其是互联网的迅速发展对他们思想观念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因此要着重净化网络环境,规范媒体行为,打击一些虚假信息,同时加大法治教育宣传力度。此外,还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各项社会事务向前发展,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反腐倡廉永远在路上,为青少年的成长提供良法善治的政治生态。

(三)方法要素:挖掘多元教学方式

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磅礴的实践伟力,它是鲜活的,是生机勃勃的。当前,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课堂、进头脑的过程中存在简单移植、外在置入法治内容的倾向,忽视了法学实践教学的育人功能[16]。僵化单一的“融入”路径,往往会使学生的参与感、沉浸感不强,从而影响“融入”的实际效果,所以有必要采取以下教学方式:

一是情景模拟式教学法。例如教师在进行《道德与法治》九年级上册第三课“参与民主生活”教学时,为了让学生知行合一,可以组织学生模拟和体验人民政协的组织形式,让学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角色和案例,分小组撰写提案,评出最佳提案等。在模拟人民政协的提案形成过程中,激发学生参政议政的兴趣,深入理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17]。

二是案例探究式教学法。教师在讲授《思想政治·政治与法治》第二单元“人民当家作主”时可以导入案例:张某在参与某村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以“五十元一票”的方式与部分选民进行交易,并多次宴请村委会干部。对此案例进行分析,让学生们认识到王某这种拉票贿选的行为严重违反了选举法,是对宪法赋予的公民基本权利的严重亵渎,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总之,通过一个个生动而具体的案例来树立宪法权威,培育学生用法治思维处理现实问题的能力。加强对典型案例的研究,总结经典个案呈现的规律性特征、经验和启示,将有助于我们更深刻、更直观、更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原创性贡献[18]。

三是互动研讨式教学法。老师在探究互动的过程中,要从教学的主导者转换为学生学习的帮助者,凸显学生的主体性。研讨主题的选取需要注意以下两点:其一,宜选取学生关注的现实与社会热点问题,问题不宜过于宽泛;其二,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接受特点,题目难度中等,灵活性要高。例如,教师在《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上可以组织大学生探讨为什么美国的州界纠纷通过争议双方拔河来定输赢是合宪的,而我国的省界纠纷需要中央人民政府的批准或裁决才是合宪的。研讨这个问题有助于帮助学生理解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采取的是单一制,有别于美国、德国等国家的联邦制,因而在解决一些中央与地方以及地方与地方之间的宪法争议时,采取的解决机制是不一样的[19]。

(四)结果要素:构建多维评价体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体系完备、博大精深的法治思想理论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考核评价工作是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的重要机制,可从以下3个方面构建多维考核体系:

一是评价内容多元化,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更加丰满。教学评价不能局限于学生法治知识的掌握程度,还必须渗透进学生的日常生活和实际行动之中。这就意味着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的多个环节,将学习态度、课堂参与、法律知识水平、法治价值取向、法治实践参与、思想道德行为等纳入到评价体系之中,着重关注其法治思维的成熟程度和法治方式的应用水平。不仅要求学生系统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知晓其内在逻辑,更重要的是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能习惯性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解决问题。

二是评价方式多样化,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更有意思。思政教育既要有意义,更要有意思,才能真正达到立德树人的实际效果。在教学评价体系改革中,我们要用多元评价方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和学习兴趣,促进学生的良好自我意识的发展,拒绝将传统期末考试成绩作为评判学生的“单一答案”,提倡多角度、动态化跟踪学生学习过程的多个方面,对学生进行综合的评价和判断。因此,教师教学评价中要以培育法治意识为导向,设置多元考核项目和相应的多元考核方式。比如,教师通过组织外出的拓展性、实践性活动考查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沟通合作能力,还可以命制一些案例分析类的综合性、开放型试题,考查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20]。

三是评价主体多极化,使得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思政课更具看点。科学的评价主体应该是一个由学生、同伴、教师和家长等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复合模式,突破仅由任课教师给学生评价的单一局面。教师是教学的主体,是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的实施者,有必要充分承担学业评价的主导作用;而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应该发挥参与评价的积极性,自己制定学习计划并检查完成度,以达到自主法治教育与价值观引导的效果;除了自评以外,还应包括学生之间的互评,学生对伙伴的学习态度、道德行为和法治素养有着较为直接的认知和比较,学生互评也是让学生参与民主生活的一种方式;家长参与教学评价可以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一致性,有利于构建起“家校共育”的法治教育机制;此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相关社会组织部门等多方力量也应纳入到评价主体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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