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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法治教学:引导学生良善生活

时间:2023-09-13 14:50:03 来源:网友投稿

摘 要 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根本目的在于引导学生的良善生活。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教师要激活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引导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探究,催生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思辨,深化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在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育人功能,彰显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育人价值的同时,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品质,完善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生命,引导学生过有意义、有价值的良善生活。

关键词 道德与法治;
良善生活;
价值引领

中图分类号 G6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995(2022)10-0058-03

道德与法治课程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其教育教学终极指向是“人的发展”,是为了让人过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良善生活,这也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根本旨归。面对有生命力、有理性思考和个体差异的学生,教师要对《道德与法治》教材中的相关知识点、内在逻辑关系以及演进路径等进行深度加工,以期让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能引导学生更好生活,引导学生过有意义、有价值的良善生活。

一、激活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

“经验”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根基。[1]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教师要把握学生“群体经验”,广纳“个体经验”,还要引导学生交流个体的生活经验、知识经验和所思所想。通过学生经验交流,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强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价值认同,激发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自觉。同时,教师可以采用“问题式引领”“链接式切入”“聊天式导入”等方式和方法,对学生的经验进行唤醒、激活、补充、丰富和发展。

在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主要矛盾就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经验、认知水平等之间的矛盾。注重激活学生道德与法治的学习经验,有利于促进学生构建“知行合一”的道德与法治生活。以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二年级上册“我们小点儿声”这一部分内容的教学为例,教学中笔者首先给学生提供了诸多的班级镜头、画面,去激发学生的认知冲突。置身于一定的情境之中,学生就会积极主动地调用已有的生活和认知经验,从而感悟到,当别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时,会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心境,同样,当自己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时,也会影响他人的情绪和心境等。所以,在公共场合,我们不能只关注自我的存在,也要关注他人的存在。在交流、研讨的过程中,有学生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认为自己也认识到不应该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但有时就是控制不住自己的音量,或者本来是一个正常的交流,却被别人误认为是故意喧哗,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样应对?当别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时,自己应当怎样做?有学生认为“要说悄悄话”,有学生认为“要学会控制自己的音量”,有学生认为“当别人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时要予以友善的提醒”,等等。互动和交流不仅唤醒、激活了学生的认知经验,而且丰富、发展了学生的已有经验,有效地增强了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积极性,也让其在学习中产生一种获得感、意义感和价值感。

融入学生的生活经验、知识经验对于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学习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对于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能力的提升、核心素养的培育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是一种实践之知、经验之知。道德与法治教学应当基于学生的经验,在学生的经验之中,又服务于学生的经验。经验不仅仅是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载体,更是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动力引擎。经验能唤醒、激活学生“身临其境”式的生活,而不是让学生对学习内容置身事外。作为教师,只有不断地唤醒、激活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经验,才能让教学回归本真,全面提升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品质,培育其道德与法治课程核心素养。

二、引导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探究

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教师要从学生的生活实际和经验出发,多元整合教材内容和教学资源,根据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主题和目标,引导学生展开探究活动,从而盘活学生道德与法治课程的学习力。教学中,教师要对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进行相应的引导、支持和辅助,促进学生对道德与法治学习内容的自主建构。只有这样,教师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才能不断地走向完善。

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的过程不是简单地“闻知”“说知”,而是“探究之知”。道德与法治探究可以采用“问题式引领”“任务性驱动”“主题式研讨”等方式,无论是哪一种教学方式,都应当致力于引导学生提升自我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力。传统的道德与法治教学,往往以说教、灌输等方式为主,着眼于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知识的获得。在这样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往往处于听众的角色,而不是一个自主探究者、建构者、创造者。在美国教育家杜威看来,道德说教、道德灌输,只能让学生形成“关于道德的观念”。而道德对话、道德交往、道德协商,能让学生形成“道德观念”。尤其是道德探究、道德实践,更能让学生形成深刻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感悟,生成道德与法治素养。笔者认为,聚焦学生真实的、现实的生活,有利于让学生自主发现和探究与道德与法治相关的问题。

在道德与法治探究活动中,教师要引导学生开展道德与法治学习,使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从“独白”走向“对话”“交往”;
教师还要引导学生将意识内的知识经验、生活经验等进行充分的加工、丰富和应用,使之提升到道德与法治的层面。比如在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上册“知法守法,依法维权”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笔者采用“法律故事会”的形式,引导学生针对一些具体的法律事件展开深度剖析,如“工厂倒闭,进城务工人员讨薪路漫漫”“母亲瘫痪在床,父亲让孩子辍学进城打工”“学生因搀扶不小心摔倒的老人反被讹”等,真实性的案例能激发学生的深度思考,引发学生的深度交流。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会积极地换位思考并进行情感投射,进而将自己与法律事件中的主人公进行对比,将道德与法治学习的间接经验转化为自我的直接经验,进而感受道德的力量和法治社会的威严。

德国著名思想家雅斯贝尔斯曾说,“对话是真理的敞亮和思想本身的实现”,“对话能发现所思之物的逻辑及存在的意义”[2]。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引导学生从与他人、与环境、与素材、与资源等关系角度展开多维度、立体性的对话,从而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变得立体、丰盈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要摒弃传統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概念化、说教化的弊病,引导学生在“假如是我”的角色建构、角色体验、角色对话中,探寻到解决问题的策略、路径。

三、催生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思辨

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归根结底是一种价值和意义的学习。在当下这样一个多元化的世界中,道德与法治教师尤其要注意引导学生进行价值和意义的思辨。实践证明,通过知识灌输和说教的方式让学生变成“美德袋”的传统做法是无效的,也是无价值、无意义的。为此,教师可以采用“观点采择”“价值澄清”“两难故事思辨”等方式来催生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思辨,培育学生的道德与法治情感,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知,形成学生的道德与法治认同,从而完善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生命。

值得注意的是,价值思辨不是“空对空”的理论思辨。美国哲学学会在关于思辨思维的一项报告中明确提出,“只有在解决问题过程中才能真正发展人的思辨思维、人格气质和认知技能”。比如在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二年级上册“大家排好队”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笔者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小明由于很着急,想插队插到小华的前面,小华应该怎样做?这个时候,由于学生已经认识到了规则的重要性,因而普遍认为,小华应当拒绝小明的请求。面对学生统一的回答,笔者没有做出过多的解释和评论,而是补充了一个关于“小明可能存在哪样的特殊情况”的问题,催生学生想象,让学生对情境进行补白,从而丰富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内容。不同的学生所猜想的情境是不同的,如“小明肚子疼,要上厕所”“小明家里有急事,需要赶紧回家”等。这种教学方式没有对学生过多地设置相关的应当模式,而是让学生自主敞亮思维,追问可能性,从而引导学生理解和关爱他人,引导学生在思辨中明辨是非、自我省思、发展智慧,促进学生道德与法治素养的内化,实现学生对道德与法治相关知识的自我建构。

价值思辨是一个观念的冲突、碰撞、融合的过程。[3]在这个过程中,教师可以设置一些具有思辨性的问题情境,引导学生深度思考、探究。如“如果不能找到高空抛物者,那么整栋楼的住户除非能证明自己无错外,都要对受害人予以赔偿”“高空抛物所涉及的坠物物业需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等,只有经历了认知冲突之后,学生所形成的道德与法治观念才会更加深刻。同时,教师有必要将相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八礼四仪”教育、中国梦主题教育等融入道德与法治课程中,尤其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道德与法治教学的主轴,从而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与法治品质和精神,树立社会主义信仰。换言之,在实施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要警惕道德相对主义,要明确“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

四、深化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

评价是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重要环节。传统的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中,学生往往是一个观点的“接收器”,这样的道德与法治教学模式,培育出的是一个唯唯诺诺、人云亦云、没有主见的人。深化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就是要让学生真正成为道德与法治学习的主人,就是要让学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道德与法治学习之中,并做出积极的反思、反省、审视,从而对自我的学习进行有效的评价。

引导学生进行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关键是要打通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符号世界与学生的生活世界、生命世界之间的关联,让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成为一种生命化、生活化的学习。深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要激发学生的自主性、自能性的思维,要将学生培育成为一个能够独立思考、有独立性人格、敢于质疑和批判、拥有自己的坚定信仰的“大写之人”。从这个视角来看,评价是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一种高阶思维或高阶认知。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让学生真正以主人翁的姿态投身、融入道德与法治学习之中。比如在义务教育教科书《道德与法治》四年级上册“我们所了解的环境污染”这部分内容的教学中,笔者引导学生评价“塑料”,并出示了两个观点:一是认为“塑料是二十世纪最伟大的发明”,二是认为“塑料是二十世纪最糟糕的发明”。在评价塑料的过程中,学生围绕“塑料的利与弊”“塑料的用与不用”等问题展开积极的讨论与评价。通过评价,学生认识到塑料在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白色污染”等弊端。

评价是道德与法治教学的载体,也是学生道德与法治学习的动力引擎。道德与法治学习评价不是为了甄别、选拔,而是为了促进、发展。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教师要充分利用评价这个杠杆,引导学生对话、互动、交流。在这个过程中,能有效地培育学生的道德与法治眼光,培育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头脑。

道德与法治教学的根本旨归是引导学生过一种有意义、有价值的良善生活。道德与法治教学要密切地聯系学生的生活和认知经验,要引导学生深入思考、探究,并聚焦“两难”辩证,催生学生的价值思辨,优化学生的道德与法治学习品质。正如鲁洁教授所说,“德育课堂,究其根本是一个引导学生去探寻生活意义的课堂”。只有充分地尊重学生的生活、引导学生的生活、拓展学生的生活,才能充分发挥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育人功能,彰显道德与法治学科的育人价值,进而促进学生生命本质力量的解放,引导学生快乐、自主性地、良善地生活。

(蒯江萍,苏州工业园区文萃小学,江苏 苏州 215000)

参考文献:

[1] 鲁洁.重新认识道德和道德教育[J].人民教育,2015(19):72-75.

[2] 白昀.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融入家国情怀教育[J].基础教育研究.2021(13):78-79,96.

[3] 周小玉.家乡主题“生活化”——基于道德与法治教学的家国情怀培育研究[J].基础教育课程.2022(1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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