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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斯洛特对纳斯鲍姆自主观念的批评

时间:2023-09-10 14:40:05 来源:网友投稿

左 稀

人是社会性动物,爱与关怀是人具有社会性的重要表现,缺乏关怀与被关怀的生活一定不是一种繁盛的人类生活。然而,承认这一点并不等于承认关怀具有道德价值。在人类道德发展中,关怀究竟充当怎样的角色,是一个存在争议的问题。内尔·诺丁斯(Nel Noddings)、迈克尔·斯洛特(Michael Slote)及弗吉尼亚·赫尔德(Virginia Held)等关怀伦理学家坚守关怀在(包含自主能力在内的)人类道德发展中的基础地位。玛莎·纳斯鲍姆(Martha C.Nussbaum)等自由主义者担心错误的关怀与自主的要求不相容,因而拒绝将关怀视为道德思考与行动的可靠基础。在纳斯鲍姆看来,盲目的关怀可能阻碍被关怀者自主能力的发展,作为畸形适应性偏好的关怀则与关怀者自身自主能力的发展背道而驰。我们的研究以关怀和自主为核心,重点考察斯洛特与纳斯鲍姆之间的争论。除此之外,通过与关系自主理论展开对话,我们将进一步了解他们之间深层的共识与分歧。

在不少人眼中,纳斯鲍姆隶属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理论阵营。这是因为,她一向强调社会政策的目标是促进每个人的能力,而非任何一个群体的能力,而且她自认为是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理念的传承者。如果此种判断无误,在纳斯鲍姆那里,“自主的人”很可能会是一个孤独、理性且自治的人。毕竟,对自主的理解与对个人的理解息息相关,从原子化的个人观念中很难真正推出重视社会联结和情感依附的自主观念。无怪乎,以诺丁斯为代表的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提出一个重要批评: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过分强调规范意义上的自给自足,不仅不符合真实的人类生活现状,而且轻视和贬低了关系和共同体的价值。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并非无从回应,他们可能会区分描述性个人主义与规范性个人主义,并声称,在描述意义上,个人无法独立于群体而生存,但在规范意义上,个人主义者依旧可以将某种自足性作为价值追求的目标。纳斯鲍姆是否要采取上述策略?我们认为,没有必要。因为,纳斯鲍姆并未在严格意义上采取个人主义的立场。

先来看看她对人性的描述。不同于外在论者试图提供有关人性的纯粹的、未经中介的描述,纳斯鲍姆对人性的内在主义说明完全立足于人类历史和人类最深层次经验。从这些共同经验来看,依附性和分离性同时构成人类生命形式的基本特征[1](219)。所有人都认识并感受到对他人的关怀和归属感,重视并享受由这种认知和关系构成的生命形式。与此同时,无论我们在何种程度上参与人类互动,我们每个人终归是“一个人”,终究只能切身感受自己的痛苦。从出生到死亡,我们都在各自的人生轨道上前行,一个人的死亡逻辑上不会导致其他任何一个人的死亡。由此可见,在描述意义上,纳斯鲍姆既不是个人主义者,也不是社群主义者。对依附和分离之自然性的承认,使她的立场明显介于两者之间。

与区分描述性个人主义与规范性个人主义的理论家不同,由于深受亚里士多德功能论证之影响,纳斯鲍姆认为作为规范性价值的诸能力项必然是人类自然本性(深层欲求)完满实现的状态。因此,具有规范意义的人类能力清单既要体现人的依附需求,也要体现人的分离需求。前者尤其涉及能力清单的第五项(情感)和第七项(依附),后者更多涉及能力清单的第一项(生命)、第二项(健康的身体)、第三项(完整的身体)和第十项(控制自身所处的政治环境和物质环境)[2](78)。不难看出,纳斯鲍姆的能力清单充分体现了她对人类伦理生活之复杂性的深刻认知。在她眼里,依附性和分离性既构成一种限制,也构成一种潜能。对于潜能,人们总是希望尽可能实现它;
对于限制,人们普遍渴望对抗并摆脱它。人类生活的繁盛实际取决于人们实现潜能和对抗限制的程度。因此,在对待个人依附性和分离性问题上,始终存在就如何达致“适度”开展微妙慎思的要求。过分追求自给自足不可取,极度依附他人乃至共同体的生活同样不值得过。

基于上述理由,纳斯鲍姆认为,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将个人分离性划归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传统,将共同体依附划归关怀伦理的做法过于简单化。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家应该从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传统中汲取有益的因素,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女性很少被当作目的自身来看待。承诺个人分离性意味着将独立的个人看作政治的目标,它要求关注每一分离的个体X、Y 和Z 生活得怎么样,而不是将“有机整体表现得怎么样”作为政治的核心议题。毕竟,X 享受的更多福祉无法补偿Y 和Z 遭受的更多痛苦。但是,将独立的个人作为政治目标并不意味着否认情感和依附关系对于个人生活的重要价值,它只是要求我们以某种方式关注资源和机会的公平分配,将每一个人都视为值得关注的目的自身。同样地,自由主义者也应该从女性主义批评中获得启示。譬如,女性主义曾批评自由主义者不合理地划分公私领域:他们将家庭视为国家不予干涉的私人领域,实际助长了家庭内部的不公正。自由主义者应该由此反思家庭的社会建构性,明确家庭是国家行为的产物,无论其结构还是成员权利都受到法律和制度的广泛影响[2](261)。他们也应了解女性在家庭内部可能遭受营养不良、家庭暴力、婚内强奸和受教育机会不平等的事实,进而明白预设太多有机统一与和谐无益于改善女性的现实处境。总而言之,女性主义关怀伦理学与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传统各自呈现的理论问题,无不源自他们对人类本性的偏颇理解以及对繁盛生活的错误设想。

纳斯鲍姆对人性的内在主义描述奠定了她在关怀与自主问题上的基本观点。尽管她并未就此问题展开专题讨论,但我们依旧可以从她有关“适应性偏好”的论述[2](135-148)以及对诺丁斯母爱式道德模型的批评中窥见她的思想。第一,就自主的内在能力而言,不论真实的自我取决于人的哪一种心理状态(欲望、偏好、情感、态度、信念等),批判性反思能力总是必需的。倘若自主是自我的一种内在能力,那么它只能是真实自我的能力。作为一种理性筛选程序,批判性反思是我们区分真实自我与虚假自我的重要途径。第二,价值中立的筛选程序不足以区分合理的“适应性偏好”(如因个头矮小而放弃篮球明星的抱负)与畸形的“适应性偏好”(如因社会习惯和社会压力而轻视基本的人类能力),偏好的自主总是关联于我们对生活中基本善品的认识。在纳斯鲍姆那里,这组基本善品表现为由十个能力项组成的人类能力清单。换言之,偏好自主不是内容中立的,更不是价值中立的。我们不仅要关心一个恰当的筛选程序导出了何种内容的偏好,更要关心这些偏好是否符合人类能力清单。第三,自主不但关乎内在能力,也关乎外部制度结构。长期生活在压迫性制度环境中的人,很难凭借自身力量开展批判性反思并筛选出恰当的偏好,因为他们的偏好正是由他们身处其中的法律和制度所构建的。这意味着,自主至少会对人们面临的外部制度结构提出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即一个社会的公共政策和法律制度必须满足人类能力清单提出的基本要求。以上三点主要涉及关怀的给予者如何保持自主性的问题,第四点则就尊重被关怀者的自主性而言。纳斯鲍姆非常反对诺丁斯把母性关怀视为道德典范的做法,原因在于,这种抹去批判性反思的关怀很可能被推得过远,以致损害被关怀者的切身利益。试想一下,当一个母亲看到瘫睡在沙发上的女儿时,她难道不应首先确认一下女儿瘫睡的原因?如果她的女儿因服用药物、酒精过量或受到危险的性虐待而瘫睡,此时沉浸在母女共生的融合体验中,岂不是置女儿切身利益于不顾?这自然是个较为极端的例子,但因粗心的母性关怀而损害被关怀者自主能力发展的例子并非不可想象。譬如,有些抚养者更愿意让孩子接触各类电子产品,理由是他们乐于看见孩子长时间保持安静、专注和愉悦,然而对可能导致孩子沉迷上瘾并丧失自控力的内容缺乏敏感性势必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可见,爱与关怀只在先行独立反思的基础上才可能是好的,批判性反思不但是关怀者衡量自身自主与否的重要条件,也是关怀者尊重被关怀者自主性的必要条件。

迈克尔·斯洛特是当代著名的关怀伦理学家、美德伦理学家和道德情感主义者,他发展出一种基于移情的关怀伦理学和道德情感主义理论,主张道德价值源自行动者的动机或意图——移情关怀,移情关怀不只是一种情感,更是一种自然美德。除此之外,自主也是一种自然美德。自主包含两种含义:首先,它指的是一种自行思考和决定的内在能力;
其次,它指的是不存在可能干涉一个人做自己想做之事的外部因素。缺乏第一种含义的自主并不意味着缺乏第二种含义的自主[3](62)。或许是受到关系进路关怀伦理学的影响,斯洛特承认自主不是一个等同于自给自足的概念,而是必须在社会关系中获得理解的概念[3](61)。首先,“自我”是在关系中生成的。正如安妮特·拜尔(Annette Baier)所言,在成为“自我”之前,我们都是养育者(父母、老师)面前“第二人称的人”。其次,个人自主能力的发展不可避免地受到外部关系和规范的影响,在压迫性关系及规范中形成的欲望、偏好和情感不可能是自主的。斯洛特进而认为,只有处在移情的关怀关系中,一个人的自主能力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如果某个人以舍弃自尊的方式作出情感和关系的承诺,那通常是因为他/她曾长时间遭受缺乏移情关怀(尊重)[4](110)的对待,以致对自身需求和抱负的重要性缺乏意识,并逐渐成长为不自主的行动者。言下之意,只要这个人在孩童时期得到充满移情的关爱,其内在的自主性便能获得充分发展。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斯洛特坚持认为儿童具有自然的自主性,他们自然而然地形成自己的观点,为自己作出决定[5](2)。尽管这些观点或决定并不必然是明智的,但只要获得他人移情式关怀,这种自然的自主性便能得到充分发展。此种有关自主的理解非常不同于强调批判性反思的自主观念。在纳斯鲍姆那里,作为内在能力的自主要求一个人对自身欲望、偏好、信念和计划进行批判性审查;
在斯洛特这里,唯一重要的是他人的移情关怀。在《关怀伦理学与移情》中,斯洛特着重批评了纳斯鲍姆对情感关怀的不信任态度[3](79)。尽管他承认诺丁斯等人将自然的母性关怀视为道德范例是危险的,但他认为关怀伦理学自身包含着应对这一批评的理论资源,即只要将关怀建立在移情的基础之上,关怀伦理学所面临的问题便会迎刃而解。不论如何,我们都不应仿效纳斯鲍姆的做法,将反思性判断和评价引入自然情感的领域。即使面对非同寻常、值得警惕的情境,我们也仅需求助批判性反应(critical responsiveness),无须诉诸实际的批判性思考(actual critical thinking)。

整体看来,斯洛特对纳斯鲍姆的批评意见可归纳为以下三点。第一,纳斯鲍姆过分强调理性和个人分离性,忽视了情感和依附关系在道德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这种批评意见并非仅针对纳斯鲍姆一人,所有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者都可能面临这项批评。当然,仅凭先前对纳斯鲍姆立场的澄清,对此作出恰当回应也并不难。不过,如果我们留意到斯洛特对情感自然性的高度重视,我们或许会发现他对纳斯鲍姆的指责有更深层含义,此即第二点批评意见:纳斯鲍姆过分强调理性控制,弱化自然的感受性维度,从情感认知维度展开的批判性审查破坏了情感的自然性,也贬损了情感的道德价值。毋庸置疑,在处理理性与情感的关系时,斯洛特和纳斯鲍姆都不走寻常路,他们均试图摆脱理性与情感二分的传统观点。就斯洛特而言,近些年他对中国古代哲学中的阴阳论燃起的强烈兴趣足以说明这一点。不过,他似乎更加着力于说明理性所蕴含的情感要素(阳中有阴)。他认为,实践理性和理论理性都具有阴阳两面性,对他人或自身观点的无尽批判是缺乏共情的表现,真正客观的理性思考必须呈现“阴”的一面,即对外界给予我的知觉、感受、观点和信念拥有一种情感的接受性[6](259)。与斯洛特不同,纳斯鲍姆显然更关注情感自身具有的理智性。她认为,任何一种情感都包含有关外在事物的评价性信念,这些评价性信念构成情感的认知成分。我们可以考察情感的认知内容以区分具体的情感类型,也可以尝试改变情感的认知内容以重塑人的情感生活[7](24)。尽管他们二人都拒绝理性与情感分属两个世界的观点,但他们各自的研究重心明显不同。造成这种差异的根源是,斯洛特极力主张情感的自然化,纳斯鲍姆则全力完成情感的去自然化。于是,纳斯鲍姆所认为的实现自主关怀的重要途径——批判性反思,在斯洛特眼中自然就成为破坏关怀之道德价值的“元凶”。第三,斯洛特认为,纳斯鲍姆主张每时每刻都保持对情感和依附关系的批判性警惕,实际歪曲或夸大了对自主性的理解。即便在父权制环境中,询问“我是否应该爱我的父母、丈夫和孩子”也是不恰当的,更不必说缺乏任何特殊理由的怀疑。即使面对不义、压迫或其他值得警惕的环境,我们也没有必要启用批判性反思,仅凭批判性反应便足以应对。

在《性与社会正义》[8](62)中,纳斯鲍姆曾对第一个批评意见作出简要回应,鉴于本文第一部分的讨论,我们试图在此基础上作补充回应。至于另外两个批评意见,她尚未专门处理过。我们结合她在某些文本中的观点,可尝试予以回应甚或反击。

斯洛特的第一个批评意见是针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一般性批评。然而在纳斯鲍姆看来,这项批评意见并不具有一般性。因为自由主义不是单一的观点,而是一个观点家族。在理性与情感的关系问题上,自由主义者的态度不尽相同。一部分自由主义者(如康德)确如斯洛特等关怀伦理学家所说的那样,认可理性与情感的截然二分,将情感视为非理性(理性无法干预)的冲动和力量。不过,无论这些自由主义者如何看待情感在道德动机中的地位,他们远没有将情感从规范性道德生活图景中彻底剔除。纳斯鲍姆本人更不可能忽视情感与依附关系在人类繁盛生活中的地位,这既与她的理论立场(介于个人主义和社群主义之间)相悖,也与能力清单的内容不相符。纳斯鲍姆多次明确地说过,在十个能力项中,依附能力是最核心的两项能力之一(另一项是实践理性)。这种说法意味着,一个人在完成任何其他能力项的功能发挥时,必须以展现依附能力的方式实现,否则我们不会认为这个人在以人类的方式完成功能发挥。当然,除了依附能力,实践理性同样居于核心地位。依从传统观念,依附能力涉及关系性与社群,实践理性涉及分离性与个人,那么斯洛特质疑纳斯鲍姆过分重视实践理性,以致贬低情感和依附关系之价值的批评,或许仍有一定道理。可是,我们有理由认为纳斯鲍姆并非传统观念的支持者。在其成名作《善的脆弱性》中,她曾提出与斯洛特颇为相似的观点:优良的实践慎思必须具有开放性和接受性。在她看来,“对于真正的见识和正确的选择来说,《斐多篇》中那个坚硬的、冷漠的‘理智’既不必要也不充分。不必要,因为……见识是可以通过与外在世界发生回应性的相互作用而达到的;
不充分,因为这个要素似乎缺乏最好的和最高的那种见识所要求的那种开放性和接受性”[9](394)。这段话表明,纳斯鲍姆完全承认实践理性具有情感和关系的维度。即使她强调实践理性是事实,我们也难从这一事实中推出她忽视情感和关系的结论。

斯洛特的第二个批评意见涉及更深层次问题,即自然的情感与理性的情感何者道德价值更高?必须承认,纳斯鲍姆虽然重视实践理性的情感维度,但始终认为能为慎思主体提供额外洞见的多是合乎理性的情感。在这一点上,她与斯洛特存在根本性分歧,后者坚持自然情感在道德思考和判断中的作用。有鉴于此,我们不应纠结于道德价值的问题。就我们的主题“关怀与自主”而言,要紧的是基于移情的关怀和先行反思的关怀,哪一种更能满足自主的要求,而非哪一种关怀的道德价值更高。既然斯洛特如此推崇自然的关怀模式,我们不妨看看此种模式能否恰当应对不自主的情形。在斯洛特那里,基于移情的关怀是自然的,因为移情是一种自然本能。这里的“移情”主要指接受性移情,它涉及一个人被另一个人的情感态度所影响而获得相应感受。除了接受性移情,还存在一种投射性移情,它涉及一个人将自我置于他人位置(设身处地)获得相应感受。由于投射性移情可为遭受情感障碍的精神病患者所有,且容易受到认知和信念的影响,因而斯洛特认为,关怀的基础应是接受性移情而非投射性移情[10](133)。

斯洛特非常自信地认为,让移情充当关怀的“舵手”可以规避诺丁斯式母爱模式的风险。在防止关怀者一意孤行以致破坏关怀关系方面,强调移情的回应性和接受性的确有所助益,但在涉及自主性方面的具体问题时,接受性移情发挥的作用相当有限。从尊重被关怀者的自主性来看,接受性移情不足以使人对不自主行为进行恰当干预。如果一位母亲仅在情感上接受和回应孩子的实际感受,那么当她的孩子因电子游戏中不良内容的引诱而倍感愉悦时,她只会感到同样的愉悦,丝毫觉察不到孩子自主能力的发展正在受到威胁。在此情形中,对孩子自主性的尊重源自母亲的投射性移情,若非设身处地为孩子着想,她不会感到威胁和痛苦,也不会采取正确的干预行动。当然,受到严重干涉的孩子一开始会非常抗拒,甚至主动弃绝与母亲的关系,此时母亲确有必要遵照斯洛特的建议,发挥接受性移情的作用,体会孩子的愤怒和失望,同时继续保持沟通以期重建关怀关系。不过,在我们设想的这种不自主情形中,与尊重和维护被关怀者自主能力相关的始终是投射性移情,接受性移情的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持和修复关怀关系本身。

从保护关怀者的自主性方面看,接受性移情能否以及如何发挥作用是个难题,因为这涉及“自我移情”是否存在的问题(这个问题太过复杂,暂且按下不提)。鉴于接受性移情以自我—他人关系为基础,理论上说,在面对不义、压迫或其他值得警惕的环境时,一个人若欲进行自主能力方面的自我评估,首先需要划分两个自我——作为关怀者的自我与作为被关怀者的自我,而后通过“关怀者自我”对“被关怀者自我”的移情反应来进行甄别。至于甄别的标准,我们猜想斯洛特可能会诉诸“疏离感”。当“关怀者自我”对“被关怀者自我”的情感态度无法产生共鸣,并体验到一股“移情的寒冷”时,疏离感便产生了。正是疏离感的存在使这个人确认自己是不自主的。这种观点的缺陷一目了然。首先,疏离感只是被理解为“关怀者自我”与“被关怀者自我”的情感态度不一致,这是不够的。如果“被关怀者自我”的情感态度是适当的,“关怀者自我”的情感态度反而不适当,仅凭两者之间不一致便判定“被关怀者自我”缺乏自主显然过于草率。其次,即使两者情感态度一致,这种由移情产生的“温暖感”也不一定表明自我是自主的。自主理论家常常引用“恭顺的妻子”的例子[11](4)以说明“疏离感的不在场”并不是自主的充分条件。一个因压迫性环境而形成畸形适应性偏好的人,更有可能自愿而全身心地顺服于压迫者,在这方面她们的自我是统一的,不可能分裂出一个表示“愿意”的自我和另一个表示“不愿意”的自我。根据斯洛特的理解,我们必须将她们看作自主的人,但这不符合我们的直觉。可见,即便我们不追究“自我移情”是否存在的问题,接受性移情也不足以使关怀者甄别出自身不自主的情形。

现在,我们来考虑斯洛特的第三个批评意见:当面临不义、压迫或其他值得警惕的损害自主的环境时,一个人没必要开展实际的批判性思考,诉诸批判性反应即可。首先,斯洛特从未清楚地告诉我们,他所说的批判性反应是什么。考虑到他对自然情感的推崇,我们猜测批判性反应是人的一种特殊感受或倾向,它无涉判断和认知,具备警示和批判的功能。斯洛特大概是在回应纳斯鲍姆对诺丁斯式母性关怀的批评时获得灵感的。在前文提到的母亲与瘫睡女儿的例子中,纳斯鲍姆极力主张母亲先查明女儿瘫睡的原因,而非一味陷入共生融合的快乐体验。斯洛特可能认为,此例中的母亲不需要通过实际的反思来确认女儿安好,她仅凭“第六感”就能嗅出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异样。毋庸置疑,处于亲密关系中的人常常拥有这种不同寻常的能力。然而,如果“批判性反应”等同于“第六感”,那么它就不是一种无涉判断和认知的心理觉察能力。根据心理学家的研究,“第六感”可被理解为“即时的情境解读”。由于它运用的信息量极少,大脑搜寻既有资料并作出匹配的速度极快,以至于我们都误认为它是一种无涉认知的心理能力,殊不知它仍然是大脑思考的结果。而且,第六感并非人类天生的能力,它可以通过后天努力而增强。譬如,一个人经验越是丰富,他/她的第六感就越是准确。如果“批判性反应”不能等同于“第六感”,那么我们能将它理解为先前提及的“疏离感”吗?在研究自主问题的文献中,疏离感指的是个体经由批判性反思所获得的否定和抵制的感受。也就是说,它不是优先于或独立于批判性思考的东西,而是批判性思考的结果。我们很难想象,若不涉及有差异的经验、认知、信念和判断,自我何以产生疏离感。

对于纳斯鲍姆所说的批判性反思,斯洛特明显存在误解。在他将其设想为每时每刻不间断时,他似乎忘记了自己在《道德情感主义》中屡次引用的心理学家霍夫曼(M.L.Hoffman)的观点:人们通过诱导法学习注入动机的脚本,而那些脚本可以依附于道德规范或原则[4](87)。霍夫曼的意思是,针对儿童的道德教育不能单纯通过规则灌输来实现。一般而言,儿童更倾向于将抽象的道德规则与具体情境及所涉情绪感受关联起来,并将这些情感储存在动机库中。当需要运用道德规则时,他们首先会通过调用动机库中特定的情感来完成。斯洛特既然信赖霍夫曼的观点,就应该认可这一点:为了保持自主,我们没必要时刻处于批判性思考状态。从纳斯鲍姆的观点来看,由于违背人类能力清单的情形往往值得高度警惕,因此我们可以教会儿童将能力清单的规范性内容与特定情感态度关联起来,并将这些情感态度储存在动机库中。如此一来,当面临可能损害自主(侵害基本的人类能力)的情境时,我们不一定需要引入实际的批判性思考,只需调用动机库中的情感来发布警示。这种建立在理性的情感之上的批判性反应,想必是纳斯鲍姆所乐见的。这就是说,批判性反思无须总是呈现为实在的理性思考,多数时候它会以“批判性反应”的形式呈现。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种关于“批判性反应”的理解更符合儿童心理发展的一般规律,也更有利于道德教育(包含自主性教育在内)事业的发展。

大约从2000 年开始,道德哲学和政治哲学中有关自主的研究发生了一个明显的转向——关系转向。关系进路的自主理论家对传统的个人主义自主观念普遍表示不满,他们认为这些观念没能充分阐明,不自主如何会因人们广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状况而产生。由于人的自主性容易“受到家庭、文化或宗教社群内的人际关系,以及他们在更广泛结构(如阶级、性别或种族)中的社会地位的影响”[11](1),因此自主理论必须实现关系转向,将这些影响因素充分考虑进来。之所以要在这里讨论关系自主理论,是因为透过这一广泛的研究背景,我们将更深入地理解斯洛特和纳斯鲍姆在自主问题上的共识与分歧。为了实现这一理论目标,不妨大致了解一下关系自主理论的内部划分。

首先,关系自主理论有内在主义与外在主义之分。内在主义关系自主理论认为,虽然自主会受到个体面临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境况的影响,但其必要条件仍是个体内在的心理结构(偏好、价值观、承诺等)。外在主义关系自主理论认为,自主的必要条件是外在的社会关系和社会条件。某些“社会条件和政治条件与自主完全不相容”[12](37),譬如,“缺乏重要的自由和机会、遭受各种形式的社会控制和结构不公正”[12](37)的人不可能是自主的。其次,关系自主理论有程序主义与实质主义之分。程序主义理论认为,自主的条件是一套充分的反思程序,只要主体对自身偏好、价值观或承诺的认可是经过充分反思的,那么他/她就是自主的,不论其偏好、价值观或承诺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实质主义理论拒绝程序主义理论对内容中立的承诺,他们会对主体的偏好、价值观或承诺提出或强或弱的实质性要求,由此存在强实质论与弱实质论的划分。强实质论认为,自主要求主体有能力通过批判性反思甄别正确或错误的规范,并确保自身心理结构符合正确的规范。弱实质论认为,自主仅要求主体心理满足较弱的约束性条件,如有能力决定自己的选择和行为,能够为自己发声或者有一定的自我反思的态度等。最后,关系自主理论还存在因果性与构成性之分。这一区分主要关系到外部社会关系及条件在个体内在心理结构形成中所发挥的作用。因果性解释主张,外部社会关系及条件对于个体心理结构的形成仅具有因果作用;
构成性解释主张,前者对于后者不仅具有因果作用,同时具有构成性作用。一般而言,程序主义理论是因果意义的关系性理论,实质主义理论常常是构成意义的关系性理论。

了解内部划分之后,我们需要问一问,斯洛特是否称得上关系自主理论家?联想到赫尔德对斯洛特的批评,人们可能会给出否定的答案。赫尔德认为,斯洛特对关怀的理解仅限于动机和意图层面,以致错过“关怀关系”这一核心要义。在她看来,对于关怀伦理学来说,实践参与以及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才是首要的。她甚至提出一种“交互的自主观”,这种观点认为,我们的选择和行动不可避免地受到教育、经济、政治、法律以及源自他人的心理压力的影响,对这些影响因素的密切关注有助于促进自主能力的发展。在自我与他人的所有关系中,关怀关系最有利于自主的实现[13](81)。正是基于赫尔德的上述意见,不少研究者认为,斯洛特与赫尔德分别代表了关怀伦理学的两种研究进路:美德进路和关系进路。然而,据此认为斯洛特不是关系进路自主理论的支持者似乎有失公允。

首先,在斯洛特那里,移情和移情关怀与自主问题高度相关。移情可分为一阶移情和二阶移情。关怀行动者对被关怀者的情感共鸣为一阶移情,道德评价主体对关怀者情感的移情为二阶移情。当评价主体与关怀者情感产生共鸣时,他们会体验到一种温暖的感受,此即斯洛特所说的“移情温暖”,它是评价主体道德赞同的情感基础。当评价主体与关怀者情感产生疏离感时,他们会体验到一种寒冷的感受,此即斯洛特所说的“移情寒冷”,它是评价主体道德不赞同的情感基础。自主问题同时涉及一阶移情和二阶移情:被关怀者能否获得尊重,日后成为一个自主的关怀行动者,取决于关怀者的一阶移情;
评价关怀者是否尊重被关怀者的自主性,取决于评价主体对关怀者的二阶移情。简单地说,自主要求人们拥有基本的自尊、自信和自重的态度,而他人的移情关怀是人们获得这些态度的条件,因此他人的移情关怀构成自主的重要条件。这与赫尔德认为关怀关系有利于自主实现的观点不谋而合。其次,赫尔德所针对的文本是《源自动机的道德》(Morals from Motives),她忽视了斯洛特在其他文本中对关怀关系的重视。譬如,在《道德情感主义》中,斯洛特特别提到家长对孩子感受的移情回应和持续对话,并把接受和回应视为恰当关怀的必要条件。事实上,移情必然涉及自我与他人的关系,建立在移情基础上的关怀不会仅限于动机和意图层面以致忽视关系本身。

此番澄清使我们看到,斯洛特支持外在主义关系自主理论,他相信对于自主来说重要的是外在于个体心理结构的关怀关系,同时他信赖纳塔莉·斯托尔贾(Natalie Stoljar)的“女性主义直觉”[14](94),即在压迫性社会关系和社会规范中,一个人的自主能力不可能得到发展。除此之外,他也支持构成意义的关系理论,他承认他人的移情关怀对个体关怀心理的形成有构成性意义。当然,外在主义关系自主理论并非丝毫不关心个体内在心理结构,正如内在主义关系自主理论绝不意味着彻底无视外部社会关系或社会条件。作为外在主义关系自主理论的支持者,斯洛特明显注意到了个体心理状态对行使自主能力的影响,尤其当他提到适用于非正常环境的批判性反应时,这种批判性反应与保罗·本森(Paul Benson)[15](661)所说的反思性态度非常相似。鉴于本森的弱实质论立场,斯洛特很可能也是一位弱实质论者,他无法支持程序主义和强实质论的理由在于,程序主义是一种诉诸理智的反思程序,强实质论则要求主体事先拥有对正确价值规范的认知或信念,这些与他对情感自然化的承诺并不相容。

相较于斯洛特,纳斯鲍姆对关系自主理论的态度更为明显。在她看来,畸形的“适应性偏好”和不恰当的、有害的情感会严重影响一个人过自主生活的能力,因此知情欲望和情绪福祉均构成自主生活不可或缺的条件。从这个角度看,她基本隶属内在主义的关系自主理论阵营。与斯洛特一样,纳斯鲍姆非常重视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甚至非正式的社会互动在个体内在心理结构形成过程中的构成性作用。譬如,《女性与人类发展》中的“制度论证”说明,社会政策和法律制度对于欲望形成的构成性作用不容小觑,《政治情感》[16](200)与《女性、文化与发展》中的一篇文章[17](388)则大量谈及社会文化和社会互动对人们情感状态的塑造。与此同时,她应该不会反对,在所有依附关系中,恰当的关怀关系最有利于自主的实现。理由有三:第一,实践理性与依附能力本就相互渗透,实践理性能力(自主的人所需内在能力)必须在依附关系中实现。第二,关怀(友爱)关系提出的相互性和回应性要求,锻炼了人们的知觉能力,而知觉是作为自主能力一部分的自我决策能力的决定性要素[9](506)。第三,公共层面的关怀或友爱对于建立公正的社会结构意义重大,公正的社会结构在个体自主能力的形成和运用中具有构成性意义。不过,在支持程序主义还是实质主义理论方面,纳斯鲍姆再次呈现与斯洛特不一样的观点。她的“知情欲望”理论充分表明,她既强调程序主义的理性反思,也注重实质性价值对欲望的引导作用。她甚至非常明确地告诉我们,真实自主的偏好往往与人类有权拥有哪些善事物的规范性说明紧密相关(强实质论)。换言之,我们根本没必要在程序主义和实质主义之间选边站,正确的做法是将两种理论结合起来。

在强实质论的批评者看来,纳斯鲍姆的观点是不融贯的。因为强实质论似乎要求我们像重视个体内在偏好那样重视可能损害“偏好自主”的社会规范或社会条件,在这个意义上,强实质论立场会使她走向外在主义理论阵营。不过,这可能不是纳斯鲍姆唯一要面对的问题,对构成性关系理论的承诺同样可能导致不融贯。当她承认结构性社会及政治条件对于个体偏好的形成具有构成性作用时,她自然要格外注意不公正的、压迫性的社会结构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继而消除这种负面影响也会成为自主的必要条件,这样,她将再一次走向外在主义理论阵营。看起来,内在主义者既不被允许采取实质论立场,也不能为构成性关系理论辩护。这似乎有些反直觉,至少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纳斯鲍姆对自主条件的理解是有道理的。那么,究竟哪里出了问题?我们认为,卡特里奥娜·麦肯齐(Catriona Mackenzie)的分析和见解值得重视。在她看来,我们对自主概念的理解过于单一,亟须引入多维分析以解决或澄清这些争论之间的张力。这种分析方式主张将自主理解为三维度的概念,即自治(self-governing)、自我授权(self-authorizing)和自决(self-determining)。“自治就是运用所需的反思能力和施动能力,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和承诺来定义和行动。自我授权就是持有恰当的自我关切的态度,如自尊、自信和自重,并认为自身具有能够对自己的人生负责的规范性权威。自决就是拥有控制和决定自己人生方向所必需的自由和机会。”[12](34)从多维分析的视角看,斯洛特的外在主义观点侧重自主概念的自我授权维度,纳斯鲍姆的内在主义观点侧重自主概念的自治维度。从重视结构性社会及政治条件对自主生活的影响来看,他们都尝试处理自决维度的问题,只不过纳斯鲍姆在这方面着墨更多。他们之间最深刻的分歧是,怎样恰当地理解“自治”。纳斯鲍姆持一种相对主流的自治观,认为自治是通过理性反思的程序达致合乎规范性标准的真实自我的状态;
斯洛特拥护一种较为独特的自治观,他似乎认为,自然的自我就是真实的自我,所谓自治,无非是借助批判的自然情感反应回归真实自我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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