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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3篇【通用文档】

时间:2024-03-05 18:21:03 来源:网友投稿

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项工作。一是结合休宁县开展的“1+7”专项行动,制定了《休宁县医保局20__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3篇,供大家参考。

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3篇

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篇1

一、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各项工作。

一是结合休宁县开展的“1 +7”专项行动,制定了《休宁县医保局20__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县医保局攻坚行动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局党组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同医保主责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帮扶等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调抓、相关股室、局属事业单位帮助抓的工作格局。三是增强定点帮扶力量,制定了《休宁县医保局20__年联系村定点帮扶工作计划》,局主要负责人多次带队深入定点帮扶村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定点帮扶工作,对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落实好帮扶工作。

二、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医保惠民政策知晓率。

一是结合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印发医保政策海报及问答宣传单,将其及时发放至各乡镇政府、卫生院、卫生室、村委会,要求在政策宣传栏中进行张贴,做到“一揭四贴”全覆盖,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医保政策知晓率;二是动员乡镇医保经办人员联合乡镇医保基金网格员、村两委以及驻村工作人员积极入户进行医保政策宣传,将医保政策宣传到家家户户;三是通过下乡走访、村村响小喇叭、视听、朋友圈推广、图文政策解读等多元化方式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慢特病线上申请、门诊共济等政策进行全方位宣传。截至目前,已制作视听版政策宣传6期,图文政策解读6期,广播宣传2期,微信平台投放推送医保政策30万条。

三、落实资助参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按照省、市制定的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充分发挥医疗救助资金作用,确保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等各类困难人群应保尽保。与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建立信息及时交换、动态标识、登记管理制度,全面、精准掌握特殊群体动态调整情况,及时在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做好低保、特困、监测、因病返贫等属性调整,1--6月共调整752人。截至目前,全县完成城乡居民参保21.4224万人,参保率稳定在100%以上。其中资助参保8347人237.4840万元,确保特困、低保、监测和脱贫人口等100%参保。因在集中征缴期结束前,存在部分代缴人员死亡、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况,涉及资助参保人员共计115人(其中低保对象114人,监测人口1人),退费金额共计32080元已全部由基金账户退回至医疗救助账户。

四、推进三重保障,推动惠民政策落地。

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监测人口等的梯次减负作用。实行多种保障待遇“一站式”即时结算,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慢特病门诊直接结算、实现慢特病线上认定,简化办理程序,确保贫困人口办理慢特病证“应办尽办”。跟踪医保政策落实、待遇享受情况,监测农村居民参保及医疗费用情况,将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合规费用超过2万元的人员信息反馈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及时预警可能存在的致贫返贫风险。截至目前共推送信息738条,救助19人11.94万元。

五、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提升便民服务水平。

不断增强“一窗式”受理服务,通过调整,5月起综合窗口已增加个人账号查询、参保信息查询、死亡人员账户一次性拨付、医保关系转移接续4个事项,并将综合窗口服务事项整合为八大项,为群众提供全面、便捷的医保服务。探索实施医保服务扁平化管理示范点创建工作,梳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11个事项分别“下沉”至镇、村级经办,积极调研、谋划、磋商,逐步将医保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村和社区。与一站式结算、基层代办服务、网上办事服务等已经开放的医保服务一起构建成医保一体化服务体系,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医保。

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篇2

20__年,我分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__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分局挂点镇(街)乡村振兴工作发展,现将我分局20__年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驻镇(街)帮扶工作。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乡村振兴工作部署,我分局自20__年10月起,选派1名年轻干部到南海街道实行全脱产驻镇(街道)帮扶工作。

(二)制定计划迅速开展工作。

与南海街道党工委、南海街道办对接,围绕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明确的目标任务,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研究制定帮扶五年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迅速开展工作。20__年12月3日,我分局到南海街道办事处开展调研工作,听取南海街道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共同研究帮扶工作,大力支持南海街道乡村振兴工作,并资助30000元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助力完成20__年度重点任务茂名市电白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巩固提升村村过关“百日攻坚战”行动。

(三)充分发挥医保部门的业务优势。

我分局结合医保重点工作,如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医疗救助等,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的看病就医问题,认真抓好医保各项惠民政策如异地就医、门诊共济等宣传引导;做好困难人员的资助参保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一人不漏,减轻困难人员的就医负担,助力推动各项帮扶措施、项目落地落细。

乡村振兴医疗保障工作总结篇3

20__年成武县医保局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紧紧围绕“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四不摘要求,继续落实好贫困人员的全员参保、参保补贴、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和慢性病卡办理绿色通道等,切实减轻贫困患者医疗负担,助推成武乡村振兴。

一、巩固扩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开展情况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

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要求,确保贫困人员享有基本医疗保障。20__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征缴结束后,县医疗保障局及时与县扶贫办沟通,通过与扶贫部门贫困人员信息进行比对筛查,筛查出贫困人员未参保名单;通过召开镇街医保部门负责人会议,将未参保贫困人员名单发给镇街医保部门,并进行详细安排部署,一是对未参保贫困人员逐人摸排,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认真排查未参保原因,积极动员贫困人员及时参保;二是建立全县贫困人员未参保台账,掌握贫困人员异地参保情况;三是根据贫困人员动态调整数据,抓好新识别贫困人员和即时帮扶贫困人员等新纳入人员参保缴费落实。截止年底,全县监测帮扶户469人、脱贫享受政策户46362人已全部参保,同时要求异地参保人员和参加职工医保人员提供佐证材料、建立参保缴费台账。

2、落实贫困人员基本医保定额补贴政策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落实的分工方案》的通知(菏办发【20__】42号)规定“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给予补助,其补助标准不高于低保对象补助标准”,全力资助贫困人员参保缴费。

20__年度全县特困人员3208人,按每人280元全额补贴,共补贴898240元,已于20__年12月28日直接划转税务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7175人、低保14443人,经与特困人员、计生优待家庭、优抚对象等政府全额资助参保补贴人员筛重比对后,建档立卡贫困户42717人、低保5826人按每人85元进行补贴,已于20__年12月30日按镇(街)将应补贴资金划转至镇(街)财政专户,由镇(街)财政部门发放到每一个贫困人员银行账户。

3、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提高贫困人口满意度

依据扶贫办年初提供的贫困人口名册,在医保系统做好贫困人员属性标识,把所有贫困人口在系统标识为“精准扶贫人员”,在医疗救助系统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全部标识到位;贫困人员就医报销时,医保系统自动识别身份并按医保倾斜政策即时结算,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机构减免、商业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再救助在全县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内定点公立医疗机构已实现六重保障“一站式”即时结算,出院结算只需要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切实减轻贫困人员负担;20__年贫困人员共计报销146741人次,总费用23954.16万元,基本医疗报销13582.91万元,大病保险报销2226.68万元,医疗救助、再救助拨付1234.15万元。

4、门诊慢性病卡办理有序开展

为方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办理门诊慢性病卡,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切实减轻贫困人员门诊就医负担,继续执行贫困人员慢性病卡办理绿色通道,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贫困人员随时申报、随时办理、即时享受待遇。截止12月底,共计为全县贫困人员办理慢性病卡31258张。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1、根据贫困人员动态调整数据,抓好新识别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落实,确保贫困人员全员参保。

2、随时与县乡村振兴局沟通,根据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调整名单(包括扶贫监测对象和新识别贫困人员、调整的贫困人员),及时将扶贫监测对象和新识别贫困人员在医保报销和医疗救助系统进行标识,将调整出的贫困人员清除相对应标识,确保贫困人员能及时、准确享受到医疗扶贫政策。

三、调研主要问题排查情况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我局迅速行动,对照调研发现的主要问题清单,开展拉网式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1、过度保障政策排查。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等7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若干政策》(鲁医保发〔20__〕56号)文件规定,治理调整医保扶贫领域过度保障政策,科学合理设定医保帮扶对象待遇保障标准,坚决杜绝个人零自负、突破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三项制度外叠床架屋和取消大病保险起付线等过度保障问题,稳妥将脱贫攻坚期其他制度性医疗保障扶贫措施并入医疗救助。市医疗保障局已于20__年元月1日将医保报销系统按照省局要求调整完成。

2、参保信息排查。根据县乡村振兴局提供的监测帮扶户和脱贫享受政策户名单,与医保报销系统20__年度参保人员名单进行信息比对,确保贫困人员全部录入系统并完成缴费。

3、医保参保资助排查。根据鲁医保发〔20__〕56号文件规定“统筹完善居民医保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居民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给予定额补贴”脱贫攻坚过渡期内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资助参保,不低于个人缴费的30%;我市统一按照30%的比例给予资助,切实减轻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

20__年度全县特困人员3419人,按每人320元全额补贴,共补贴898240元,已于20__年12月28日直接划转税务专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46013人,经与特困人员、计生优待家庭、优抚对象等政府全额资助参保补贴人员筛重比对后,建档立卡贫困户41531人按每人96元进行补贴,已于20__年12月30日按镇(街)将应补贴资金划转至镇(街)财政专户,由镇(街)财政部门发放到每一个贫困人员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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